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内容提要:先秦以来,择日(也叫选择)与风水(也叫堪舆)一直是流行于中国民间社会的两种重要的数术,对民间社会之“事生事死”的文化消费活动起着强势的范导作用。无论是“奉正朔”的皇历还是“民间所用”的通书(先秦叫日书),都是这两种数术的主要载体之一,但
陈进国,1970年生,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在站博士后。
主题词:通书 风水 连续性 民俗化
一
先秦时期,由于同属“究天人之际”之学,堪舆术同选择术就有着密切的关系,堪舆、选择也一直是“官学”的一部分,用以占卜时日吉凶和决定举事宜忌。可以说,重视趋避宜忌的堪舆与择日传统一直在影响着中国民间社会的日常生活。
较早的仪礼典籍《周礼》曾记载了“春官宗伯”、“地官司徒”、“夏官司马”等官员的职责,他们的活动其实都与堪舆、历算事有一定的关联。按《左传.桓公十七年》记载,“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日御即后来从事堪舆与选择的日者。汉以来的帝国统治者以事关国是(如国祭祀及丧娶事)为由,更是特别重视堪舆、选择活动。如《史记.日者列传第六十七》载汉武帝聚会五行家、堪舆家、建除家、丛辰家问事。《汉书.数术略》曰:“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后汉书》卷二五载东汉日官主“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唐敦煌文书亦将“阴阳人”(堪舆、选择家)与官员职名并列。[2]宋朝设有“司天监”,将一些风水名家纳入其中(如杨惟德、吴景鸾等风水名家都曾被授司天监监正),担负相度风水、相阴阳、定方向、诹吉兴工等事。元朝更于至元二十八年(1291)在各路衙设“阴阳学”,“括天下阴阳户口,仍立各路教官,有精于艺者,岁贡各一人”,“果有异能,则于司天台内许令近侍”。[3]明清两朝除继设地方阴阳学以掌管“阴阳人”外,中央的“钦天监”各科(如清有漏刻科、时宪科和天文科)亦集中各地阴阳、选择才隽,以逢国有内外宫室营建、师旅、冠婚择日、郊祀候时、陵寝择地时备用。
由于历日安排向来被统治者视为象征着正统的权威,乃治理大一统帝国所不可或缺(所谓的“奉正朔”,天命所授),故历朝的司职堪舆或选择的官员,一般都主导着历书(皇历、官历)的编撰权。据黄一农先生研究,为了适应民间社会择日的需求,唐朝政府已开始雕印官颁历日(皇历或黄历),并附上行事宜忌等内容。宋元以来的政府皆曾颁布律例,以处罚私造、盗印或贩卖历日者。但唐宋以来,民间因利私印官历,屡禁不止。直至清乾隆十六年(1751),政府才同意民间翻刻宪书,嘉庆二十一年(1816)始奉旨废除禁例。[4]
对于普遍百姓而言,历日的宜忌吉凶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官历的内容毕竟较为简略,不能兼顾各地的风俗习惯,根本无法满足民间社会的实际需要。从出土文献看,战国秦汉时期,中国民间已有流行“日者”所造的《日书》,以历法配合禁忌,供人选择时趋吉避凶。《日书》亦多堪舆术的内容,如放马滩秦简《日书》甲种有建除、土忌,乙种有门忌、月忌(室忌)、四时啻等禁忌,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有室忌、门忌、土日(土事或土功)及宇池方位的吉凶等。[5]
随着择日术的发展,至迟在元代,以“通书”为名的选择术书籍已广为印售,基本可分为“理论型”和“实用型”两大类,前者总结和阐发堪舆、选择的理论知识,较为高深,非一般百姓所能懂,时效性较长;后者具体说明各年度从事各事项的时日吉凶,较为浅显,故流传也最广,时效一般只有一年。实用型通书的编造,一般要以理论型通书为基础。[6]乾嘉以降,由于编纂通书不再有违法之虞,许多选择家更是纷纷树帜出版以己名或堂号为标志的实用型通书。事实上,通书与皇历并无本质性的区别,“通书”基本是“发明皇历之隐微”,只是形式上更加的民间化和通俗化罢了,所谓“皇历,经也;通书,传也。传以疏经,非任意妄作,徒新耳目也”是也。[7]当然,因时代的变迁和语境的转换,无论是皇历还是民间通书,在术语和用法上都跟《日书》有所差异,却基本继承了出土《日书》的“驱避宜忌”事项。可以说,“通书”只是先秦“日书”传统的近世变体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