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摘 要】我国的高等教育走向平民化,越来越多的家庭贫困的学生走进大学校园。国家专门制定相关的政策、划拨专项资金来扶持这些大学生。在现在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出现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作为大学辅导员使这项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要认真研究政策
【摘 要】我国的高等教育走向平民化,越来越多的家庭贫困的学生走进大学校园。国家专门制定相关的政策、划拨专项资金来扶持这些大学生。在现在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出现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作为大学辅导员使这项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要认真研究政策,做出具体的、合理的方案。使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扶持。
【关键词】大学生;困难家庭;助学金
随着社会的发展,上大学的学生相对多了,在这些学生中有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国家和政府对这些学生很重视,有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划拨一定的资金,专款专用。我们作为大学的学生管理者的最基层,所有工作都由我们来执行。困难学生的补助首先要对这些学生进行认定,找出那些真正困难的学生,让国家的资金真正为民所用,我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1.传统认定法
1.1量化互评认定法
实施几个方案:同学民主评议、困难学生评议、班委辅导员评议、院系测评,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做到严格认定程序,做到层层把关,保证公正、公平、公开。
新生一入校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建立困难学生档案,每学期开学后根据家庭情况变化,再行认定。实施动态管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3坚持谁申请谁举证原则
凡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需要提供本人家庭困难情况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住院病历和费用收据、下岗证等。
1.4利用校园卡网络系统监控学生日常消费
重点考察月平均伙食开销,杜绝个别学生掺假和虚报的情况。
1.5加强监督和教育工作
建立监督评议小组及时观察周围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及时举报。对于那些家庭确实困难不愿意申请的同学,辅导员及时主动和学生交流并给与资助,及时教育引导学生走出心理误区。
(1)用典型激励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组成小型报告团,先进事迹报告。
(2)让学生懂得感恩。邀请在校期间享受到资助毕业后不忘回报母校,给在校生上一堂精彩的“感恩课”。
(3)让学生学会自立自强,健康的心灵。
2.困难家庭学生认定的新办法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财教以及省和学校相关文件,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困难情况比较难以掌握,必须深入到生活实际之中,每个班成立评议小组,对每一位申请的同学评议。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辅导员具体负责。不要具体分到具体的班里,要考虑到具体情况。
2.1申请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无不良嗜好(我院量化为学习成绩在前60%、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家庭突遭重大变故者可适当放宽)。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父母一方、双方亡故或患有严重疾病者,家庭遭遇重大天灾人祸而失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的特困学生优先。
2.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潍坊学院国家助学奖学金
(1)在学习期间受到行政处分或治安处罚者。
(2)有经常性抽烟、酗酒、损坏公物行为者。
(3)追求虚荣、日常生活铺张浪费者。
(4)学年度内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助学金收入累计超过3000元者。
(5)德育测评分在班级不及格者。
(6)对伪造事实、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取消评定助学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已领取的助学奖学金。
(7)有多次旷课记录并被学校及学院处分者;学期超过一门不及格者;不服从管理,不遵守纪律、不尊重老师的同学不在评定范围之内。
2.3评审程序
(2)设置班级评议小组。
1)班级小组评议成员占本班级人数的30%,由各班班长组织,各宿舍舍长拟定每宿舍推出两名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参加评定的学生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
2)班级评定的结果,班级全体同学都要在《潍坊学院国家奖助学金民主评选表》上签字确认,《潍坊学院国家奖助学金民主评选表》复印件交助学服务中心。
(3)各年级不要把名额分到各班,要根据困难程度进行适当调整。
(4)各年级组成由辅导员为组长的核实小组,对各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分数进行核实。
(5)公示初审名单,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2.4赋分办法
(加分情况要根据各年级、专业适当调整;各项是否重复加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每位参评学生基本分60分,再看加分项。
(1)孤儿加10分,低保、单亲的根据情况加3―5分。
(2)偏远山区农村,经济落后的农村及父母一方下岗或双方下岗(包括没工作的)加2―3分。
(3)个人及家庭人员住院生大病(主要指各种癌症)情况根据实际加5分。
(4)家庭出现其他重大变故者(出现车祸、家庭人员突然死亡)加8分。
(5)由县级民政局贫困证明的加3分,乡级民政局贫困证明加2分。
品德优秀(班级综合测评品德名次30%以上)加2分,良好(30%以后者)加1分。
(7)根据平时穿衣、用品的情况,由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分出A、B、C三档,分别加分5、3、1。
(8)在国内正式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表论文加分5 分。(仅限于潍坊学院第一作者)。
(9)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奖励及荣誉加分8、5、2分。
(10)根据上课老师提供的上课情况进行适当加分。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