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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阿马蒂亚·森的自由观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4 字体: |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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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阿马蒂亚?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中指出,自由是在实质的意义上定义的,即享受人们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他从马克思的积极自由出发,结合新自由主义消极自由观的合理因素,提出以能力为核心的自由观。森的自由观促进了经济学与伦理学的融合,同时也十分重视人的主体性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但森对个人自由的过份强调容易导致个人主义,因此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关键词】阿马蒂亚森;自由;发展;个人主义

一、自由的定义

一般来说,自由主义者所阐述的自由指的是自愿的不受强制的行动,也就是个人不受威胁和其他形式的强制,是出于自愿选择而做出的行动。但是,自由不应当同欲望的满足相等同,也不只是一种主观感觉,感到自由与处于自由状态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

阿马蒂亚?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中指出,自由是在实质的意义上定义的,即享受人们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一个人的可行能力指的是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的组合功能性活动,指一个人认为值得去做或达到的多种多样的事情或状态,有价值的功能性活动可以包括吃、穿、住、行、读书、看电视、社会参与等等。把这些活动列成一个清单,可行能力就是对于此人是可行的、列入清单的所有活动的各种组合。具体包括能够满足身体需要的基本自由,免于饥饿和营养不良的能力,避免疾病和夭折的能力,还包括像学业带来的创造机会,或个人通过享受的自由和经济手段自由迁移、选择住所,还有重要的“社会”自由,譬如参加社区生活、参加公众讨论以及参加政治决策的能力,甚至包括‘在公共场合不感到害羞’的初级能力。

二、自由与发展的关系

发展是当代社会的两大主题之一。著名发展经济学家托达罗把发展描述为:既是一种物质现实,又是一种精神状态,通过社会的、经济的和制度过程的某些综合,社会取得了美好生活的手段。发展是事物的基本性质,也是事物不断走向完善的过程。另外,发展既是一种事实,又是一种价值,是一种包含着事实基础的价值判定。

在自由与发展的关系上,森指出,自由是发展的首要价值和目的。以人为中心,最高的价值标准就是自由。“就建构性作用而言,发展旨在扩展实质自由以及其他的基本自由”。因为自由是人们的价值标准与发展目标中自身固有的组成部分,它自身就是价值,因而不需要通过与别的有价值的事物的联系来表现其价值,也不需要通过对别的有价值的事物起促进作用而显示其重要性。在经济领域,自由交换物品,就像人们在交谈中自由交换词句一样,都是人的最基本权利。因此,市场与人的基本自由相联,只从效率出发高度赞扬市场机制是不全面的。

自由对发展的另一个相当重要的意义在于:五种工具性自由即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和防护性保证,是促进和保障发展的重要手段。自由的工具性作用,是关于各种权利、机会和权益如何为扩展人类一般自由,从而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自由的工具性作用并不是因为自由是发展的目的而存在。自由作为工具的实质性来自以下的事实,即各种类型的自由相互关联,而且一种自由可以大大促进另一种自由。

三、对阿马蒂亚?森自由观的评价

(一)积极影响。首先,森的自由观促进了经济学与伦理学的融合。森反对将人的历史道德伦理属性排除在经济学的视野之外,而提倡让经济学走向真实的人,倡导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结合,在经济学中注入伦理学的因素,而伦理学最为重要的特征就是它的价值判断,这样,当伦理学的基本要素进入经济学时,我们对于经济学必须加入的价值判断就不能再采取回避的态度。在价值评价标准的选择上,森批判了以效用为基础的社会成就评价标准。这种社会成就评价准则在简单的自利人性或人类行为动机的假设下,社会成就设定评价人类行为效率或效益的唯一标准是效用。森认为把效用定为评价社会成就的唯一标准是不合理的。森认为,人这一概念具有基本的不可约减的二元性。我们应该用一个人所拥有的自由来代表他的利益,而不应该用(至少不能完全用)一个人从这些自由中所得到的东西(福利的或主观能动的)来代表他的利益。其次,森通过对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和重要手段的两方面分析,得出结论:发展不单纯是经济增长,它应该是对人类自由的各种可能性的一种全面承诺,是对一个人即可行能力的全面扩展。森认为,比起那些单纯基于收入、经济富足的评价体系,他倡导的这种全面自由是指导人类发展的人性化标准。最后,森还十分关心广大处于社会底层的贫苦人们的现实生活,同时也十分重视人的主体性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阿马蒂亚森自由观的理论缺陷。第一,可行能力的模糊解释是森自由理论中的最大缺陷。可行能力是森自由理论中十分重要的概念,森把自由定义为人们享受有理由珍视的生活的可能行力,然而对于可行能力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释。虽然森反复强调在考查自由时应充分考虑各种不同的因素,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复杂性使得相关的考查难以得到明确的标准。第二,森对个人自由的过分强调容易导致个人主义。森的自由理论中非常重视个人能力与能动性,重视个体的作用,强调社会发展的目标为实现人类全面的实质自由。然而在森这里,社会发展变成了单个人实现全面自由的简单相加,并没有充分考虑到集体对个体的统筹作用。森曾经批判中国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论述,认为个人利益是首要保证因素,却没有看到个人始终一定集体一定国家中的一员。最后,森的自由观中个人主义的突出自然导致对社会制度作用的忽视。社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个人自由起着决定性作用。没有完善的社会制度就没有个人自由的充分体现。社会制度的完善并不是自成的,需要通过个人及集体的相互配合协调与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2] 万俊人.经济伦理学[M].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

[3] 唐凯麟.西方伦理学名著提要[M].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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