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强化两整治一改革职能整治措施范文 为了全面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根据《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认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
强化两整治一改革职能整治措施范文
为了全面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根据《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认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国土资源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腐败问题治理力度,规范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规范权力运行和工作人员行为,严肃查处腐败案件,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和源头防腐,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任务是:着力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和解决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纠正工作不落实、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案件,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有效遏制腐败案件发生。
(一)开展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
主重点整治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资金分配使用和工程验收谋取私利等行为,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纠正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投标和实施工作中程序不规范、标段设置不合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强化监管措施,要任务:从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存在突出问题入手。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健全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和制度,切实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的腐败问题,促进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
违反规定设置和修改土地出让条件和擅自改变发改、规划部门确定的项目及用途等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地价评估和土地出让审批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出让信息,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着力解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影响出让公平、公正的问题;着力解决低价出让国有土地、减免或变相减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问题;着力解决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不合法、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等问题;着力解决土地转让、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重点解决有矿不设置矿权,加快建立健全矿业权交易市场。深入治理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问题。滥采乱挖及被动设置采矿权问题;重点解决粘土、砂石矿权设立、审批、储量评估、采矿权价格评估不规范问题;重点解决矿业权出让中搞量身定做、暗箱操作、借机谋利问题;重点解决采矿权到期后延续登记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规范土地征收储备行为。收购土地遴选价格评估机构应坚持公开、公正的选择方式,加强对土地征收储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理顺土地储备机构的职能职责。土地前期开发必须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加强对土地征收储备机构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约束监督机制,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及结果的透明度,防止在土地征收储备工作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规范执法监察工作人员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和制度建设。严格禁止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办人情案、关系案、以罚代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防止以案谋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法“放水”等渎职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
对本单位(部门)腐败案件多发频发,严格落实廉政规定。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行风评议中评价较差、排名靠后的局党委要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被约谈单位要向局党委作出说明。对问题较多又不能及时整改纠正的由局党组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干部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全面排查国土资源管理中易发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主要任务: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制定防范监督和查纠整改的措施,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实现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行风评议名次上升、违法违纪案件数量下降的阶段性目标。
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国土资源系统现行制度、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制定具体防范措施。重点围绕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土地登记、土地整治、征地补偿、调查评价、地质灾害防治、执法监察等方面,堵漏补缺、建章立制。
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据《廉政准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切实落实到位。明确自查自纠的政策和时限,本着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纠正问题的从轻处理;对存在问题又不主动自查自纠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不廉洁行为。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应先停职或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一是土地矿产审批和出让中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二是违规操作、插手土地矿业权评估和出让的三是利用工作之便,项目安排、资金拨付、资质审批、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打招呼、协调运作,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四是国土资源执法中,以案谋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法“放水”五是项目招投标、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六是土地、矿业权登记发证
或审查不严乱办证的七是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虚列补偿项目、谎报多报、套取征地补偿款,中托关系、拿好处、随意减免费用。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好处的八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中不使用专用票据,截留上缴税费,私设小金库的九是工作人员不勤政、不作为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期限办事,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十是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不尽职责、滥用职权、吃拿卡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非法批准、低价出让、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采矿权范围等行为;二是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十类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或在招拍挂中量身定做、滥设前置条件等行为;三是擅自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土地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采矿许可证发放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五是利用工作之便插手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资金使用和工程验收谋取私利等行为;六是虚报耕地复垦数量和倒卖补充耕地指标的行为;七是执法监察中,滥用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八是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有偿出让、转让、储量评审和工程项目的评估中与中介机构、委托方互相串通,索贿受贿行为;九是擅自减免或缓缴土地出让金和矿产资源规费的行为;十是套取专项资金,设“帐外帐”小金库”滥支乱花、贪污挪用的行为。
(三)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搞好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和维护更新工作;加强凤冈县基础地理空间框架项目争取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充分发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基础测绘成果的作用。积极配合省厅完成全省国土资源利用“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强化对土地审批、供应、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充分利用矿权核查成果和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逐步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纳入遥感监测范围;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网站”局长信箱”和“12336违法案件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和监督。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土地、矿业权市场中的热点问题,坚定不移地推动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到位,主要任务:着力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等问题,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推进阳光行政,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一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切实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和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从重微观到重宏观、从重审批到重监管、从重项目安排向制度设计的转变,把权力和责任真正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真正抓起来。继续推进土地和矿业权配置的市场化进程,压缩自由裁量权,加快建立规则统一、程序科学、公开透明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加强对土地整理、土地估价、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严禁行政人员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切实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制定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办法,建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和诚信档案,加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力度。
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行政审批、资金管理、项目安排、干部人事制度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进一步推进土地出让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严格实行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强化干部人事管理监督,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要请示县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要加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和系统内部管土地、管矿产、管项目、管执法、管人事等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加强财务管理,加快建立财务电子监管系统,对大额资金、专项资金等实施在线全程监管,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并加强内部经济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三、方法步骤
主要工作:县局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别召开“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层层进行思想动员,认真学习传达中纪委等四部委院和省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国土资源部、省厅通知和省、市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依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通知精神及省、市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阶段日程安排。
具体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和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学习传达中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土资源部领导同志在全国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动员部署,充分认识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二阶段:廉政风险排查阶段(2012年10月16日到10月底)
主要工作:集中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由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抓总,各股室(部门)配合,结合各自实际,重点围绕土地出让、矿权审批、项目实施、项目招投标、执法监察、土地登记、征地补偿、财务收支和干部管理等10个方面,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
具体要求:要认真梳理部门和关键岗位的权力,弄清手中有哪些权力、从事哪些行政工作、权力性质与来源、权力主客体以及职权对应情况,弄清哪些部位和环节在用权上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哪些部位和环节容易滋生腐败问题。针对各自从事的不同行政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和公示行政权力目录及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主要任务:以土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项目管理、土地收购储备、土地登记等部门为重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对各部门查出的问题,逐件逐个进行梳理,分清类别,逐一进行整改。
具体要求:各部门要依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要明确自查自纠的的政策和时限,本着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纠正错误的,从轻处理;对存在问题又不主动自查自纠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部署,各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并提交总结报告。对于明年专项行动的开展,待部、省统一部署后,再作具体安排。
四、几点要求
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是治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必要手段,各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主动作为。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积极推进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投身到专项行动中去。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不能有丝毫懈怠,不能避重就轻,不能以各种理由和客观原因回避矛盾和问题,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
(二)要强化督查。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甚至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级领导小组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经常化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县局将组织督察组,于10月下旬对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察。
(三)要协调联动。在专项行动中,要多向市局党委和县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和协调联动,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协调联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两整治一改革”纳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相互结合、整体推进。
(四)要靠实责任。各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专项行动的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具体工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加强责任考核,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要严把政策。“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政策性强,要吃透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对国土资源领域的腐败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区别对待,要注意保护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注意区分工作失误与腐败问题的界限,区分自查自纠与被查不纠的界限。对于压案不查、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对于反映系统外人员的问题,要主动向地方纪检部门报告。
(六)要统筹兼顾。要通过开展“两整治一改革”来解决问题、规范业务,促进工作,做到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要做到既要不避短、不护短,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严肃查处,又要注重正面引导,树立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进一步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