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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 矛盾 社会有机体 整体 价值原则
论文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出要正确分析和解决矛盾,要自觉的调节、协调和整合社会,要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联系,要实现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统一构建,使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和谐统一、相互促进的哲学意蕴。
“和谐社会”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针对16世纪初期欧洲战乱不断、社会动荡不安的现实提出来的。在19世纪初,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对“和谐社会”做了进一步阐述。马克思在创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作了批判的吸收。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这一问题的提出,进一步完善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些合理构想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在社会主义的中国真正变成现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了人类进步的理性化目标和与时俱进的社会发展理念,具有非常丰富的哲学意蕴。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和谐,是指配合得适当和匀称,有顺和、协调、和衷共济之意。和谐就是矛盾系统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而出现的状态,它标志着系统的诸多要素之间以及与环境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中,实现均衡、稳定、有序、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社会是由不同要素、不同方面构成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矛盾着的对立而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反相成、相异相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动态平衡中正确处理和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不断克服各种不协调、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整合和社会稳定有序发展。为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总揽全局,科学运筹,协调发展,兼顾各方。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矛盾纠结缠绕在一起,需要理顺各种利益关系。而社会主义是在矛盾的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的过程中发展的,保持社会稳定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协调的过程。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而建设小康社会也是在矛盾的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的过程中推进的,我们要从系统的整体肚出发,从发展的全局出发,正视矛盾,认识矛盾,解决矛盾,坚持“五个统筹”,在各方面协同并进中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
我们所处的社会和周围的世界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没有矛盾的存在,离开矛盾的统一,人类社会不可能发展进步。矛盾的普遍性原理也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只有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当作全面性的问题提出来,加以认真的、系统地、深人的分析研究,才能自觉地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全面的把握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围绕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前提是严格区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界限,既不能抹杀和夸大矛盾,更不能混淆矛盾。历史经验证明,运用民主的方法是化解人民内部诸多矛盾的有效手段。当前,人民内部不同阶层的物质利益矛盾较之改革开放初期更为突出。不仅存在先富和后富间的贫富差距趋于悬殊的矛盾,又出现了社会改革与转型而导发的矛盾,诸如下岗职工与再就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等矛盾。解决这些矛盾,需要“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社会有机体的自觉调节过程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有机体是一种具有自我意识的有机体,它能够以其自觉的能动性调节、约束、控制、指导人们的社会活动,协调个体的行动,从而使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和运行。我们党要长期执政,要保持社会的稳定、繁荣和发展,必须关注我国社会和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必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节、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条件。我们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就必须在激发社会活力的同时,自觉地协调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使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和谐相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各种干扰、摩擦、内耗最大限度的减少,使“历史的合力”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自觉地调整人与社会的关系,自觉的实践“五个统筹" ”,自觉的发挥整合社会的功能,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统一,使社会协调发展,使社会健康、有序的运行。为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注重社会公平。要自觉建立各种社会规范,“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深人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价值原则和真理原则的统一
价值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一种特定的关系,即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用关系,它是人的认识所应把握的一种特定的关系,同时也是指引人们从事实践活动的动力因素和内在尺度。真理原则体现客体尺度的要求,它要求人们在认识真理时不能考虑人的主体需要和利益,价值原则体现主体尺度的要求,它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动要保证主体需要和利益的满足。真理是一元的,真理本身没有主体的差别,它服从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而价值是多元的,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需要、不同的价值要求和价值选择。
社会是人创造并为人的生存与发展服务的。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都是人的多样化本质的社会延伸,也是为了满足人的多样化需求并为人提供多样化发展的舞台。因此,社会生活的内容和价值取向应该是全而而协调的。社会价值取向的协调性要求社会的诸多领域,部门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保持社会的整体和谐。根源于价值取向上的分歧,会使社会的领域,部门产生矛盾与冲突,包括观念上的、行为上的及物质利益层面上的。为使思想观念上达到统一与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一真理原则作为价值取向的指导,来统一、协调各种价值取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完善各项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是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利益的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价值取向,它内在的包含了真理原则的要求,体现了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统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社会进步发展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又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和执政党执政的规律,反映了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统一。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唯物史观关于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互为前提和基础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社会进步与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两个方面,两者构成了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社会进步是人的发展的客观前提;另一方面,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目的、手段和动力”。
人的全而发展主要涉及两个方而的内容,一是每个人的各种素质之间协调、全面发展,二是个人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协调。从操作性的角度看,促进每个人各种素质之间的全面发展,就是使每个人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利益,就是要体现“四个尊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切实保障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方而的权利。“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热情,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全体人民、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社会氛围,促成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与和谐统一,必将极大地激发起全国各族人民的创造热情,必将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必将极大地促进全而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显示出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理性,更加成熟。音律和谐,会奏出美妙的旋律与乐章,社会和谐,将会开创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l]《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
[2]蔡永生《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