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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以各种形态与我们发生的实际的关联,民主其实比我们想象的远为复杂,进而,他显然不是那么受欢迎,不是那么清楚明了,诚实可信,那么让人流连忘返。英德最近这场突如其来、令人难忘的胜利的,是其中一种更为实用、但魅力稍逊的形式:现代立宪国家的代议制民主。[1]
现今的任何一种民主所建立唯一的法理基础就是自然权利,但是,使自然权利的观念在智识上能够得以捍卫的假设,在现代世界大多烟消云散。除非我们能用更为严密的语言覆盖一种省略式的争论,否则自然权利的逻辑似乎要求一种超越性的观点,其中权利之所以是“天赋的”,是因为上帝直接或间接的赋予了它。对于上帝赋予的权力,应该允许人们在社会中行使之,但是事情并不一定如此。人们很容易看到,这样一种论点不可避免的包含着各种各样的前提,要证明这些实证主义或怀疑主义与设中的任何一个预设是令人满意的前提,从最好出说是困难的,从坏处说是不可能的。[2]
自然权利据称是人类理性所能辨识而又得到普遍承认的权利,但是历史学(包括人类学)告诉我们,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权利,我们能够看到的不是那种假想的一致性,而是形形色色、无比之多的有关权利和正义的观念。换句话说,倘若不存在什么确定不易的正义原则的话,也就不存在什么自然权利。[3]
历史上的民主
在两千五百年前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度因梭伦和克利斯提尼改革而脱胎于村社制度之后,民主观念就因为它许诺给共同体所向往、所选择的东西而将人类共享的社会与政治存在变为一种意图明确的共同行动结构。虽然那时就已出现了对民主的崇拜和献祭,而且为东地中海沿岸许多的古代社会效仿,当时的民主仍是一个侮辱性的字眼,表示“乡巴佬的统治”(rule by the cousins),其排他性的“公民精英”的规则限制,将大量的妇女、奴隶、两次拥有海上霸权的盟国的属民及外帮人排除在外。随着雅典的灭亡,民主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修希底德的著作里昏睡了近1700年,直到意大利共和国出现为止。这一时期的民主将自由与共和结合起来,认为共和制本身便可推动自由,从而获得强大的发展。马基亚维利在后世信奉人民统治的理论家中最大的弟子让.雅克.卢梭继承了“共和”的传统,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后,直接民主的理想继续对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革命运动形成了强有力的影响。然而以马基雅维利为代表的共和国的思想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在肯定民主制时不乏悲观色彩而最有说服力的结论:如果我们愿意把政治事务交给个人或集团统治者,我们必然发现他们的统治将以私利而不是社会整体的利益为基础。[4]民主的此种悖论一直影响至今。
经过1689年“光荣革命”而实行君主立宪政体的英国,在十八世纪时往往把“民主制”一词和君主制及贵族制合在一起使用,都作为混合政体或者平衡政体的一个核心部分[5](混合政体理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数世纪以来一直支配着西方的政治思想,至今仍影响着英联邦国家)。这种平衡政府的理论在十八世纪英国宪法中得到表达,并因其所获得的自古以来未尝有过的活力和名声,使包括孟德斯鸠在内的各种理论家都以一种敬畏的心情看待。然而历史并未按这种人为地逻辑发展,作为英属殖民地的美国在其独立后,作为反叛者的各自治领上的自然精英们经过斗争和辩论,逐渐摆脱了混合政府的影响而建立了体现在美国宪法中的麦迪逊式的民主。正如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六十三篇中写的:美国政府的“真正特征”,它区别于古代共和国的地方,“在于它完全排除作为集体身份存在的人民,丝毫不让它染指”政府,即它是一种限制人民主权的少数人操作的代议制民主。