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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引 言
早在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哈耶克作为专业经济学家就已经具有了世界声誉,是坚定的反凯恩斯主义者,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干预主义成了时代的最显著的特征,凯恩斯的干预思想成为思想界的主流,作为凯恩斯长期论敌的哈耶克从大论战中败下阵来。尽管在那个年代哈耶克仍然写出了不少在今天看来属经典之作的论著,但这些都被知识界对凯恩斯的追捧所淹没了。直到1944年发表《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哈耶克又为自己获得了世界性的影响。这一次,不仅仅是在经济学家中,而且在普通百姓中,哈耶克都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通往奴役之路》很快成为畅销书。但这也给他带来了一个不好的影响,在职业经济学家们看来,一个严肃的经济学家是不应写出如此大众化的读物的。传言这还使得他未能在当时快如日中天的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谋得一个教职, 倒是后来却成为该校“社会思想委员会”的主要教授。
在与凯恩斯论辩的数年中,哈耶克对凯恩斯的很多主要著作都作了批判。但由于凯恩斯在学术上经常改变自己的观点,且往往在论辩中不能针锋相对,使得哈耶克渐渐厌倦了这种争论。以致于凯恩斯于1936年发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后哈耶克没有及时对其进行更猛烈的批判,这也成了他终身遗憾之事。在凯恩斯的思想风靡之时,哈耶克发现仅仅从经济学上对凯恩斯主义及其它形形色色的干预思想进行批判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对其更基本的思想渊源进行彻底的攻击。这一次,哈耶克的雄心更大,他不仅要对各种各样的干预思想进行猛烈的批判,而且还要建立起牢固的自由思想体系,使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得到延续,当然,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做到了。
二、 对新古典均衡理论的批判
三、 “知识分工”的含义
如果我们假设经济社会中任何人都是全知全能者,那么我们可以宣称社会处于均衡状态或可以处于均衡状态。然而,这个“均衡”含义却没有任何的经验性意义,在真实世界里,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所有的事件及事件发生的原因,每个人所拥有的知识占全社会知识总量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或者说行为者个人不可能掌握完全的信息,即使是一些伟大的专家,他们可能对某一领域或少数的几个领域知之甚多,但他们绝不可能完全了解所有的知识。这即是类似于劳动分工的“知识分工”(the division of knowledge)。知识分工在哈耶克看来“至少是与劳动分工同等重要”的问题,甚至是经济学中的“中心问题”。然而它却一直未得到认真的研究。既然个人只能掌握部分知识,要达到“均衡”状态,需要对拥有不同知识的个人进行协调。显然,每个人只能根据自己拥有的知识行动。一旦与行动有关的外界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个人在行动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新信息,则行动者就可能会改变其行动。因此,“为了达到均衡,一个人所必须拥有的那种相关知识乃是根据他的原初状况而注定能够获得的那种知识以及他在当时制定的那些计划”(哈耶克,2003a,P77)。因为知识分工或信息不充分,一些人没有机会了解到会使他们改变行动的知识,故均衡能得以实现。把掌握不同知识的行动者协调起来,价格机制作为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现,担当着这一职能。人们不需要知道某种产品的详细的生产情况,不需要知道需求者对该产品的喜好程度,也不需要知道这种产品的原材料的稀缺程度,该种产品在市场中的价格传递了足够的信息,这些信息指导着企业家们是增加对这种产品还是减少对这种产品的生产;同时指导着消费者增加或减少对商品的购买。传统的经济学,对价格机制的分析形成了大量真知灼见的文献。但他们一直假定形成价格的那些客观的“基据”都是给定的,因此一直习惯于只强调价格知识的必要性。而哈耶克重视的知识却非如此。“我所关注的知识问题中的那个更为广泛的方面,实际上就是有关人们如何能够获得和使用不同的商品以及他们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切实获得和使用这些不同的商品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的知识问题,亦即为什么不同人的主观基据会与客观基据相一致这样一个一般性问题。我们在这里所讲的知识问题是在不同人的主观基据与客观基据之间存在着一致性,而绝大多数当下的均衡分析研究却只是假定存在着这种一致性”(哈耶克,2003a,P75)。哈耶克还在解释这种知识问题的注解中对“知识”作了进一步的说明“这个意义上的知识要比通常所谓技艺的东西更宽泛,而且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知识分工要比劳动分工的含义更宽泛”(哈耶克,2003a,P84)。至此,我们可以简单的对“知识分工”作一小结: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特定知识,而他们的行动要根据自己的信息作出只要行动者根据自己的信息而作的行动是一致的,则“趋于均衡状态”能实现。
四、 “知识分工”的意义 由于“知识分工”的存在,单个的个人只了解自身或一些特殊事件的知识,对市场上绝大部分知识处于必然的无知状态。哈耶克从知识论上得出的此一洞见,被邓正来很有意义地称为“知与无知的知识观”。17世纪以后,自然科学在自己的领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人类似乎拥有了足够的实力来改善我们这个世界。那个时期的“伟大人物”们如果看到当今的科技进步的速度,他们在表达上述观点时可能更自信。既然自然科学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能否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用于研究人类社会,使人类社会更合理的发展呢?以圣西门(Saint﹒Simon)和孔德(Auguste﹒Comte)等为首的唯科学主义者的回答是肯定的,作为唯科学主义主张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孔多塞(Condorcet)。虽然他认识到了理解和分析社会科学的困难,但仍对时时表露出“自然科学的方法似乎是研究社会现象惟一合理的方法”,在其最为精华的《人类思维进步的历史概貌》中,孔多塞指出“自然科学知识的惟一基础就是这样的认识:支配着万物的已知或未知的普遍规律是必然而永恒的规律;这一原理对于人类的知识和道德的能力,同它对于另一些自然行为相比,为何就应当少一些真实性呢?”(哈耶克,2004,P118)有关历史发展的自然规律的想法,以及集体主义的历史观就这样诞生了。然而,在哈耶克(1952) 看来,虽然自然科学本身及其取得的成就不可忽视,但要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用来分析社会科学且还认为其乃是社会科学分析的惟一正确的方法是完全错误的。“科学所研究的世界,不是" 我们的既有的观念或感觉的世界,它致力于对我们有关外部世界的全部经验重新加以组织。它在这样做时不仅改变我们的概念模式,而且抛弃感觉性质,用另一种事物分类去代替它们……”(哈耶克,2004,P15),自然科学研究人和自然或自然本身的规律,社会科学研究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自然科学具有“客观性”而社会科学具有“主观性”。用研究恒常性的客观事物的方法来研究随时会因知识或观念改变而会改变其行动的人,即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实乃不可取。
至此,我们分析了哈耶克基于“知识分工”的理念,指出人必然处于“无知”的状态。虽然随着人类社会知识存量的增加,个人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但个人所知道的占社会总的知识仍是微乎其微,个人仍是“无知”的。人类不可能由一些“精英”来合理的设计人类的各项制度,虽然它们都是人类行动的结果。在提出“知识分工”的理念后,哈耶克进而要分析自由和法治。自由保证行为主体根据自己的信息自由作出正确的抉择,而法治则为自由作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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