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列表

银川出台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 系全国首个

时间: 2020-08-22 12:07:35 来源:银川出台互联网诊 作者: 银川出台互联

第七条互联网医院应当通过身份识别技术进行身份信息认证,推行患者实名制就诊,维护有序的线上诊疗环境。

第八条在互联网医院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应根据合法取得的执业资质,按其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公示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不得夸大和虚假宣传。

第九条医师登录互联网诊疗工作平台的账号仅限于医师本人使用,严禁转交、租售给他人。多名医师以团队形式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师助手、护士等人不得以医师的名义从事诊疗行为。

第十条 医师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时必须对患者进行风险提示,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十一条医师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中,应利用文字、语音、图像、视频、辅助检查设备等互联网工具,获取足够的信息,以支撑全面分析病情、疾病诊断、开具处方等诊疗行为。不得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全代替医师进行问诊、书写病历、开具处方等诊疗行为。

第十二条互联网诊疗应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诊疗服务中,只有医师通过互联网获取的信息和线下面诊获取的信息相同,并足以支撑作出和线下面诊相同的诊断和处置意见时,才能继续诊疗行为。否则,医师应该立即终止本次互联网诊疗,并建议患者到线下医疗机构面诊。

第十三条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时,诊疗流程必须和线下保持一致,应遵循先问诊、书写医疗文书,后做出处置意见的流程。如需药物治疗的,开具的处方需经药师审核后,方可进入购药付费、配送环节。严禁先购药后补方。

第六章 数据安全

第四十条互联网医院应当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妥善保管患者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泄露患者信息。发生患者信息和医疗数据泄露后,互联网医院应当及时向主管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第四十一条 互联网医院提供的各类医疗服务,应做好患者隐私保护工作,按照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要求做好数据加密和通信保护措施,严防患者信息泄露。

第四十二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加强互联网诊疗活动管理,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流程,保证互联网诊疗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开放数据。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互联网医院名单及监督电话或者其他监督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置违法违规的互联网诊疗服务举报,定期对互联网医院的诊疗服务规范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服务规范的互联网医院采取约谈、警告、罚款、停业等处罚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互联网诊疗活动中,本规范未尽事宜应遵循《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院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银川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本规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编辑:罗攀】

第十四条患者在按照处方和医嘱用药过程中,医师应向患者提供随诊服务,以保证用药安全并及时获取患者病情变化,同时提出后续诊疗意见。。

互联网诊疗服务过程中,医师应主动关心患者,提供必要的人文关怀;医师团队提供服务的,鼓励医师助理、护士等团队成员协助医师向患者提供解释、安抚。。

第十六条 医师线上接诊后,应按照首诊负责制的要求,主动了解患者病情,积极给出妥善的处置意见,不得敷衍、推诿患者,或简单建议患者到其他医院或线下门诊就诊。对危、急、重症患者,须向患者或家属进行警示和说明,建议患者立即线下就诊,并通知互联网医院相关部门,迅速妥善处置。

第十七条互联网医院应设置患者对医师评价环节,患者有权对接诊医师的诊疗服务做出真实客观的评价。对于没有证据否定其真实客观性的评价,互联网医院不得自行删除。

第十八条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必须在其注册的互联网医院进行,不得引导患者至互联网医院以外的、无法被该互联网医院监管的其他交流工具(如微信、QQ、私人电话等)上进行。

第三章 病历规范

银川出台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 系全国首个来自于网络,由谜语网(脑筋急转弯)整理编排并为广大网友提阅读,如有您有其他需求及疑问请咨询网站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