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丘陵山区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机制和新模式;坚持以市场运作,政策引导,项目支撑,努力提升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坚持以创新专业服务组织为突破口,积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丘陵山区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机制和新模式;坚持以市场运作,政策引导,项目支撑,努力提升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坚持以创新专业服务组织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立农机化新型股份合作组织,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安全水平和服务水平;坚持以机械化试验示范带动为抓手,大力提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有效促进全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大力提升农机化装备水平。积极引进适合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的先进机具,通过市场运作、政策引导、项目支撑和示范带动,引导大中小微农机具协调发展,注重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粮食机械与经济作物机械、常规机械与高性能机械的协同推进。通过对农机合作组织的改造,新型农机化股份合作组织的建设,加快合作组织先进农机具装备配套进程,引导建立一批具有规模性、规范性、特色鲜明、辐射力强,具备农机化全程作业示范带动作用和特色的稻油茶生产基地。
(二)推进项目区全程机械化作业。针对全区稻油种植与收获机械化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大轻便、耐用、低耗等中小型直播机械与联合收割机推广力度,推进稻油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结合市稻油全程机械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在 等镇,选择水源条件好、灌溉设施配套、建10000亩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确保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有新突破;在 等3个镇街,新建1000亩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村社,提升全程机械化辐射带动能力。同时组织开展好机耕、机插、机收、机械运输、跨区作业等作业服务,大力推行代耕、代育、代插、代管、代收等一条龙作业服务,通过订单作业、承包作业、跨区作业等有效形式,不断扩大合作社的服务规模,壮大合作社的经济实力。
(三)加快园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建设。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圣水湖现代农业园区、金龙绿色蔬菜示范园区、大安标准茶园、宝峰循环蚕业示范园区等园区项目建设,围绕水果、园艺、设施蔬菜、标准茶叶、规模养殖、农产品保鲜、冷藏、加工等特色产业资源,大力推进高效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加快高效特色产业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促进特色主导产业机械化生产快速发展。
(四)创新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模式。依托农机协会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创新农机化社会服务新模式,积极培育农机销售、经营、作业、维修、租赁等中介服务市场。健全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协会、农机中介组织为补充,多种组织形式并存、高效便捷的新型农机化社会服务体系。培育1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的国家级农机化专业示范合作社;发展和改造10个农机股份合作组织,30户农机化大户。探索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新模式,建立农机与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逐步有序地引导农民实施“八统一”生产模式(品种、播期、机插、行距、行向、施肥、植保、机收),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创造良好条件。
(五)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制造水平。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生产制造、教学科研、推广使用等密切结合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推进我区汽油机、发电机、水泵、耕整机、农用三轮车等农机企业发展,促使更多“造”农机产品进入市的农机推广重点和购置补贴目录。积极引进品牌农机制造工业企业,鼓励、引导民间社会资本投入农机工业发展。
(六)强化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以“平安农机”示范建设为载体,健全农机安全监理制度,建立农机安全考核机制,明确农机安全监管职能,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继续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方式,科学设置农机监理机构,规范管理安全监管人员,努力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配合完善农机安全生产互助保险机制,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互助保险组织,确保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执法程序化,装备现代化。加快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库(棚)建设用地、维护保养、维修站(点)用地要给予积极支持,并进行合理规划。加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教育培训、网络信息、媒体宣传等公益性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市场、农机企业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农机服务体系的职能作用。
四、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建立健全农机化发展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农机化发展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每年从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重点扶持新农机具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并逐年增加。在安排“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有关农机科技项目时,向农机合作社倾斜,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扶持。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完善经销商管理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强化监管。
(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免征农机作业、农机具维修服务企业的所得税和营业税;免收农机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通行费。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农田排涝、灌溉、蔬菜种植、茶叶种植、水产养殖、现代化或专业禽、畜养殖业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将机耕道路、机电提灌设施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整治工程,统一规划实施。支持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机具停放库棚,涉及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建立农机用油保障机制,在农业生产重要季节,农机用油应给予优先、优质、优惠。
(三)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大力发展农机小额信贷,对机具库棚建设、维修设备购置、购置农机具、承包经营土地、购买化肥、种子、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提供便捷的贷款支持;农机合作组织可以房产、机具设备等作为抵押,或采取合作社互保、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进行担保抵押贷款;采用政府贴息方式,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民通过贷款购买先进适用农机;积极推进农机具政策性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保险经办机构不得拒保或者变相拒保。
五、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农业机械化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机耕道路、机电排灌、抗旱设施等建设内容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做到发展有规划,推进有目标,投入有机制,管理有措施,考核有办法。要加强基层农机推广队伍建设,充实队伍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充分调动农机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结合“阳光工程”等相关项目实施,努力培养一批农机作业能手、维修能手和经营能手。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努力推进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