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资产负债方面 1、应收利息。主要审查收入是否打足,一查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据实核算各项业务收入。各项贷款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坚持按年按季结算,做到应收尽收。对未到期跨年度的应收未收利息,及逾期贷款在未超过规定期以内的应收利息,
资产负债方面
1、应收利息。主要审查收入是否打足,一查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据实核算各项业务收入。各项贷款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坚持按年按季结算,做到应收尽收。对未到期跨年度的应收未收利息,及逾期贷款在未超过规定期以内的应收利息,是否计人当期损益。二查表外的应收利息,防止将逾期未超过180天的部分利息计人表外。三查 金融 企业 往来收入中,是否有贷款利息。
2、虚增在建工程、递延资产,挪用信贷资金。这往往发生在金融企业需要建办公楼或宿舍楼的情况下。每年上级核定增加固定资产的指标只有几十万元,但一幢办公楼或宿舍楼需几百万元的投资。因此,有些金融企业就会采取每年虚列几十万元的在建工程或递延资产,把资金调出来,存人其他账户。审计人员只要通过对在建工程、递延资产与实物核对,就可发现此种违纪。如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某金融企业3年来每年虚列在建工程50万元,建设时又从20个下属分理处、办事处虚列在建工程500万元;最终建成的办公楼实际投资达850万元,全部属挪用信贷资金。
4、应付利息。主要检查其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计提应付利息,除活期存款外,其实际支付的利息是否通应付利息核算。对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定期储蓄是否分档次、分段计提。特别是对3年以上的存款利息计提的标准是否准确。
收入方面
1、跳档执行或提高贷款利率,达到多收贷款利息的目的。这种做法往往利息收入全部作收人人账,审计时,主要采取核对贷款数额较大的借款单位的贷款借据,把贷款借据上的利率与实际收取利息单上的利率相对照,核对贷款借据上的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是否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通过核对就可发现违纪 问题 。
2、变相提高贷款利率,达到多收利息的目的。这种情况是在收取贷款利息之外,采取收取咨询费或其他费用达到多收利息的目的,收款只开具白纸收据,往往不作收入入账,而形成账外“小金库”。审计中就要采取与专业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如我们在某公司 (该公司是某银行的贷款大户)审计中发现某银行在该公司以收款收据形式收取咨询费,我们按规定进行了审计取证,到银行审计时进行核对看其是否确实人账,这种情况往往只要取得一张收款凭证,就能把所有收取该种款项的违法行为牵出来。
3、冲销利息收入,形成“小金库”。这种违纪行为往往在银行的下属分理处或办事处发生,我们审计时只要对其利息收入分户账进行检查,如有冲减项目,看其冲减的对应科目是什么。如我们对某行审计中,对下属的分理处进行延伸审计,就发现年终冲利息收入40万元转入定活两便存款,款项被上级行提走,用于某些不合理开支。
4、混淆一般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达到偷漏营业税及各项附加的目的。对这种违纪我们可以对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的分户账进行逐笔审查,看其收入是否真实,有无将一般贷款利息收入作为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入账。
支出方面
2、 金融 机构往来利息支出,主要审查其支出的真实性。把支出数与同业拆人资金、金融性公司拆人资金、同业存放款项等数额相对照,看其是否大致相符。如我们在审计中发现出入过大的情况,即对有疑点的支出逐笔进行审查,结果发现其中有150万元冲减业务管理费(因费用总额已超过上级行核定的限额)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