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2017年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一节两会”将至,为切实加强“一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1月11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当前和“
2017年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一节两会”将至,为切实加强“一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1月11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当前和“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一节两会”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部分企业容易因为冲产量、抢工期、赶任务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做好““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安排部署,并加大力度落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千方百计防范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遵循“谁管理,谁检查”的原则,要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检查排查。要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隐患复查治理的力度,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必须采取严格措施,绝不能麻痹松懈,听之任之。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长罗超任组长,镇人武部部长周道群任副组长,镇安监办、镇交通站、岔路口治超站、镇规划办、和平派出所、县交警三中队、和平质监所、xx国土资源所、镇林业站、桥市供电所、镇自来水厂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办公,由周道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检查活动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自2017年1月12日开始,至2017年3月30日结束,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2日—1月15日):各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和村委做好动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编制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任务。并在1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交至本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阶段(1月16日—3月20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委根据各自职责,以超常规的工作状态,排查治理本行业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严处违规、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1日—3月30日)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安生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镇安委会上予以通报,并将作为对相关单位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措施,突出实效
(一)交通安全领域: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严格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严格道路客运通行秩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应急管理。加大上路检查执法力度,做到“六个必查”,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行为,严查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行为;加大客运市场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措施和有关要求及例行保养制度;加大路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加强路段安全防护措施、标志线的设置和维护,确保春运安全。
责任单位:和平派出所、县交警三中队、镇交通站、各村安全综治专管员。
(二)烟花爆竹、危化物品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存储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从严查处各经营店内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严禁各经营店销售由专业人员燃放的A级产品;严查烟花爆竹经营店及加油、加气站的消防措施是否完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台账是否健全;查加油、加气站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关的从业资格。
责任单位:镇安监办、和平派出所、xx质监所。
(三)建筑及在建项目工程领域:对所有建筑和在建项目工程开展全面检查,查业主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设落实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隐患;各企业施工工地在防坠落、防坍塌、防垮冒等方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检查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各类保险的购买情况;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测等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责任单位:镇安委办、镇规划办、xx国土资源所、桥市供电所
(四)社会消防安全领域:加强对学校、xx宾馆、酒店、超市、医院、敬老院、市场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检查各单位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合理,各项消防制度是否健全,防火档案是否齐全,“两规定”、“三提示”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是否落实。
责任单位:镇安委办、和平派出所。
(五)森林防火安全领域:重点排查全镇森林火灾隐患;检查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体系是否落实,护林员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是否到位,应急处理机制是否建立并能保证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镇林业站、和平派出所。
(六)学校安全领域:利用寒假期间,检查校园各类教育教学设施是否安全合格,学校是否明确了专人管理,并有相关工作记录;校车是否取得了相关的营运资格,是否进行了日检制度;学校使用的压力容器是否经过安全性能检测;供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需要及时更换;学校是否编制了突发性事故应急方案,并进行了演练;学校食堂、商店是否建立了购销台账,并签订了相关责任书;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威胁到师生安全的隐患;学校的安全教育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各学校老师是否存在私自办学的现象,其办学的环境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中心学校、xx质监所、和平派出所
(七)食品药品领域:检查各食品药品经营店是否有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的产品,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过经营期限的行为;各经营店的购销台账是否健全;药品经营店内是否存在无证行医的行为;餐饮作业人员是否办理了相关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肉食品是否经过了检验检疫,燃气安全是否规范。
责任单位:xx质监所、和平派出所
(八)供电、供水安全:检查高压输电线路设施设备和农网改造的安全状况,排查并治理电力通道及其周边安全隐患;加强电力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制定特殊天气电力预警预案并保证落实到位;排查各取水区域的安全隐患,确保集镇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桥市供电所、镇自来水场
(九)其他领域安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委要根据各自职责,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排查,加强整改,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镇安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认识再提高。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委要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增强危机感,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和“走过场”行为。
(二)措施再追加。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委要根据目前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难点,制定科学严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要做到针对新情况采取特殊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有的放矢,直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责任再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委要根据工作实际,主动出击,杜绝“等、靠、看”思想。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有效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以书面总结报告的形式在2月20日前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企业、各单位要加强“一节两会”期间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
(四)纪律再严明。针对本次大检查活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委的工作情况,镇安委会将组织专班进行督查。各单位要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的基础上,明确一名副职和两名以上干部主抓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监管单位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及其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