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 > 文化论文 >

近20年中国大陆地区六朝士族研究概观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3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门阀士族的形成、发展及其衰落是中国中古时期特有的历史现象。汉唐之间,士族成为这一时期社会的统治力量,对于六朝士族的认识和研究直接关系到对整个魏晋南北朝历史的理解和把握,长期以来,士族问题的研究一直是魏晋南北朝领域一门古老而又常新的“显学”。

门阀士族的形成、发展及其衰落是中国中古时期特有的历史现象。汉唐之间,士族成为这一时期社会的统治力量,对于六朝士族的认识和研究直接关系到对整个魏晋南北朝历史的理解和把握,长期以来,士族问题的研究一直是魏晋南北朝领域一门古老而又常新的“显学”。

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士族”有着多方面的历史内涵:政治上的累世贵显,经济上的劳动占有,以及文化上的家学世传,是几个最基本的衡量界标。缺乏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士族”。魏晋间南北朝时期的地方大族,一是以强宗豪族为核心的地方武装集团,即堡坞主,永嘉之乱后,这种地方武装在北方普遍建立;二是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熟谙封建统治术的士大夫。二者也常常合而为一,即以士大夫而兼为堡坞之主。[1]六朝时期的大族,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不同形态,即以宗族为根基、以武力为特征的地方豪族,和以官宦为标识,以文化为特征的名家大姓。一般说来,地方豪族大多掌握着一定数量的依附人口,拥有一定规模的宗族武装,在地方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除个别成员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或居乡为豪,或出任县令、郡守等地方官吏以及主簿、功曹等地方属佐,其家族成员一般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多以武干见长,因豪侠知名。由于宗族和地域的限制,他们的势力多局促于本贯,尚未突破乡里的界限。比较而言,名家大族的地域特征并不十分明显,郡望只是其社会身份和政治地位的标志之一。这些家族中的主要成员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才干,凭借自身的家学与门第,能够较为顺利地进入王朝上层统治圈,成为当朝辅望或封疆大吏。他们的政治势力与社会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地域的局限,而有一种普遍化的倾向。

大陆学界在对六朝士族的实际研究中,使用了“世族”、“势族”、“豪强”、“大族”“世家大族”等学术概念,以考察和探究不同类型的地方大族的演进和发展历程。

一 研究史的回顾

本世纪上半叶,随着西学东渐,中国学者对六朝士族的认识,开始超越清人“江左士族无功臣”的表面归纳,杨筠如的《九品中正与六朝门阀》、王伊同的《五朝门第》等专着,开始着手从制度、婚宦等方面入手,疏理相关史料。

一代史学宗师陈寅恪先生在他的《书世说新语文学条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述东晋王导之功业》、《崔浩与寇谦之》、《魏书司马睿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等文章中,对魏晋之际的社会变动和统治阶层的分化、东晋士族的历史作用、北朝大士族与鲜卑统治者的关系,梁陈之际的社会变动与江南土豪的兴起等问题,提出了精辟的见解。[2]应当承认,陈寅恪先生对士族问题阐释是粗线条的,未形成完整体系,但陈寅恪先生从种族、家族、地域、文化的角度研究和考察问题的方法,直接影响了一代学风。

唐长儒先生是中国大陆六朝士族研究的奠基人。他的论述集中收录在《魏晋南北朝论丛》、《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三部论文集中。[3]

关于魏晋之际士族的形成,唐长孺在《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指出,东汉以来培养滋长的大姓、名士是构成魏晋士族的基础。但决不是所有汉末大姓、名士都能在魏晋时成为士族,唯有在魏晋时期显贵的家族最有资格成为士族。《士族的形成和升降》指出,士族形成在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保证了士族的世袭特权,对于士族和士族中高低序列基本上不决定于“冢中枯骨”,而取决于眼前的权势。

