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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院未检科课题组:未成年人品格证据的刑事司法实践探索

时间: 2020-07-24 20:56:00 来源:松江区院未检科课 作者: 松江区院未检

六、松江区未成年刑事案件品格证据司法实践的初步探索

(一)未成年刑事案件品格证据的载体

如前所述,未成年人品格证据的搜集主要是通过社会调查报告或者对涉案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试两种方式取得。但是从二者的制作取得方式、证明内容、取得的难易程度以及证明力的大小来看,社会调查报告相对于心理测试具有许多优势。首先从实践的难易程度来看,社会报告的制作不需要大量的心理数据以及专业人员的同步分析,仅仅依靠专家设计出的标准化、流程化的表格或者公文就可以初步完成。而心理测试不仅需要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积极配合,还需要大量心理专家进行同步分析。即使用格式化的心理测试表格,也会出现未成年人故意规避问题进行填表的现象,专家的分析几乎成为最后通用的模式。其次,从内容上看,社会调查报告往往涵盖被调查的未成年人的家庭及监护人的关系、境遇、经历、教育程度及情况,不良行为经过、品行、案件关系、身心状况等内容,较为详实,较易通过调查报告分析出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社会危害性以及采取什么样的帮教惩罚措施。而心理测试更集中于未成年人犯罪时的心理状态,犯罪是否与其相应的品格相关。上海市松江区的司法实践是把二者结合起来,用心理测试的内容配合社会调查报告使用,并在社会调查报告正文后附心理测试结果,这种方式对于形成未成年人完整的品格证据链将大有裨益。

(二)未成年刑事案件品格证据的调查主体

对于未成年刑事案件在品格证据调查的主体而言,实践中公检法虽然是法定的主体,但是往往由于各主体本身的诉讼职能上的差异,很难使各主体间达成一致。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的主体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可能侧重的方面也不尽相同。如侦查阶段,公安人员制作的调查报告可能更加强调未成年人平时的表现、是否是累犯,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等非监禁手段。而检察主体的调查报告则主要侧重于犯罪情节方面的证明,如未成年人日常是否有欺凌同学、卡要财物的情节,以证明是否构成犯罪或者以何种罪名进行起诉。而法院的社会调查报告更侧重于对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方面的考虑。如果能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品格调查,以基层司法行政机构为主体较为理想,也利于判后监督。但是这一构想非朝夕之间所能实现。无论是政策还是经费,都将造成巨大的实践难题。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与松江区茸平社区社工服务机构的合作模式使得社会调查报告的制作以及对未成年人的帮教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当能够具有合理界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性程度,科学预判人身危险性、重犯可能性、改造成功率的重要参考价值,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个人基本情况的调查。包括具体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生活经历,以及案发前的身份和社会经济地位,如是在校学习还是务工、务农,是否有辍学、流浪等情况。二是犯罪事实方面的调查。包括犯罪的起因、同被害人的关系、被害人是否有过错,以及犯罪的目的、动机、手段等。三是犯罪前后表现情况的调查。包括平时的一贯表现、有无违法犯罪的前科或其他不良行为、犯罪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四是家庭背景的调查。包括家庭成员的构成,监护人的职业、收入、健康情况,父母的个性与和睦情况,父母对孩子的管教情况等等。尤其要注意,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父母去世、父母被判刑入狱以及父母离异等情况;父母是否存在对孩子虐待、体罚或管教不当等情况,父母是否具有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父母之间是否因感情不和而经常发生吵骂、厮打等现象。五是学业情况及学校环境的调查。包括学习成绩如何,对学习、对老师的态度,是否有退学、逃学等情况,学校管理秩序如何,学校是否重视品行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是否存在歧视差生、体罚学生等现象,学校周边环境如何等。六是行为人居住环境及近邻环境的调查。包括家庭迁移的情况,所在社区的治安秩序好坏,邻里是否和睦等。七是行为人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智力能力等情况以及交友情况。尤其要注意是否有吸毒、酗酒、赌博、早恋、网瘾、夜不归宿等不良表现,是否接触不良的阅读物、光碟、网站等,是否同具有不良表现的人进行交往等。八是通过心理测试,对行为人的性格、情绪、自控力、是否有悔罪心理、重犯越轨行为的可能性等情况进行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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