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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援引“市民社会”理论研究中国古代市民阶层的各种尝试明显带有“传统——现代” 两分的现代化模式的印痕。中国古代市民史的研究应该建立在“将中国的历史经验或现 实作为研究的出发点”的基础之上。史学界对中国古代市民阶层有一些初步的研究,但 尚未形成独立的学科体系。中国小说史研究中的某些成果能给市民史的研究提供启示。 市民社会与宗法社会的关系是中国古代市民史研究的基本命题。
【摘 要 题】综述
【关 键 词】中国古代/市民史/市民社会
【 正 文】
市民阶层在宋元以后、特别是明清时代的兴起,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个显著的现象。 史学界对中国古代市民阶层的讨论深受西方相关理论的影响,对西方理论的援用在推进 市民史研究开展的同时,也对建立独立的市民史分析模式带来了负面影响。要真正理解 中国古代市民阶层在历史上的作用,必须将相关的研究建立在中国历史经验的基础上。 本文拟在回顾前人对市民史研究的基础上,对建立中国古代市民史的独立命题提出自己 浅薄的想法。
一、“资本主义萌芽说”与“市民社会”理论
虽然“市民社会”理论在西方思想史上有一个非常复杂的发展过程,但在援引“市民 社会”理论对中国历史(社会)进行分析的各种尝试中,无论是50年代的“资本主义萌芽 ”大讨论,还是80年代下半叶“市民社会”理论在中国学界的兴起,都是在承认“西方 现代”与“中国传统”的两分界定基础上展开其讨论的,因此中国市民史(市民社会)的 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传统——现代”的现代化模式的印痕。
与“资本主义萌芽说”相比,这些学者的研究所援用的理论不同,因此在对中国古代 史的相关研究中,他们关注的时段与对象都很不相同:“市民社会”论者认为中国历史 上的市民社会一般出现在清末(或者更晚),而不是“资本主义萌芽”中的明末(或者更 早);市民社会的社会主体主要是地方上维护公共秩序的绅商阶层,而不是“资本主义 萌芽”中被认为是代表“先进生产力”与从事“阶级斗争”的手工作坊经营者和劳动者 。虽然有以上种种不同,但在各自的领域中,不同的研究者所得出的结论却都非常不一 致,左中右3种意见泾渭分明、难于调和,这一点倒是非常相同的。产生这样的结果主 要归根于两种研究模式都有以下两个严重的问题:第一,两者都引用了西方政治学的相 关理论——前者是马克思阶级关系与阶级斗争学说中有关“市民等级”的理论,后者则 是20世纪以来帕森斯、葛兰西、哈贝马斯等人为代表的市民社会理论,结果是两者的研 究对象都是在套用西方相关理论的过程中被“理论地”找到的——前者的“市民等级” 是“与‘近代欧洲资产阶级前身’相类比”而产生的一个概念,而后者的市民社会也是 在“无论从国家还是从社会角度都会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削足适履的结果。第二,两种 研究对中国历史的认识都带有明显的“传统——现代”两分的现代化模式,他们的研究 思路是用“市民等级”(或“市民社会”)的出现与否来判断中国是否走向现代化,从而 忽略了对中国社会结构与中国史发展本身的解释。
对于以上弊病,在市民社会研究中已有比较深刻的反思,如罗威廉(William T.Rowe) 就明确指出:“……市民社会这个概念不仅太富价值含义而且也太缺明确界定……这样 ,寻求在中国发现(或发明)这个概念的结果则无异于用一系列价值判断来审视中国的历 史,而这些价值判断所根据的原则是源出于我们自身地方性经验的期望,甚至这些期望 的产生也未经正当性证明。”[4]但是市民社会论者并没有完全否定对市民社会理论的 引进,邓正来在《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一文中提出:“如何把西 方市民社会理论模式视作研究出发点的思路,转换成将它视作参照框架的路向,亦即将 中国的历史经验或现实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这在具体的中国现代化研究的过程中,便有 可能表现为对中国与西方本质性差异的强调,进而在此一基础上建构出相应的并能有效 适用于中国的‘市民社会’理论概念,形成中国本土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析理论 模式。”[2](P149)(与市民社会研究从理论上反思并探索新的研究路向相比,史学界虽 然也从史实上驳斥“资本主义萌芽”的观点,但较少从理论上对研究思路进行反思。)
邓正来的建议对援用西方理论进行本土研究在理论上显然是有指导意义的。但令人遗 憾的是,至少在中国古代市民史领域内,目前还没有出现这样一种典范性研究成果,既 能“将中国的历史经验或现实作为研究的出发点”[2](P139),又能建构与西方理论相 应的分析理论模式的。要努力达到这样一个目标,光凭对西方理论的分析显然是不够的 。因此,了解一些中国古代市民的基本史实,考察一下中国史学界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 ,不失为一件有意义的工作。