而在美国同时存在着另外一种民主观——平民主义民主,此两种民主观从来没有充分的调和过,此种失败剥夺了政府决策的相当大的合法性。美国整体的缺陷在于,立法机构本身常常是高度非代表性的;在许多州中,立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这件事实,意味着不是人民的支配,而是由相对少数的、拥有财富和地位的精英控制政策,他们能够控制立法机构中一派甚至两派,这就是说,这些规则具有欺诈性,他们有利于某些群体而不是另一些群体。一般来说,他们之具有欺诈性,是有利于沿海地区的旧的人口中心,不利于生活在西部地区的新移民;他们之具有欺诈性,是有利于富人,不利于穷人。[6]
亚洲的民主
亚洲地区中最早的两个民主国家是菲律宾和日本,他们是在二战之后经过美国的托管才成为民主国家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环太平洋亚洲地区始终都是威权主义的堡垒,其中的许多国家如日本、南韩、中国的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等,都参与了新兴的全球自由市场体系,同时又为威权主义的做法辩护。这些“发展型威权主义国家”在经济上占据了资本主义和苏联(或中国)式指令经济之间的中间地带,因此在冷战体系及其解体过程中受益。70年代中期,出现于地中海地区的民主化浪潮扩散到拉美后,继之渗透到环太平洋亚洲地区。80年代末90年代初,菲律宾、南韩、中国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泰国和日本等国都已实行某种形式的民主制度。在世界银行1993年题为《东亚奇迹》的报告认为:东亚成功的基本原因在于它实行了合理的宏观经济政策,投资于人力资本,尽可能的减小价格扭曲,为外国技术敞开国门,成功的运用了基础性政策和干预性政策相结合的战略。东亚实用主义的小而活的政府偏好,对亚洲式民主的制度框架有着强烈的影响。以信任而不是以契约或法律威基础的关系的社会偏爱,在儒教亚洲尤其明显,因此社会网络和亲属牛带兵没有因为工业化而中断,并为发展提供了额外的动力。因此,以此为核心的亚洲价值或亚洲文化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具有天然的社群主义倾向。这一地区典型的政党都是一个有广泛包容性的组织,而且官僚机构的声望和士气相对较高。
但近年来印尼政局所反映的政治行为模式,使我们再次警觉:为何作为民主均权思想大敌的一党独大,却成为东亚新兴民主国家有效统治的基础?一党独大容易导致政治上的铲除异己、言论上的一言堂、国事上的难以监督,甚至可能导致结构性的腐败。
台湾学者洪谦德把殖民化的新兴民主国家称为国家民族。这意味着从殖民政府接收政权的新兴国家,用名义政府统合多元民族和文化形成国家民族而以此建国。在此过程中,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为时势所需,并在“指导式民主”下,扮演封建时代父母官的角色,试图将整个国家的正统意识弥散在民众的天空,从而造成了东亚区域“国家强、社会弱”的普遍现象。中央的权威鄙视着地方的需求;地方势力的衰微,明显地是失衡的现象。有些国家的地方政府是中央官委,不是经由民选。[7]
此种体制下最严重的后果就是社区民主意识的不能健康正常发展。
1997年经济风暴导致了东亚国家党国资本主义的几近崩溃,加速了一个个威权政府的垮台,为民主的历史变革提供了契机。然而自由民主由于社会长期积弱没有茁壮成长的土壤,再次堕入无底的深渊,亢奋的民众复又陷入普遍的失望与无助之中。究其事实,东亚民主的困境在于民主沦为政治权谋的手段,其一贯主张的宽容、通过协商以达成共识等原则,却因民主已沦为多数专政的雉翎而被抛到九霄云外,在这里权力成为衡量真理的唯一重要的标准。
后共产主义“回归常态”的民主
西方学者家将苏东解体后建立民主制度称为“回归常态”,即向“欧洲本位”的回归。当初在推翻共产党政权中起主导作用的各类民主“论坛”如今已成为历史,在共产党垮台后的政治角逐中,“政坛”无论是在政治主张上还是在竞选中都相继遭到惨败,特别是以苏联为代表的当初体制下的反对派,在社会" 精英与政治精英“合谋”发动上层革命的过程中,并未在“革命”的过程中和之后获得多大的好处。
