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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现象与社会主义本质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3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 摘 要:社会主义现象是社会主义的外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社会主义本质在各方面的表现。社会主义现象和社会主义本质,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在实践中,我们既要透过社会主义的现象抓住其本质,加深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又要大力营造、充分利用社会主义现象

" 摘 要:社会主义现象是社会主义的外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社会主义本质在各方面的表现。社会主义现象和社会主义本质,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在实践中,我们既要透过社会主义的现象抓住其本质,加深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又要大力营造、充分利用社会主义现象,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调整,让人民群众从切身感受中更加拥护社会主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现象;本质

现象与本质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有本质,必有现象。遵循这一思路,我在学习、研究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时候,常常想到社会主义现象这个问题。但社会主义现象该如何概括,它与社会主义本质又有什么样的关系,这类研究成果目前尚不多见,本文试就这一问题作些探讨。
一、社会主义现象
现象是事物的外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事物的本质在各方面的表现。依据这一唯物辩证法原理,我们可以认定:社会主义现象是社会主义的外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社会主义本质在各方面的表现。
如何概括社会主义现象?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设想,我们大致可以从社会生活和社会制度两个方面来把握社会主义现象。
从社会生活方面说,马克思、恩格斯为我们描述了这样美妙的情景:人人都受到良好的德、智、体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等方面的教育,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能自觉地掌握和运用客观规律,在政治、经济、思想和个性方面都得到彻底解放,成为社会、自然和自己的真正主人;劳动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消灭了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整个社会变成了“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①
从社会制度方面说,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列宁称之为社会主义阶段)消灭了私有制,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消灭了商品货币关系,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实行产品经济;国家失去政治职能,不再具有政治压迫性质,只有社会管理职能;等等。
上述社会主义现象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在很长的时间里基本上都是按照这个样式去建设社会主义的。它寄托着人们追求美好社会的理想,是激励人们努力奋斗的目标。
或许有人会问,这些社会主义的现象中国有吗?中国正在搞社会主义,与之相比,够格吗?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后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理所当然地要高于资本主义,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因而看待社会主义,应当从共产主义的高度着眼,不能因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过重大波折以及现有社会主义国家的状况而降低社会主义的水准。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一些社会主义现象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依托,是合格的社会主义(相对于不够格的社会主义而言)应有的外在特征和外部联系。
当然,应该承认,中国目前搞的社会主义远未达到马克思、恩斯斯所设想的程度,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1987年4月,邓小平同志在《社会主义必须摆脱贫穷》的谈话中说:“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也就是不够格阶段,这是我国最大的国情和最大的实际,必须实事求是,充分看到这一点。
然而,尽管不发达、不够格,中国毕竟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那么,中国社会主义又有哪些现象呢?我们仍然可以从社会生活和社会制度两方面来概括。
从社会生活方面说,物质文明上表现为奔小康、求富裕的极大努力,精神文明上表现为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的极大努力,社会风气上表现为弘扬正气、扬善抑恶的极大努力。
从社会制度方面说,经济上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制度。政治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此外,与社会生活、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以及国家的政令、法律、法规等等也都是社会主义现象。


