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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xx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2017—2017年)〉的通知》(长发〔2017〕15号)和浏发〔2017〕1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2017年实现全部脱贫,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战略思想,深入实施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着力改善各村基础设施,培育主导产业,健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提升贫困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前脱贫。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上,提前三年率先在全省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清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扶贫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对象。
(二)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扶贫规划纳入全镇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各村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基本公共服务及面上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共同推进。
(三)坚持全力攻坚的原则。通过领导联点、部门帮扶、单位驻村、干部联户等多种方式帮扶贫困人口,激活企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攻坚合力。
(四)坚持一户一策的原则。精确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五)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发挥群众主人翁精神,激发其主人翁意识,广泛调动各方力量,让群众主动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中来。
四、重点工作
(一)实施八大工程
1.农村电力保障工程。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实行外线电表免费到户。
2.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供水安全。全面完成改水改厕工作。到2017年,实现村村通自来水,饮用水源安全。
3.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条件困难的全部纳入住建部门援建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点援建户再享受扶贫部门1万元建房补贴,因灾全倒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还可享受民政部门1—2万元的灾后重建补助。到2017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安全的基本住房。
4.特色产业增收工程。加强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鼓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贫困户在产业扶贫上建立互惠互利合作模式,完善营销模式和流通网络,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评级授信,符合产业扶贫发展政策的给予基准利率贴息,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到2017年,实现贫困户户户有增收渠道。
5.乡村旅游发展工程。充分挖掘村级旅游资源,把发展产业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休闲旅游业,扩大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空间。
6.农村教育雨露工程。大力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教师交流培养。加大对贫困学生的扶助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零辍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全覆盖,并率先免除高中阶段学杂费。
7.卫生文化保障工程。逐年提高农合资金报销比例,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并提高救助标准,对患重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重点救助。
8.促进就业工程。通过专家授课、现场培训、“农家课堂”等方式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贫困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门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农业生产技术。帮助其取得技术技能资格证书并实现转移就业。培养一批“讲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贫困人口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加强与园区企业沟通,与企业共同搭建贫困劳动力就业平台,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空间,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
(二)构建精准扶贫机制
1.建立精准识贫机制。核实完善15个村(社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找准不同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建立脱贫需求清单。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化建设,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档、市有数据库、市乡村平台共建共享”,全面动态掌握贫困人口底数。
2.完善民政兜底机制。加大对农村三无人员、因残因病因智致贫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推动精准扶贫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对没有脱贫条件、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到2017年,兜底保障一批贫困人口,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4000元,“暖心工程”春节走访慰问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全覆盖,每户慰问标准不低于600元。
3.健全精准扶贫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整合力量,全面开展精准扶贫对口帮扶活动,做到每个贫困户都有镇村帮扶责任人。帮扶干部职工每人至少联系帮扶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以上,因户施策,并根据扶贫手册建立工作台帐,指导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帮扶对象按计划脱贫。
4.建立精准脱贫机制。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四个一批”和省委提出的“五个突出”要求,实行台帐管理,倒排工期,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制定科学的脱贫标准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上为脱贫标准。对提前实现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到2017年保持原有扶助政策不变。
五、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李斌为组长,镇长刘林志任副组长,罗建云、吴兵、李道江、邹江莲、暨皓明、彭继友、周森林、苏跃龙为成员的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办主任周安兴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查等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一名扶贫专干为精准扶贫工作全面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实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单位、站办所和村(社区)抓落实,精准到户。
(三)强化队伍建设。为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做严做实,要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镇政府成立专门班子并配备扶贫专干,负责扶贫工作的建档立卡动态信息管理、扶贫对象帮扶情况统计、辖区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统计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舆论导向。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大力宣传扶贫工作,加强典型引路,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倡导社会参与,切实激发和调动贫困人口向贫困宣战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和支持扶贫事业,在全镇营造精准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开展定期、不定期和重点督查。把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突出减贫任务完成、扶贫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对口帮扶等重点内容的考核权重,根据扶贫项目和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完成效果综合确定考核结果。
(六)强化资金投入。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统筹资金资源,整合各条线上的扶贫资金,规范资金使用。按照“统筹规划、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计其功”的原则,推动各行业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向贫困户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