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1999年,曾有研究者评论说,“到目前为止,(我国)妇女研究仍多属于‘妇女问题’为主的课题、项目研究,这类研究的关注点不约而同地聚焦于解释或改变妇女的具体现实处境上,从而忽略了在各个学科领域内与传统知识结构进行对话和挑战这一更有战略意义的知识重
㈠几个概念
⒈学科的界定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国外传进的Women’s Studies被汉译作“妇女研究”,有人认为,要发展中国的妇女学,当务之急是把“妇女学”从作为问题和课题的“妇女研究”中相对分离出来。但有人认为“妇女”这个词政治色彩太强,建议用“女性学”,有人反驳使用“女性”易于将妇女“生物学化”,掉进本质主义的陷阱(蔡一平,1999)。
⒉源于西方的“feminism”究竟是“女权主义”还是“女性主义”
⒊性别的劳动分工
在梳理妇女的劳动问题研究时,佟新(2000)提出重新建立劳动的概念,而不是工作、职业或就业的概念。马克思的两种生产理论认为,生产分为两种:物质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在劳动的分工中,性别分工是最基本的分工之一。
从性别角度研究劳动分工最有意义的发现在于,劳动的性别分工是等级化的,即男性总是占据和统治着优势领域。比如对国内外早期工业化的研究表明,那时女工所占比例非常大,但是工作却使这些女工背上不名誉的名声。当大多数男性进入工业领域,才形成私领域之外的公共领域,并被赋予相对优势的地位和较高的报酬。
另一个发现是,尽管大量的妇女参加社会有酬劳动,有的还成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但是妇女的位置依然被定位于家庭。妇女参加有酬劳动被认为是被迫的。
佟新认为要建立一个分析等级化的劳动性别分工的框架的基础是建立对社会中最基本制度的理解。在中国最基本的制度就是家庭。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在中国有非常大的强制性,人们通过婚姻获得社会身份,家庭被看作一个基本的生存单位。她认为如果“家庭仍然是一个基本的生存策略单位的话,它所形成的内部劳动分工就很难改变”,因为,这里一个重要的机制是,家庭获得的好处是隶属于包括妇女在内的每一个家庭成员的(佟新,2000)。
劳动的性别分工是妇女与性别研究的重要议题,也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题目。如果说最初的劳动分工是基于两性在生理差别基础上的自然分工的话,那么问题是,差异是否必然导致不平等还是可能导致多样性?这里有什么样的前提限制?(张宛丽,2000:79)怎样认识家庭内部的权力关系以及文化的重要作用?再者,技术进步和经济重组是改变还是重构了等级化的劳动性别分工?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