关于南朝士族的衰落,唐长孺先生在《南朝寒人的兴起》中作出了精辟的阐发,指出南朝时期士庶区别的日益严格,其深层原因在于这一时期寒人的势力发展产生了士庶混淆的危险,这并不表示门阀势力的强大,自矜门户只是这一时期门阀士族抵御皇权和寒人侵渔的消极手段。

关于士族制度和政策,唐长孺先生在《九品中正制度度试释》中认为:九品中正制配合汉代门阀的发展而起了巩固门阀制度的作用,但在门阀制度业已确立并为士庶区别制造了理论依据之后,这一制度已不重要,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士人荫族权和士族队伍的扩大》指出,晋灭吴后制订的户调式规定按品官荫族、荫客和占田,基本精神是保证当代各级官僚贵族的特权,有关“士人子孙”的补充规定,确立了士人的荫族特权,从而确立了士之为族,士族的名称也开始出现。确立士人的条件是凡“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即任州从事以下均荫及期亲之族。这一标志导致寒门地主和富裕商人为了取得免役特权,改窜户籍上的履历,以使自己的家族符合上述规定。在《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中,唐长孺先生指出,孝文帝按照当代官爵和魏晋士籍,定门阀为四等,按等级享受免役、荫族和入官权利,建立了新的门阀序列和体制,它具有明确、具体的官爵标准和严格的等级区分,而这在两晋南朝至多是习惯上的并不是法律上的。以朝廷的权威采取法律形式来制定门阀序列,北魏孝文帝定士族是首创。

唐长孺先生的研究考证精当,论证严谨,自成体系,对魏晋南北朝士族的发展脉络构筑了一个完备的理论框架。

如果说唐长孺先生为六朝士族研究确立了一个比较高的起点,那么田余庆先生的研究则确立了一个比较精致的理论结构和细致的研究规范。田余庆先生在其专着《东晋门阀政治》中指出:作为东晋的政治体制,门阀政治是皇权政治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变态。严格意义上的门阀政治只存在于东晋,门阀政治是皇权与士族权利的某种平衡,也是适逢其会而得以上升的几个高门大族间的势力平衡。门阀政治所依据的条件总是有变化的,因而它的存在是暂时的、过渡性的,它从皇权政治而来,又依据一定条件向皇权政治回归。从宏观上考察东晋南朝三百年的政治体制,其主流是皇权政治而非门阀政治。在这一理论前提下,《东晋门阀政治》选取了琅邪王氏、高平郗氏、颍川瘐氏、谯国桓氏、陈郡谢氏、太原王氏几个时间上前后相承的大族逐个进行个案剖析,前后呼应,以重大历史线索贯穿其中,对东晋一朝的政治发展脉络阐幽发微,引人入胜。其切入角度和研究手段对后继学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4]

近20年来。在前辈学者的熏陶下,魏晋南北朝研究中青年学者大量涌现,成绩斐然。具体到六朝士族问题,研究的主要侧重点在于:一、注重制度史和政治史的结合,对门阀士族的相关制度、政策,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梳理;二、注重填补空白,对从前认识较为模糊的北朝士族发展历程进行了初步整理和归纳;三、从地域文化的角度出发,对各类区域性豪族集团进行研究综合分析;四、注意运用社会学的新方法,对士族的政治地位、婚姻方式、经济状况、宗族结构、家族习俗、宗教信仰进行多方位的考察。

近年来,已经出版的有关六朝士族的研究性专着有张金龙的《北魏政治史研究》[5],陈明的《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士族:特殊形态的知识分子研究》[6],方北辰的《魏晋南朝江东世家大族述论》[7],陈爽的《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8],刘驰的《六朝士族探析》[9],周征松的《魏晋隋唐间的河东裴氏》[10],相关的研究论文达数百篇。

二 成果与突破

(一)关于士族的形成和衰落过程及历史特性

关于士族的形成、衰落及其历史作用,是一个相当宏观的历史问题。到目前为止,学界对于魏晋南北朝士族的演进过程的研究,基本上是围绕着唐长孺所提出的理论框架而在细节上做出进一步的阐释。

