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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平安xx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综治办〔2017〕x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平安xx建设宣传阵地和成果,最大限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xx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展好我厅2017年平安xx建设宣传月活动,特制订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31日。
二、宣传重点
(一)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的重大部署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中央、省委zd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推进平安xx建设、法治xx建设、过硬队伍建设采取的工作措施、广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协调行动、形成合力。
(二)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x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好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关于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落实、表彰奖励等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促发展、保平安的主体责任。
(三)紧紧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省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宣传全省商务系统依法治理取得的成效。
(四)紧紧围绕治安热点、民生热点做好宣传工作。坚持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共创平安、共享和谐的社会氛围。针对国家安全领域面临的挑战,大力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针对治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防盗抢、防诈骗、防火灾、防事故、防传销、防“民转刑”案件等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针对民生领域的重大隐患,加大防非法集资、防校园欺凌等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
三、安排部署
(一)厅属各单位要在2017年平安xx建设宣传月活动期间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进行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二)厅机关各处(室、局)按照工作职责和所负责领域搞好宣传。具体如下:
1.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宣传工作;
2.流通业发展处负责平安商场建设工作的宣传工作;
3.人事处负责国家安全领域(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等)的宣传工作;
4.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厅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商务系统依法治理取得的成效宣传工作。
5.其他处(室、局)根据工作职责,做好自身宣传工作。
四、活动形式
(一)广泛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集中进行1-2次宣传活动,依托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微信群、窗口LED建立宣传阵地,要确保单位内部和行业一线窗口有平安建设宣传内容。
(二)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把机关办公场所、外贸学校、格林兰大酒店、厅家属院等重点区域列为社会宣传工作主阵地,重点部署,置换张贴新的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字幕、招贴画,营造平安创建氛围。在机关办公楼和家属院内设立固定宣传栏。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要把宣传月作为年度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任务分解、工作督查,确保责任到人、要求落地,确保活动横要到边,竖要到底,无空白,没死角。
(二)加大督导推进。厅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有序有效,扎实推进。
(三)深化活动成果。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要把平安建设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重在平时,重在坚持,做到常态化。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请于4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电子版)报厅办公室303室。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