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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物古迹是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于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和遗迹,是古代人民辛勤劳动的结晶。本文所调研的河南省夏邑县济阳镇隋唐大运河遗址作为文化古迹,有着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应该受到较好的保护,然而因为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原因,大运河遗址的保护工作不是很完善。本文通过实地考查和文献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了大运河遗址没有受到保护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能够在今后的保护工作中能够发挥作用。
[关键词]文物古迹;保护;困境;对策
文物古迹是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和遗迹。文物古迹从不同侧面反映着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生产、生活和环境状况。文化古迹不仅反映民族性格与民族精神,同样也是一个国家、民族传承、发展、创造先进文化之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申遗成功表明了大运河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也对其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严苛的挑战。
一、济阳镇隋唐大运河遗址的现状
汴河济阳镇段是隋唐大运河通济渠的一段。河道部分地段保存较好,至今仍保留有故道水面,东西长约2000米,宽30-50米不等。该故道是大运河通济渠段少有的保留故道水面的地方,是一段活着的大运河,可以说是研究大运河通济渠的活标本。
济阳镇因其方位而得名,该段运河名为通济渠的一部分,唐初曾改称广济河,水以南为阳,以北为阴,隋原无济阳之地名,也没有居民,隋唐大运河开通之后,不断有人家从别处迁来,在此摆摊设点,后来在运河北岸修建房屋,开设店铺,长期居住下来,逐渐形成集镇。唐初置济阳镇,因位于通济渠北岸而称为济阳。据民国九年《夏邑县志》记载,济阳又称济阳铺,当与济阳西的邓铺、东之刘铺、十里铺的村名由来相同,三个村镇间距约十里左右,这与隋唐大运河上十里置一铺的传说十分吻合,由此可知这些传说是比较可信的。
在济阳铺之西邓铺以东大运河沿岸有一个专门从事绣品的村庄叫插花刘楼,白腊园村则是一个专门种植白腊条的村庄。正是这些手工业、种植业、商铺等构成了大运河的经济线。在济阳镇以东约五里有田道口村,又名田家道口,传说是大运河上的一处渡口,因有田姓人家在此摆渡而得村名,这与夏邑北部老黄河故道的司家道口、夏家道口的由来相同,皆因摆渡者姓氏而得其地名;从田道口到济阳几公里的距离,有朱菜园、张菜园、戚菜园等村,是当时运河边的几个菜园子,并以种菜农姓为村名。
济阳镇隋唐大运河遗址分为两处,第一处河道遗址,济阳镇政府在河道两边种植了八十株柳树,力图还原当年的汴京八景之一的“隋堤烟柳”。并在河边树立了石碑,上书隋唐大运河遗址字样。另外一处码头遗址则在考古挖掘处建立了保护性大棚,并用铁丝制作栅栏,把码头遗址保护了起来。
在对大运河遗址的发掘中,出土了大量的古代瓷器和古代用具。因济阳镇没有较好的保存条件,这些出土文物被送往夏邑县博物馆保存、展览。同时在码头遗址里还发现有依稀可辨的车辙印痕,行人脚印,也有一圈圈如古树年轮的图案。
济阳镇段发掘的运河大堤发现遗迹丰富,保存好,埋藏浅,又有一段故道水面,投入少,有利于保护、利用、展示。然而因为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原因,大运河遗址的保护工作不是很完善,还有很多亟待改善的地方。
二、保护济阳镇隋唐大运河遗址的挑战
文化古迹首先是文物,一切历史、科学和旅游价值都依托于文物本身,失去或破坏了文物本身,所有的价值也就不复存在。所以,我们应该树立保护文物第一的理念。济阳镇大运河遗址的保护工作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主要是来自人为地破坏和自然的破坏。
(一)人为破坏
早在政府没有对大运河遗址进行保护之前,济阳镇的当地和附近的库民,尤其是大运河遗址附近的居民,大部分人都挖过河道。一是没有文物保护意识,二是抱着猎奇发财的心理。很多人挖河道就是为了寻宝。不少居民挖出来瓷器等文物,而这又刺激着更多的人来寻宝。在与当地老百姓的谈话中,可以不时听到谁家某某人曾经挖出过什么样子的宝贝的小道消息。隋唐大运河济阳段自明代中后期时期逐渐弃用,可以想见,此类挖掘活动所持续的时间应当很长。长时间的私挖偷挖,给大运河遗址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也给其保护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河道遗址位于商永路(省道325)一侧,另一侧皆是住户。在大运河申遗之前,当地居民没有保护意识,加上附近没有生活垃圾堆放点,偶有居民往河道里面乱扔垃圾的现象。
(二)自然损坏
