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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委集中整治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为我市“五态一体”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根据《xx市纪委关于印发〈xx市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纪发[2017]x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从严治党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及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查找查处存在的问题,规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树立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良好的新形象。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1、负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领域的单位和个人。
2、负责卫生计生执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3、负责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领域方面,重点整治:
(1)医疗卫生机构违规收费,加重患者负担的问题;
(2)医护人员在开展医疗服务中收受患者红包礼金的问题;
(3)妇幼保健机构在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中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问题;
(4)截留或挪用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经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依法行政方面,重点整治:
(1)打击非法行医中的收受贿赂问题;
(2)查处“两非”行为中的收受贿赂问题;
(3)征收使用社会抚养费中的坐收坐支等问题。
3、行政审批方面,重点整治:
(1)在办理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等方面索拿卡要的问题;
(2)在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等方面索拿卡要的问题;
(3)在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等方面索拿卡要的问题。
4、其他问题,重点整治:
(1)病残儿医学鉴定中的行贿受贿问题;
(2)再生育审批时的违规牟利问题;
(3)虚报冒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等问题;
(4)部门和个人在核定精神障碍患者时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1、成立机构。成立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纪委,联系人:刘xx,联系电话:xx,邮箱:xx。
2、制定方案。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并报我委专项整治办备案。
3、宣传启动。利用门户网站、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廉政教育和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4月—8月)
按照“纪检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开展对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民生资金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按照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责任单位、科室要按照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清理排查。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有关工作的调查核实和整改。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直属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问题核查等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于8月20日前上报我委专项整治办。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重点督办。按照市专项整治办确定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根据市专项整治办的要求,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科室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漏洞。各责任单位、科室要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抓好督促检查,防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反弹。
2、全面总结。各直属单位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10前报送我委专项整治办,综合后向市整治办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各直属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各直属单位要于每月月末填报《核查处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情况月报表》至市卫生计生委专项整治办公室。加强信息报送,各直属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篇专项整治工作信息。
(三)实行快查快结。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任的职责。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及时报告上级纪委。
(四)注重整治实效。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责任单位,或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