在《秦汉地主与魏晋南北朝地主的不同》[11]中,何兹全先生从魏晋封建论的角度出发,对魏晋南北朝的地主与秦汉的地主作了比较研究。他认为,从社会关系、社会身分方面看,秦汉的地主,除一部分皇室子弟王封侯保有前代贵族身分外,其它地主都属于自由民阶级,都是编户齐民,无高下、贵贱的差别。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地主不仅是富人,而且是贵族,士庶的贵贱之分极其严格。秦汉的地主阶级在政治和法律上没有特权;魏晋南北朝的地主在政治上取得特权,不仅使自身免除役调负担,而且还可以荫庇亲族,依附人民使他们也免除对国家的租调谣役负担。士族地主在法律上是和庶族不平等,享有特权的。秦汉地主土地上的劳动者是奴隶和来自平民的佃客和佣工;魏晋南北朝时期地主土地上的劳动者则主要是半自由的部曲和客。熊德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阶级结构研究的几个问题》[12]一文中对传统认识中认为士族和庶族是地主阶级内两个阶层或集团的观点提出异议,认为所谓门阀只是由汉末士族制造的社会舆论所形成的一种附会观念或社会习俗。既不是制度,也不是阶级成分。“士族”既是一个等级又是一个阶级,而“庶族却只是一个等级”。朱大渭的《魏晋南北朝阶级结构试析》[13]认为,所谓“士庶之别”既具有统治阶级内部的阶层或阶级区分,又具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阶级区分的双重含义。

关于孙吴门阀的形成过程,方北辰《魏晋南朝江东世家大族述论》中指出,从孙吴中期开始,地方大族逐步掌握了军政大权,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表现了门阀士族的特征,到孙吴后期,已成为地位非常优越和稳定的上层统治集团。

关于北朝士族的兴衰过程,刘琳的《北朝士族的兴衰》把北朝士族地位的变迁划分为三个时期:从北魏开国到孝文帝太和十九年迁洛以前的上升时期,从太和十九年到孝明帝的全盛时期,从北魏末年到北齐北周的衰落时期[14]。陈爽的《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指出:北朝士族社会的开放性,使北方世家大族保持了更为长久的生命力,但这种无限制的开放也孕育着自身的否定方面。中古士族制度的特质之一是少数家族凭借家世门第世袭垄断王朝中的清要之位,在客观上要求将士族保持在一定的比例和范围之内,这种平衡仅仅通过士族的自然升降是难以维持的,因而通过乡议官铨等途径甄别士庶、清定流品变便成为士族社会得以维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北朝社会特定的历史背景使得士族社会失去了这种有效的制衡机制。士族队伍的无限膨胀导致了北朝后期的仕途拥挤和文武分途,迫使王朝的仕途标准由家世和门第转向年劳和吏干,逐渐向官僚制的原则靠拢。史睿的《北周、隋、唐初的士族政策与政治秩序的变迁》提出:北周后期至唐初的统一进程中,统治集团藉士族政策以调整、重建政治秩序。周隋政权试图强制山东士族从宗族乡里的基础中分离出来,但因缺乏制度化手段而受挫,造成中央与地方权利集团的矛盾激化[15]。