自然环境对历史文化古迹的破坏问题客观存在,如岩石风化、山体滑坡、酸雨侵蚀、日晒虫蛀等。大运河遗址随着时间的流逝受到的损害会越来越严重。风化、雨淋和长时间的暴晒都对其的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挑战。镇政府为遗址建造了保护性大棚,很大程度上保护了遗址,然而还是有一些问题存在。比如保护性大棚建设初期没有做好相应的排水系统规划,一旦出现暴雨天气,被发掘的遗址低洼处就容易积水。而古河道遗址受近年干旱天气频发、降水减少的影响,河面有所下降。河道两边种植的柳树因管理不善已经有小部分树木枯死。
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的破坏,都给隋唐大运河遗址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三、保护济阳镇隋唐大运河遗址的建议
(一)行政主导,激励大运河遗址的群众性自觉维护
在文化古迹的保护工作中,政府的强制力可以起到快速有效的作用。
2011年8月,商丘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商丘市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为大运河商丘段遗产保护提供了科学的法律依据。济阳镇政府投入大量资金为大运河遗址建造了保护性大棚、围栏,也体现了行政力量的巨大作用。
行政力量也有其不足之处,它对日常性的、细节性的保护事宜所体现的力量不如民间力量作用大。据此,大运河遗址的日常性保护工作则可以由政府采用多种手段鼓励群众来进行,形成一支以居民为主力的日常保护队伍。这支队伍不必规定具体成员,大运河遗址附近的居民可以是,路过的行人也可以是,参观遗址的游客也可以是。它有着机动灵活的特点,一旦发现有人破坏大运河遗址,可以立即阻止,情节较为严重的,立即上报。济阳镇政府通过宣传手段,让济阳镇的居民,尤其是大运河遗址附近的居民,逐渐意识到大运河遗址的重要价值,从而开始自发地对大运河遗址进行保护。
(二)筹集资金,配置大运河遗址的保护性硬件设施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就会需要越来越多的资金用来对大运河遗址的开发与保护。用于保护大运河遗址的资金来源可以分为三种:行政拨付、旅游收入、社会捐助。目前来说,用于保护大运河遗址的资金来源很单一,即行政拨付。行政拨付包括上级政府的拨付和当地镇政府的出资。行政拨付在大运河遗址的开发和保护初期发挥了重大作用。大运河遗址的两处遗址都得到了行政资金带来的保护。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行政拨付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筹措的资金应首先用来保护大运河遗址,如完善排水设施,防止码头遗址被淹,也可以安装摄像头,防止盗挖。
(三)加大宣传,开发大运河遗址的商业性旅游价值
申遗的成功,无疑是给济阳镇大运河遗址的开发带来了很大的机遇。济阳镇是一个总面积38.7平方千米、总人口3.55万的规模较小的镇,以第一产业农业为支撑产业,旅游开发模式不能一味图强图大,走一条符合自己实际的道路才能取得较好的发展成果。
从国内旅游景点现有发展模式来看,特色古镇的模式比较适合济阳镇。济阳镇可以参照周庄、惠山古镇等特色古镇的发展模式,采取开挖河道、重建码头、修建唐宋风格建筑群的方式开发大运河古镇。
探古求知是广大游客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通过直观、形象、生动的文化古迹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进行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对大运河遗址进行商业性开发,不仅可以提高大运河遗址的知名度,还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又可以反哺用于大运河遗址的保护,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文化古迹主要是历史遗存具有的美学价值,具有使用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的文物,文物价值随着历史的延续而不断增大,其价值是蕴涵在不同文化古迹的形态和内涵上的,如若不加以保护,文化古迹的价值会很快遗失。商业性开发不能过度,否则就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会伤害到大运河遗址的历史文化价值。旅游开发应该持有一种态度,那就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万不可牺牲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
参考文献:
[3]罗静.江南地区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与文化古迹保护策略[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8).
[4]余芳.试论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的相互促进[J].大众文艺,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