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自由”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价值。有诗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见,自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既然自由如此重要,为什么认同自由价值的人们还会为之展开激烈的争论?这些争论与现实政治生活究竟有什么关系? 自由概念
自由概念的双重意义
“自由”在中文中的含义为“由于自由”,而不由于外力,即“自己做主”。在中国古代思想中,“自由”也就等于自然,“自然”就是“自己然也”,即“自己如此”。
在英文中,自由有两个不同的概念,Freedom和Liberty,被看成是两个可以互相置换的术语。根据一般的理解,自由被定义为免受强制或阻碍(the absence of constraints or obstacles),即,一个人的自由意味着他的行动和选择不受他人行为的阻碍。
广义而言,自由就是一个人按照其意志去思考和行动的能力。在学术传统中,自由一般被划分为两种,即“消极自由”(negative)和“积极自由”(positive)。所谓“消极自由”就是“不受干预”(non-interference):即个人不受外部因素的限制,可以按其意志来行动的范围。选择自由,公民自由和个人隐私等,皆属于消极自由的范畴。所谓“积极自由”就是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个人能够实现其意志的能力,通常表述为个人发展或个人实现。
在英文中,自由的上述划分通常也被表述为being free from something和being free to do something两种含义。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区分只是反映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比方说,你想得到不挨饿的自由,你就得去而且能够弄到食物。你想免受无知的困扰,你就得去学习和接受教育;而你要去学习和接受教育,你必须既要有不受强行限制学习和受教育的条件,又要自己具备学习和受教育的能力。同样,你想获得选择的自由,那么,第一,必须没有人限制你做出选择;第二,你必须学会如何选择(比方说,你需要掌握一定的信息,你要学会比较等)。所以,自由的这两个方面的含义又被概括为一个简单的公式:“X is free from Y to do or be Z”。
自由派人士之间的争论
自由概念的双重含意引申出了自由派人士之间的争论。古典自由主义者(classical liberals)坚持自由的狭义概念,即“消极自由”,他们把所谓“内在的自由”视为个人能力的问题而交给个人去处理,将关注点放在自由的外在性方面,力图消除限制人们自由的外在因素。也就是说,在如何确保个人自由问题上,他们更倾向于和更关心所谓自由的“外在条件”。而现代自由主义将自由延伸和扩大到广义的概念,在如何确保个人自由问题上,除强调自由的外在条件外,更加强调“积极自由”的重要性,即更加关注实现自由所必备的个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