(二)关于士族、庶族等概念的辨析

传统认识中,多把魏晋南北朝史料中的“庶族”、“素族”作为士族高门的对立面来理解。1984年、陈琳国和祝总斌两位先生发表了《庶族、素族和寒门》、《素族、庶族解》两篇文章[16],对史学界的成说不约而同地提出异议。陈琳国认为:庶族的概念由庶姓发展而来,庶族就是庶姓之族,自然包括士族在当中,绝无专指寒门的意思。庶族与“素姓”,“素族”的意思是相通的。士庶连称,在当时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士大夫与庶民,即官吏与百姓;二是指士族与寒士,但只有寒门意义的“庶”,却没有寒门意义“庶族”。他认为,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中所用的:“庶族”一词不是史籍的原义,容易引起混乱应该摒弃而代之以“寒门或“寒族”。祝总斌进一步指出:两晋南北朝史料所见“庶族”、“庶姓”,与这一时期经常出现的士“庶”之庶,即庶人、寒人,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南朝以前一直使用庶族、庶姓或异族、异姓这些词作非宗室大臣解。素族、素姓这些新词在许多场合和它们的涵义完全相同。刘宋末年,二者开始混用。庶族、庶姓本来仅用来指非宗室大臣,并不论门第;但东晋以后由于门阀制度高度发展,非宗室大臣绝大多数出身高门,久而久之,庶族、庶姓特别是含有褒义的素族、素姓也就被用来同时指高级士族,几乎等于高门的同义语了。此外,唐长孺先生在《读史释词》中分析了“素族”、“素门”、“寒士”的概念,认为它们或是对宗室而言,或是对家族显贵受封爵者而言。而最一般的用法是士族间的互称。而所谓“寒士”,有的是自谦,有的是故意贬低,一般指先世官位不显,或士族中的衰微房支,他们仍是士人,不是寒人[17]。经过三位先生的考订,这一问题基本有了定论。

“吴四姓”的考辨是近年来学界争论的一个新问题。张承宗《三国“吴四姓”考释》对史传中的“吴四姓”进行个案研究,指出“吴四姓”与“吴郡四姓”并不是一个概念。吴是指孙吴统治全境,“吴郡”只是其中一个区域。史书除了“吴四姓”、“吴郡四姓”之外,还有“吴旧姓”的提法。“四姓”指张、朱、陆、顾,特点分别是文、武、忠、厚。从时代来看,“吴四姓”形成于三国东吴黄武之时或者略后。在排列顺序上,张、朱在前,陆、顾在后。东吴未年孙皓对陆凯上书陈事说到“顾、陆、朱、张”,其排列之变化反映了顾、陆诸人的地位之上升。[18]对此,张旭华、王宗广在《“吴四姓”非“东吴四姓”辨》中提出了不同见解,认为,“吴四姓”应是“吴郡四姓”,即吴郡之顾、陆、朱、张;其中张、朱二姓的代表人物就是吴郡张温、朱桓和朱据。[19]

关于北朝孝文帝定“四姓”问题,杨德炳的《四姓试释》提出了北朝四姓复杂化和多层次化的问题。[20]陈爽的《四姓辨疑:北魏门阀体制的确立及其历史意义》通过对有关史料与史实的排比和分析,对长久以来为史学界所因袭的柳芳《氏族论》中对北魏“四姓”的解释提出异议,认为北魏“四姓”系《通鉴》所指崔、卢、郑、王四家大姓,是孝文帝根据汉魏以来汉族士人以婚宦品评门第的传统而建立的一个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外戚婚姻集团。文章以“四姓”为线索,具体探讨了北方士族从北魏“四姓”到唐代“七姓十家”的兴衰演进过程。[21]

(三)关于士族门阀的相关制度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整个选官制度的基础。也是士族门阀在制度上的保障。胡宝国的《魏西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与《东晋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两篇文章对九品中正制的演变作了系统考察。[22]他认为,西晋时九品中正制仅仅是保证当时的高官显贵即那些当涂者的世袭特权,在势族的形成以及势族向世族的演变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所谓势族是指当时有势力的豪族,并不等于世族。原有着姓大族只要未跻身于公侯、当途者之列,就不能算作势族而只能称为寒门。九品中正制的演变过程与清议权力的转移有密切关系。自东晋末年以来,中正愈来愈失去作用,选举大权逐专归吏部。南朝清议的再度兴起反映出高门甲族已走上了衰落的道路。陈琳国《东晋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认为:两晋的选官方式可以概括为三个层次:一是吏部诠选与公府辟召,二是州刺史辟召和察举秀才,三是郡太守辟召和察举孝廉。两晋选官的三个层次恰好与统治阶级中高级士族、中级士族和低级士族三个层次相适应。身份地位的高低,决定仕途的差异,构成了这一时期选官制度的特色。[23]此外,汪征鲁的《九品中正制在两晋选官实践中的地位与作用》,罗新本的《两晋南朝的秀才、孝廉察举》,陈长琦的《魏晋九品官人法再探讨》等文章,也从不同侧面探讨了这一时期与士族门阀密切相关的选官制度[24]。