二、中国史学界对中国古代市民的基本认识
中国古人很少使用“市民”这个词汇,古籍中出现更多的是“市人”这个概念,主要 是指在比较固定的市场中谋生的人群,一般并不包括从事长途贩运的行商,但包括在城 市中从事服务业的人群。如《五礼通考》曾提到“……六军卫皆市人,富者贩缯綵、食粱肉,壮者为角抵、拔河、翘木、扛铁之戏”[5]。这里的“市人”大致属于“ 城市平民”。
在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研究中,冯尔康根据政治秩序将中国古代社会分成不同的等级 ,平民是其中的一个等级,一般包括胥吏、庶族地主、自耕农、佃农、商人、手工业者 ,其中属于城市居民的主要是商人与手工业者,政治地位仅高于奴隶与半奴隶。他又提 到“宋清间的商业发展是前所未有的……甚至在个别的山区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 萌芽……政府仍然实行传统的抑末政策……工商业的发展使它的从业者要求提高社会地 位”[6](P58-60,126)等等,基本上采纳了“资本主义萌芽”说的观点。而按“资本主 义萌芽说”的观点,“资本主义萌芽”的阶级代表就是所谓的中国古代的“市民等级” ,也就是说,在史学界,所谓的“市民阶层”主要是指平民等级中的商人与手工业者。 与其他等级相比,“市民阶层”在经济基础与政治地位上有其相对的独立性,他们的社 会地位低下,但在宋清之际其经济实力有所增强。
王曾瑜在《宋朝社会结构》的第四编《宋朝非主体阶级》中,除了以户籍与户等为标 准对宋朝的工商业者进行了阶层划分之外,还用专门一章讨论了国家与工商业者的关系 。对于经济关系,作者提出了“摊派税役”、“买扑”、“禁榷”、“市易”四个方面 ,同时指出“宋朝对工商业者,既有压制和掠夺的一面,也有利用和扶植的一面,而以 前者为主”[7](P487-497)。如果把工商业者视为“市民阶层”,那么这里王曾瑜提出 了市民阶层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显然市民阶层主要是作为国家的统治对象,不足于构 成政治权力二元结构的所谓的“市民社会”。
徐勇的《古代市民政治文化的独特性与局限性分析》一文对整个中国古代史的市民政 治文化作了一个总体的勾勒,并提出了中国古代市民政治文化的“钱权交易和政治冷漠 主义”两大特征[8](P66-68)。这篇文章的特点在于把“市民阶层”作为政治主体进行 了分析,而不是单纯地作为被统治的对象。但显然,中国古代市民的政治能力是低级的 ,在政治格局中处于相当边缘的地位,从这种角度讲,中国古代市民阶层也不可能成为 “国家——社会”两元格局中的“市民社会”。
唐力行从整个传统社会结构的角度来探讨商人的社会关系与社会行为,认为“地主制 下的小农经济并不排斥商品经济,但是它对商品经济的容受程度却十分有限。超过一定 的限度,商业便会对传统社会的结构起解体作用。首先,它破坏地主制下小农经济的稳 定性……其次,商人势力的膨胀还会对大一统的专制政权构成威胁”,因此,“传统的 中国社会结构始终将商人置于两难的境地:第一,统一与抑商的两难境地……第二,财 富与地位的两难境地。”[9](P545-549)这里,作为“市民阶层”的商人还是国家的统 治对象,但唐力行指出了其中的一个特点,即国家努力在对商人势力对容受与限制之间 找到一个统治的平衡点。
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10](P441)一文,部分涉及了明清时期商人 意识形态的自觉及对儒家思想的应用等问题,初步显示了明清时期“市民阶层”寻求主 流社会地位的企图。不过余英时的讨论仅限于此,至于“市民阶层”社会地位相对提高 对中国古代政治格局实质性的影响,文章并没有深入探讨。
这种情况是不是说明中国古代市民阶层的问题相对简单,不值得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 命题被提出?众所周知,宋元以后中国的市民阶层有了显著的发展,城市文明对中国人 的生活影响越来越重要,工商业者越来越成为中国社会结构中重要的一元。对此,“资 本主义萌芽说”中“市民等级有所发展但被压制”这样简单的结论,能否涵盖市民史的 全部奥秘?一方面是“市民阶层”的力量明显的发展,另一方面他们既没有成为发展资 本主义的阶级力量,也没有构成为所谓的“市民社会”,那么市民阶层在宋元以后的中 国社会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有几许?目前的研究显然还不能 回答这些问题,也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这样一些研究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