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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行车和应急培训。各公交企业具体负责,市交通局强化管理。每年对司乘人员进行一次脱产培训,每年完成一次应急演练工作,并制度化,对司乘工作者进行安全培训,将其加入安全行车考核内容,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年7月底完成应急演练。
二、开展对市民文明、安全乘车宣传教育。市文明办负责,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各公交公司配合,精心组织,广泛开展文明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市民、学生文明乘车的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安全保障。公交公司配备安全协管员,在节假日和高峰时段要把协管员落实到车头,协助司乘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维护秩序、文明劝导等工作,把协管员的配置纳入安全检查和考核内容。
四、强化安全乘车提示。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国资公司)配合督促指导各公交企业,在公交车内和公交站台明显位置设置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的宣传警示标志;设置车内语音安全提示系统,各公交公司要于年7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
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参加,于年7月底前建立发现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行为的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为110。凡发现或接报有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的,公安机关应在最快时间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置,防止其危及公共安全。
六、落实定期车辆保养制度,强化日常安检制度。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市国资委要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监管,强化和落实公交车辆发班前、行驶中和收班后的“三检制度”,加强车辆附属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
七、缓解高峰期乘车拥挤。各公交公司要精心组织、科学调度,提高公交线路高峰期的公交车辆发班频率,增强运输能力,防止车内过度拥挤。
八、增配安全锤。市交通局要督促各公交企业于年7月底前对现运行的公交车辆增加安全锤数量。
九、强化车门应急开启功能。各公交企业要对现运行的公交车车门开启系统进行改造和维护,提高应急状态下车门开启的可靠性。
十、强化车内动态监控器。各公交企业要对现有公交车增设车内监控系统,提高对营运过程中车内异常情况的动态监控能力。该项工作于年内完成。
十一、加大公交运力投放。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国资委,确保雅安3路、4路、5路公交车新增运力的投放工作,缓解城区高峰期公交运力紧张的状况。新增投放的公交车的车辆技术应更加安全可靠。各公交公司要加大公交车辆的维护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十二、加快公交站场的建设。由市规划和建设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各公交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年内建设2个公交站场(1路姚桥公交站场,5路泛华厂站场),解决公交车占道调头的安全隐患。完善公交车站牌。
十三、加快设置公交车站台停车位。市规划和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年9月底前对我市的公交车站台停车位及公交车进站通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施划标线。严禁其他车辆占用公交车站台停车位,堵塞公交车进站通道,提高公交车运行效率;严禁公交车占用行车道上下旅客。
十四、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市公安局负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挖管理潜力,缓解中心城区高峰期交通拥挤现象;要严格路面执法管理,保障公交进站通道的畅通和公交车辆的优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