对于与士族发展密切相关的其它政治制度,张旭华在《试论国子学的创立与西晋门阀士族的形成》一文中指出,西晋咸宁二年国子学的设立,对门阀士族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国子学和地方州郡学校专收“国子贵游子弟”和“冠带之流”,是保证士族垄断文化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士族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25]陈琳国《北魏资荫制度及其渊源》指出,北魏资荫制度是门阀制度高度发展的产物,也是高门大族面临寒门力量上升时的一种恐惧的表现。[26]杨光辉的《官品、封爵与门阀士族》,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的门第与官品封爵的对应关系做了全方位的探讨。[27]

此外,在经济方面,郑欣的《东晋南朝的士族庄园制度》和汤其领的《东晋南朝世族地主庄园探析》,对东晋南朝世族地主庄园的阶级结构、经营范围、管理方式、经济效益及其对江南经济开发的作用进行了全面研究,指出:这一时期地主庄园经济的主要特点在于宗法性减弱,等级性加强,规模较汉魏时期小,地域多集中在江浙地区;管理方式多样,间接经营多。[28]

(四)关于门阀政治与东晋南朝士族

东晋门阀政治概念的提出,在史学界也引起了一争论。关于魏晋南朝门阀政治的性质和历史作用,学者的认识不同。黄正藩、田泽滨在《东晋门阀政治散论》,中,不同意把东晋政权的性质归结为“门阀专政”或者具体为“北方士族为主体,南北大族的共同专政”。认为在东晋一代,特别是东晋前期,门阀政治的合议形式是门阀士族专政的基本形式,它固然会给君主权力以某种约束,同样也给权臣专擅以有力抑制,这种君主专制下的权贵合议体制既不是是寡头政治,也不是“政出多门”,它可以保持权力平衡,有利于政局的相对稳定。[29]

陈寅恪先生早年提出的次等士族的概念,在田余庆先生的《东晋门阀政治》中得到了充分的阐发,《论郗鉴》、《刘裕与孙恩》等章节,通过引入流民帅的概念,论证了次等士族在门阀政治中的特殊作用。祝总斌先生在《刘裕门第考》、《晋恭帝之死和刘裕的顾命大臣》两篇文章中[30],对次等士族的概念进行了全面阐发,详尽论证了刘裕为低等士族,属于凭借武力而上升,东晋未年刘裕起兵反对桓玄至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三年止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性质,乃是低等士族向高等士族争夺统治权的斗争。

王铿的《论南朝宋齐时期的士庶天隔》对于传统史籍中的“士庶天隔”提出异议,通过大量例证说明,南朝时期士庶之间有着频繁的公务和私人往来,士庶通婚也屡见不鲜。[31]

(五)关于十六国北朝士族

相对于东晋南朝而言,大陆史学界对于北朝士族的认识比较笼统和模糊,近年来,许多学者开始把研究的视野转到前辈学者耕耘无多的北朝社会。

田昌五、马志冰《论十六国时代坞堡垒壁组织的构成》对坞堡垒壁是以宗族乡党为基础,坞堡主是由东汉至魏晋地方大族中孕育出来的看法提出商讨。指出:十六国时期的坞堡组织有少数民族和汉族居民两种,后者又分流民或乞活与当地居民两种。少数民族坞堡大多以部落组织形式为基础,其中匈奴胡人与氐、羌的部落组织形式又有不同。汉族坞堡主要由流民建立,坞堡主有流民、乞活帅,还有一些地方大族,身份相当复杂。当时的北中国可分为三个地区:匈奴胡人为主的并州地区,氐羌为主的关陇地区,民族关系比较复杂的关东地区。受各自坞堡组织的影响,这些地区的社会结构也不同程度地发生了一些变化。[32]