许多后共产主义的分析人士认为,要巩固民主就必须要同时进行政治与经济变革,但新自由主义理论家们提供的“休克疗法”至今仍未奏效。从理论上讲,现代民主制的问题不在于创建市场,而在于创建经济社会(economic society)。那些从前掌握了政治权利的人,例如国有企业和国家财政、贸易部门中的“红色”资本家,就处于较为有利的位置,可以以多种“自发”的私有化形式或偷盗的形式,把从前的政治权利转化成新型的经济权利。比较的调查一再表明,在多数的社会里,赚得的或继承的私人资产,还有企业家,都能获得一定的合法性。然而,由从前的红色资产阶级转化而来的新式的俄罗斯资本家并不能指望这种合法化的原则。他们以这种方式积累起来的新财富常常受到指责,认为是非法侵占公共财产所得;同时还可能造成人们对市场经济的不信任,把它看作黑手党式的经济,还有对容忍、甚而造成对这种黑手党经济的民主制的不信任。对在这样一种倒置的合法性金字塔上建立的新式民主政体和经济社会,需要有更多政治的、理论的和研究上的关注,经验调查和历史研究证明,民主政体是市场经济的合法性来源。[8]
事实上,在27个后共产主义国家之间,民主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立陶宛、波兰和匈牙利三国已建立起了民主比赛的规则,当这三国的共产党相继夺回权力的时候,失利的党派承认他们是合法的赢家,表明了权力和平而民主的转移。但在有的国家,民主有可能永远难以巩固。而其他一些国家,民主虽然会巩固起来,但最终仍免不了失败的结果。有一些国家,民主会巩固起来,但在性别平等、担任重要的社会工作的机会、包容性的公民身份、尊重人权和资讯自由等方面,却不能把民主与以神话;事实上,偶尔的它们还会违反人权。
联合国的民主
至今为止仍没有哪一种民主理论就“世界主义的民主”做出过令人信服的论证和阐述,即使以基督精神为外在特征的西方文明的普适主义,对世界民主的内在精神也难有一贯的支持,当然康德是个例外。许多观察家认为,民主只有在国家内部才存在,在国与国之间并不存在。而最乐观、最浪漫的人们则认为国际民主化过程最终会完成。然而二十世纪90年代的事件倒是证明了,仅仅扩大民主国家的共同体,本身并不会产生一个和平公正的国际体系;海湾战争及索马里和卢旺达的种族灭绝、苏联和南斯拉夫的国内暴力和内战,以及正在发生的伊拉克战争,均给“世界注意的民主”以当头棒喝。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从它建立之日起就主张在国与国之间实现民主,然而他一直被四种伪善所主宰:
一是西方民主国家背后的伪善。美国、法国和英国,他们都是真正推动联合国的力量,他们当初创立这个组织的时候,目的就是要把本国政治制度中的民主价值延伸到国际领域。然而,同样是这些国家,在滥用权力阻挠安全有关的决定时,在使自己享有王室般的特权,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获得广泛的否决权方面,从来不会踌躇不前。
二是产生在苏联领导下的东欧国家的伪善。他们要求在联合国宪章的任何地方都不应该提到“民主”这个词,似乎这个词具有令人不快的含义,会使他们的意识形态中包含的价值受到威胁。
三是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伪善。一方面他们一而再的指责联合国没有表达弱国的需要和愿望,另一方面这些国家对待自己的国民,从来不会想到要实行民主。
四是西方国家对国际上非法行为总让所造成的伪善。例如,他们常常推翻第三世界国家的合法政府,代之以傀儡政权。[9]
刚刚结束的二十世纪,虽然以民主制度的暂时胜利而告终,但民主制度未能延伸到国际关系中,它的胜利并不彻底。美国的霸权甚至遮蔽了全球上空世界民主仅有的一丝光明。(欧共体的民主不在此论述)
[3]《自然权利与历史》(美)列奥.施特劳斯 著 彭刚 译 三联书店 2003年1月第一版第10页
[6]《民主理论的前言》 达尔著 顾昕 朱丹译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牛津大学出版社 1999年1月第1版 第191页
[7] 选自“思想评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网站”中《从印尼政局看东亚民主困境》 作者:陈泓缣
[9] 同上 第285-2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