以上是对中国社会主义现象的不完全概括。之所以与合格的社会主义的现象相差甚远,是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之上,而不是象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那样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基础之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政治制度、思想意识、经济制度等方面建构了一定的社会主义现象,跨越了“卡夫丁峡谷”,是中国历史上的巨大进步,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巨大贡献。但是,发展生产力的峡谷是不能跨越的。目前中国社会主义现象比合格的社会主义现象相差甚远,与缺乏来自生产力方面的强有力的支持密切相关。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难从中国社会主义现象中看出合格社会主义的雏型,不难听到向合格社会主义前进的坚实的脚步声。
二、社会主义本质
邓小平同志说我们以往没有完全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不是说我们以往对社会主义问题一无所知,而是指没有完全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以及社会主义现象的个性特征。应该说,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现象的描述是最有水平和最具普遍性的,后人无出其右者。邓小平同志坚决主张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这对于人们认识社会主义现象的个性特征以深刻的启迪。对社会主义本质作出最权威、最科学的概括,则是邓小平同志对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最为了不起的贡献。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用毋庸置疑的语气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③ 对社会主义本质作出如此清晰、准确的概括,这在国际共运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概括把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
第一,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概括具有普遍性。有人认为邓小平同志概括的社会主义本质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本质。这种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邓小平同志是最讲究实事求是的,中国社会主义处在什么阶段,他最清楚。他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时理所当然地要以中国的国情为基础,符合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要求。然而,邓小平同志又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战略家。他在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时又是放眼整个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的。他没有使用“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本质”,而是直接用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其用意是很清楚的。因而,我们学习、研究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时,要以忠于原意为出发点。再者,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内部最深刻、最稳定、最高层次的东西,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毫无疑问,社会主义本质一经科学地概括出来,也就是贯穿于社会主义全过程的东西了。因此,无论是合格的社会主义或不够格的社会主义,还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或外国的社会主义,本质都是邓小平同志概括的五句话,区别只是在于对不够格的社会主义是将来时(即五句话并未实现,还有待于去努力),对合格的社会主义是现在进行时或过去时(即五句话正在实现或已经实现)。
第二,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概括突出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是论证出来的,不是自我标榜出来的,也不是对资本主义或其它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进行批驳、谩骂中体现出来的,而是要在实践中实干出来的。" 邓小平同志在社会主义本质论中,前两句突出了生产力的首要地位,体现出强烈的实干精神,从而克服了长期以来忽视生产力发展的错误倾向。社会主义能够比资本主义以及其它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态更好地发展生产力,这在理论上早已得到了证明。邓小平同志也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④ 没有生产力的大发展,说到底就无任何社会主义优越性可言。邓小平同志抓住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个社会主义的根本特性,也就抓住了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的法宝。后三句话揭示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突出了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成果归谁享有的问题。“共同富裕”是千百年来人类社会所追求的共同理想,历史上任何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都不能做到这一点,只有社会主义能够做到这点。邓小平同志反复阐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⑤“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也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⑥ 前两句与后三句互相联系,兼顾了效率与公平,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而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概括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邓小平同志指出:“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⑦ 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本身就是解放思想的结果,一方面指出了带有普遍意义的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另一方面又在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上给人们留下了广阔的思维空间。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质的规定性,不能动摇,但对于如何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则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勇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新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也是质的规定性,不能动摇,但对何时或用何种方式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则可以因时因地有别。中国目前在一定程度上暂时保留了私有制、剥削和差别,是为了以后更好地消灭私有制、剥削和差别。总之,一切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事都可以大胆地去做,一切有利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事都可以放开地去做。将社会主义的原则性与建设方式、方法上的灵活性充分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同志的实事求是精神。
第四,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概括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关怀。有人认为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如果加进去对人的关怀就更好了,言外之意是邓小平同志忽视了对人的关怀。这实际上是一种片面、直观的看法。众所周知,邓小平同志毕生所从事的一切事业都是为了国家富强、人民幸福。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恰恰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关怀。首先是对全体人民的普遍关怀,表现为对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追求。资产阶级也曾标榜“平等”、“公平”,但事实上做不到。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中的后三句话实际上就是对资本主义的不公平在生产关系层面上的否定。其次是尊重人的个性,表现为为了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而,允许和鼓励先富又不是为了搞两极分化,目的在于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种关怀既博大又具体,充分体现了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邓小平同志的宽阔胸怀。
第五,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表明社会主义本质的全面展现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我们不要认为社会主义的理论一经创立和传播,社会主义的本质就会自然显露出来;也不要认为一些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一经建立,社会主义的本质就会自然显露出来。邓小平同志总结历史经验,纠正历史偏差,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概括出社会主义的本质。但是,他使用的是动态的描述方式,表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永无止境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也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因此,我们既不能为此动摇对社会主义的信念,也不能为此急于求成,盲目冒进。
三、社会主义现象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关系
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运用唯物辩证法原理,对社会主义现象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关系可作如下的分析。
第一,两者是对立的。社会主义现象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外在特征,是可以被人们所感知的,有些(如社会生活)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主义本质存在于社会主义内部,不能被感官所直接感知,只能用抽象的思维方式才能把握。社会主义现象是丰富的、生动的、易变的(比如,社会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制度体制是可以创新的、政策法规是可以修订的,等等);社会主义本质则是深沉的、单纯的、贯彻始终的(但有个逐步展现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现象,尤其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现象因国、因时而异,是个别的、具体的,从而也是片面的(例如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就会产生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社会主义本质则是一般的、共同的东西。
第二,两者是统一的。两者互为存在的前提,不可分割。没有脱离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主义现象,社会主义本质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发育的程度,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现象的样式。社会主义现象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外露和表现,其样式的不同又反映着社会主义本质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发育的状况。


第三,弄清两者辩证关系的重要指导意义。由于社会主义现象与社会主义本质是对立的,就不能把社会主义现象当成社会主义的本质。比如,公有制、按劳分配、无产阶级专政、计划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都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它们在实现形式上的变化或暂时中止(这里单指计划经济体制在中国的暂时中止)都不会动摇社会主义的本质。弄清这点,有利于人们更加进一步地解放思想,澄清各种疑惑,脚踏实地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由于两者具有统一性,在建设社会主义(哪怕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征程中,就不能不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就不能不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就不能不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乃至重大的方针政策。如果这些东西都不坚持,社会主义的本质也就无从体现,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就会动摇。
因此,在实践中,我们既要透过社会主义的现象抓住社会主义的本质,从而加深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同时还要大力营造、充分利用社会主义的现象,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调整,让人民群众从切身感受中更加拥护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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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新版第一卷,第294页。
②③④⑤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25页,第373页,第63页,第123页,第364页。
⑦《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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