对于十六国至北朝前期的北方士族的发展线索,素来缺乏必要的疏理。罗新的《五燕政权下的华北士族》,对十六国时期华北士人在胡族政权中的官职进行了细致的考证和排比,具体揭示了永嘉之乱后士族在取代地方政府机构和维持社会基层组织中的重要作用。[33]张金龙《读高允〈征士颂〉论北魏神四年征士及其意义》,独辟蹊径,以《魏书·高允传》所列征士名单入手,通过细致的考证和统计,指出北魏初年所征汉族士人皆出于北方士族门阀,十六国时期与五胡政权有着长期合作的历史,多具有经史、文学或阴阳数术等汉文化传统,被征士人中最终仕宦荣显者很少,尤其未能获得实际军政大权。[34]

士族北朝与南朝有着不同的发展脉络。陈爽的《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提出:由于存在着一个强大的皇权,世家大族在北魏政权中的显达必须以获得皇权的承认以及对皇权过分紧密的依赖为代价,因而使自己在复杂的政治纷争与社会变乱中失去必要的缓冲。此外,关于世家大族的宗族势力问题,通常都认为北朝世族的宗族凝聚力远远强于南朝世族。太和改制前后,以班禄制和三长制的实施为标志,北魏世家大族的主要经济来源以及王朝的社会基层组织都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双家制”的重心开始由乡里转向都邑,宗族失去了稳固的核心,对其成员的约束和控制能力明显减弱,逐渐演化为一个个松散的同姓聚合体。

刘驰的《从崔卢二氏婚姻缔结看北朝汉人士族地位的变化》等文章,研究了北朝权人士族地位的变化。他指出,在北魏时期,汉人士族高门多与地位相近的高门联姻。到北魏后期,随着胡人上层统治者士族化过程的加速,他们也加入了汉人士族高门的婚姻范围。这促使胡汉上层统治者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胡汉士族统治集团,成为北方上族发展的鼎盛时期。到东魏、北齐时期一些出身寒微的胡汉统治者凭借政治上的权势进入到高门的婚姻圈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士族势力的趋向衰落和寒微势力的增长。到东魏北齐时期,较为普遍出现的在婚娶时需要大量输财的现象,这表现出士族高门的经济势力随着寒门地主经济势力的发展而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占比重的下降。[35]

此外,刘驰的《山东士族入关房支与关陇集团的合流及其复归》和《北魏末年的战乱与士族旁支的兴起》两篇文章,注意到北朝时期士族旁支兴起这样一条很少为前人注意的历史线索,指出:士族旁支的上升,一方面使得受到打击的北方士族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并未呈现出直接衰落,而是在其衰落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反复;但另一方面这又促成了士族与其宗族乡里基础联系的减弱,以及宗族组织的彻底分化,从而使北方士族也沿着南方士族已经走过的道路发展下去,更彻底地走向衰落。[36]

(六)关于地域性豪族集团的研究

活跃的地域性集团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的一个重要特征。80年代以前,大陆学者对于这方面的关注十分有限。80年代初,田余庆和唐长孺两位先生分别发表了《汉魏之际的青徐豪霸》,《北魏的青齐土民》两篇论文,以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和特定区域的豪强大族势力为考察对象,具体揭示其发展历程及其政治背景,为后继学者确立了研究范例[37]。近年来,对于地方大族集团的研究逐步成为大陆士族研究的一个主流。

