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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十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做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市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党(工)委、党组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述职范围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抓基层党建述职,并接受评议,述职评议对象达到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
本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采取自上而下、分级开展的形式,原则上1月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局党委会议听取直属支部书记、市属学校组织书记和8个镇(办)教育党委(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并进行评议;1月下旬,各镇(办)教育党委(总支)组织全面开展辖区学校(含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本单位述职时间原则上与局年终考核述职一并进行。
三、述职内容
2017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各基层党组织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是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市委和局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是否按期完成年初制定的党建目标责任;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重点突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政治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执行省委“三项机制”等情况。
(二)党员教育和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以党员教育常态化和组织建设规范化为目标,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在学习教育中不断完善、不断改进、不断提升,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党员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学习意识、看齐意识情况;按照《陕西省发展党员规程(试行)》要求新发展党员情况;贯彻落实基层党建“五个规范”工作情况,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情况,“两力两率”及“两个作用”发挥等情况。
(三)党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抓党建取得的成效
推进“两学一做一争当”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落实“观摩巡诊”、“百日攻坚”、“三创三增”、“我的这一年”等主题党建活动情况,贯彻落实市十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落实党建任务交办单,各季度督查问题台账整改情况。聚焦主责主业,在年度追赶超越目标完成中,在脱贫攻坚、“五城联创”等重点工作中,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情况。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建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
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找准,把原因分析透,在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的基础上,针对查找到的问题逐条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管用措施。同时要强化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围绕大局,推进创新性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以及在党建工作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述职前准备。各党组织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单位实际,精心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定各自述职评议的时间和安排,积极邀请局包联领导参加述职评议会,听取意见建议,对照要求,查漏补缺。各党组织书记撰写述职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始终贯穿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这条主线,讲清楚个人在抓党建研究、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抓督促工作落实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和成绩,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加强改进的思路措施,注重用数据实例说话,杜绝“空、虚、飘”。2018年1月15日前,各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经局包联领导审签后,上报局党办。
(二)扎实做好组织评议。在述职评议中,参会人员对述职者进行评议打分(满分为100分)。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听取评议人员意见。评分内容分为党建工作履职、党风廉政建设、特色亮点工作三个方面。述职评议结束后,局党委将结合平时调研了解、明察暗访、督查通报情况,按照“好(90-100)、较好(80-89)、一般(70-79)、差(70分以下)”等四个等次做出总体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单位党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综合评价为“一般”的进行约谈,对综合评价为“差”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同时,对党组织书记予以问责。
(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各党组织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点评、群众评议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重点持续用力,逐项整改销号,坚决防止一述了之。局党委将不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教育党建工作全面跟进、全面提升、全面过硬。述职评议考核结束后5日内,各党组织要将述职评议考核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自己查摆和领导评议)上报局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