田余庆先生的《孙吴建国的道路》,以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为线索,分析了三国之中,东吴所以建国最晚,原因在于孙氏起自孤微,在江东没有强大的势力,孙策以袁术旧部的身分霸有江东,勾起江东大族的家仇旧恨,实难为江东大族所容。孙氏兄弟经历了凭借淮泗武力诛戮吴会英豪;仰仗张昭、周瑜笼络宾旅之士保全江东统治;在对会稽虞、魏等族采取既使用,又防制的同时,借重顾雍、陆逊疏通与江东大族的关系,广泛吸收江东人士等过程,才完成了孙吴政权江东地域化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江东大族也经历了敌视观望、尝试合作和竭诚合作的转变。[38]

孟繁治的《东汉后期谯沛武人集团简论》,论述了是以曹操为中心、以其亲属为基干、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谯沛武人集团的形成发展过程,指出他们的文化素养,政治动机、价值观念,都与曹操的另一重要政治集团颍川谋士群体表现出明显的不同。[39]胡宝国的《汉晋之际的汝颍名士》则从文化背景出发,从区域这一新的角度对特定知识分子群体进行研究,指出西汉时期,汝南与颍川的风俗尚有较大区别,至东汉时发生变化,汝南的风气向颍川靠拢,始形成统一的文化区域。东汉后期,全国士风的重心由学术转向政治,中央集权的凝聚力削弱,各地区士人普遍活跃起来,热衷于政治的汝颍名士遂乘时而起,雄居士林。而魏晋之际玄学盛行,导致士风再次发生重大变化,加之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增强,汝颍名士未能适应这一变化,所以尽管其中的一些家族在政治上仍很活跃,但汝颍名士作为地区士人群体逐渐趋于衰落。[40]这种把文化史的研究和政治史的研究紧密结合的论文,在近年的研究中为数不多。

韩树峰的《南朝北方边境地区的豫州豪族》认为,自东晋未年以来豫州地区存在着一个势力强大却非土著的豪族集团,它们是宋武帝平后秦时徙自关中和河东的北部,因有仕于胡族的历史,很难为刘宋所用,“义嘉之乱”使其积聚的能量得以释放,随后颇受猜疑。齐明帝刺豫,利用其力量篡位成功,之后又因受猜疑大多回归北方。侯景乱梁,豫州豪族成为济江进攻建康的主要力量。平乱之后,元气大伤,随着豫州为北朝占领,豫州豪族渐渐衰落。[41]

张琳的《南朝时期的雍州中下层豪族》认为,雍州中下层豪族作为一支非士族力量,在南方政局中起过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刘宋至萧、梁,雍州中下层豪族在政治、军事上经历了一个兴起、极盛到式微的发展过程。这与整个雍州地方社会势力在南朝政治中进退荣枯的发展曲线大体契合,同时更与雍州中下层豪族社会地位的变化紧密相关,随着雍州士族制地方社会逐渐重构并发育成熟,雍州中下层豪族的社会地位不断下降。而正是这种社会地位的下降,在政治层面上影响了雍州中下层豪族的发展。[42]

李浩的《“关中郡姓”辩析》认为唐人柳芳论姓族时将河东望族薛、裴、柳三氏列入关中郡姓,是对三大河东势力与关陇集团结合历史的认可,因为河东地近京畿,自西魏北周以来都是关陇集团的直接控制区,三姓从北魏开始,历仕魏齐周隋,管缨冠冕,代不乏人,他们加盟关陇集团,成为其核心人物,遂使东西力量对比发生重大倾斜,从柳芳对关中郡姓韦、裴、柳。薛、杨、杜的排列次序看,也包含着与关陇集团的亲疏远近。[43]

陈琳国的《论南朝襄阳的晚渡士族》对西晋灭亡后南渡较晚的关中士族高门裴、杜、韦、柳等在南朝的地位作了研究,认为他们已经以襄阳为乡里,取代了原来当地的大族,凭借军功而跻身南朝上层统治集团。南朝前期受到门阀社会的排挤,但到后期与门阀的界限已逐渐消失,并趋于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势力,消亡于梁代灭亡之后。[44]

陈爽的《〈关东风俗传〉所见诸豪试释》,根据《通典·食货典》所载《关东风俗传》佚文为线索,对北魏末年青齐河北等地方豪强的演进过程和政治动向进行探讨,指出:北魏末年,六镇举兵,河北大族相率南迁,聚居在河济之间,“土客”对立引发了河南与河北大族两股势力的血腥屠杀。尔朱氏政权继河阴之变后进而镇压了以邢杲为首的河北大族武装,从而封杀了河北大族的生存空间;“献武至冀郡,大族猬起应之”,正是基于这种历史背景。北魏末年的地方豪强与东汉和西晋末年的情况有所不同,他们已经没有能力割据一方,结境自守,只能加入到更大的政治和军事共同体中以寻求保护,并致力于维持一个相对统一和强大的中央政权。北朝后期社会基层组织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完成的。[45]

何德章的《论梁陈之际的江南土豪》一文,对陈寅恪先生少数民族土豪首领崛起的说法提出异议,认为在东晋南朝开发江南过程中,新兴的地方豪族绝大多数为汉人,土豪的崛起,依赖其在当地的经济势力,这是江南腹地经济发展的反映。他们进入高层政治,使门阀士族的地位完全衰落,但他们大多顾恋巢窟,没有能为陈的统治集团注入活力,终于随陈的灭亡而衰败。[46]胡守为《南朝岭南社会阶级的变动》通过对南朝岭南土著的考察,认为自刘宋至梁的几次叛乱显示了岭南土著的势力的崛起,南朝统治者不得不对其采取宠络的办法。岭南土著的兴起,与地方的开发、所拥有的家族组织及武装力量支持有关,而中央王朝借助其力量巩固政权,南北对峙与王朝内部纷争,都给岭南土著创造了崛起的机会。[47]

(七)关于门阀士族的个案研究

80年代初,伊佩霞教授的《博陵崔氏个案研究》被介绍到大陆,在魏晋南北朝史学界引起强烈反响[48],以叶妙娜《东晋南朝侨姓士族之婚媾:陈郡谢氏个案研究》为发韧[49],大陆学者开始尝试用社会学、人类学的个案剖析方法考察六朝士族,对士族的政治地位、婚姻结构、经济状况、宗族结构、家族习俗、宗教信仰进行多方位的考察。80年代后期,随着田余庆先生《东晋门阀政治》的出版,个案研究成为研究时尚,一些高质量的个案研究论文涌现出来。

在众多的个案研究中,高诗敏对北朝士族的研究很有特色,他分别对北朝大族赵郡李氏、清河崔氏、博陵范阳卢氏、河间邢氏等大族的婚姻、仕宦、迁徙等问题做了详尽的考察,整个研究显示出系统性和计划性[50]。

韩树峰的《河南裴氏南迁述论》、《河东柳氏在南朝的独特发展历程》等文章,选取了南北对峙时期一些依违往复于南北政权之间的地方大族进行系列研究,别有新意。[51]

一些学者注意从比较中发现问题,如张琳《南朝时期侨居雍州的河东柳氏与京兆韦氏发展比较》通过二姓与宗族乡里的疏密关系,研究其不同的政治命运,指出:雍州中下层豪族在政治上的兴衰,取决于他们在当地士族社会中的地位,以及他们与地方社会联系的强弱程度。[52]

近年来,大陆关于六朝士族的个案的文章数量激增,篇目不胜枚举,[53]详细情况可以参看容建新的《80年代以来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综述》[54]。总体看来,个案研究的水平不一。相当一批个案研究的文章多散见于地方文史刊物,作者专业训练程度不一,水平不一,但间或会发掘出一些相关的新的碑志、墓葬材料。

1、“议论文格式”范文由查字典范文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议论文格式例文地址:http://www.tkpao.com/a/lunwen/wenhua/161437.html,复制分享写作指导范文给你身边的朋友!
3、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