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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根据福建地区的考古资料、历史文献以及田野调查,分析了延续至今的“买地券”(阴契与阳契)习俗与风水信仰的密切关系。“买地券”习俗是古代祭祖、祀神和事鬼等祭祀传统的典型文化遗存,体现了人们建立阴阳两界的良性交流模式的一种理性尝试。唐宋以来,在“重巫尚鬼”的闽中,“买地券”习俗虽带有“超域性”,亦融入鲜明的地方特色。特别是带有“武夷王(君)”字号的阴阳两种券文及其当代表现形态,堪称是记录福建乡土社会文化变迁的一类活化石。它向我们展示了地域信仰形态的土著“底色”。
关键词:买地券 风水信仰 武夷王 福建
“买地券”(亦称冥契、幽契)源于西汉,盛于东汉,唐宋以降传布于大江南北。在考古发掘中,全国各地都出土了相当多的“买地券”文物。“买地券”最初只是作为死者领有阴间土地的凭据,通常附有道教的制鬼符箓,券文刻写或笔写于砖、铁、铅板、石板等硬化的物品上,以便于墓中久存。按早期葬俗,一般是在“斩草破土”时埋之。如北宋王洙等奉敕所撰《地理新书》卷十四“斩草建旄条”,详细地记录了北方入墓“斩草”时埋地券时相关的祭仪事项。[2]南宋江西《张君重四宜义地券》称:“青乌子曰:按鬼律,葬不斩草,买地,立券,谓之盗葬。”[3]明代福建择日家刘春沂《刘氏家藏阐微通书》卷四《丧葬篇》亦曰:“斩草破土,谓开车墓、掘金井、下砖等事。”[4] “买地券”关于四神(兽)或以天干表四至的记载,以及神祇(如武夷王、杨筠松、张坚固、李定度等)的表述,跟传统的风水观念、信仰有着密切的关系。[5]这种信仰习俗一直延续至今,其使用方式、象征内涵也发生不少“在地”改变。本文拟根据考古资料、历史文献及作者的田野调查,对福建至今尚在流传的“买地券”习俗的地域特色及其与风水信仰的关系,略作探讨。
一
据学者的研究,两晋至唐宋,中原、北方的汉民的移居入闽,较大规模有三次,并形成相应的地域文化积淀。一是东晋南朝中原汉人的入闽,促成闽北方言的形成;二是初唐陈元光集团的戍闽与屯垦,促成了闽南方言的定型;三是五代闽中王潮、王审知等的割据,促成了闽东方言的定型。[6]随着中原、北方汉民的不断移入闽中,与堪舆相关的符镇法术、丧葬习俗也被移殖进入。随着环境的变迁和时间的推移,无论是丧葬的行为还是其器物的层面上,都发生一些“在地化”的变异。特别是墓葬中常有相关的文化遗存,可谓与土著“闽俗机鬼”同声相和,真实地反映了闽人对阴阳两界界限的认知。隋唐以来,北方墓葬制度逐渐趋于规范化,特别是其明器神煞安排影响浙闽赣等南方地区甚深。五代至宋时期福建出土的墓葬明器,如“买地券” 等,既跟反映中原、北方地区丧葬制度的代表作《大汉原陵秘葬经》的相关记载有许多相近之处,[7]也形成了鲜明的地域特色。夹杂着信仰与理性之张力的墓葬明器制度,以有序的物化形式安镇于乡村僻野,堪称是闽中汉人在“在地化”进程中形成的地域意识的民俗反映。
至今发现的福建地区较早的“买地券”文物,系在漳浦县唐墓出土,砖制,其契文曰:“囗词世界南瞻部洲大唐国福建道管内漳浦县嘉岭乡囗囗里囗囗堡囗囗囗囗陈氏林囗囗囗囗囗月囗囗囗除向阳当归囗里,有冥钱万一千囗之囗地主张坚固,李亭度囗收买囗艮山刚(岗)地一片,东至王公,西至王母,南瞻部洲,北萦越单为界,亡人收领永为冢宅。何人书,星与月;何人见,竹与木;星月归于天,竹木归于土。急急如律令。” [8]该地券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移居入闽的北方汉民在自然和社会环境压力下,采取聚族而居(堡)的方式,而其墓葬已十分注意葬地的位置(向阳、岗地)及方位(艮山)的选择。 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原明器神煞制度的影响之下,“买地券”所提到的一些神仙人物,如张坚固、李定度、蒿里老翁等,还不断地被“南人”制成神俑,置于墓室当中(图1),作为镇墓之神。这些神灵主要是早期北方堪舆家杜撰的一类冥间神人。如张坚固、李定度常联袂出现,作为墓地成交的地下的见证人或保人或地主。张坚固、李定度,即法度永久、交易有律、度量准确之意,是堪舆家重视方位抉择的物化象征。如闽侯县怀安南宋墓出土的二神石俑,李定度束发头顶小冠,身着直掇长袍,张坚固头戴方形帻巾,身穿团领长袍,均正面立像。[11]
另外《大汉原陵秘葬经》曾载天子至庶人墓西北角均置“蒿里老翁”。所谓蒿里,又称高里,《说文解字》作“死人里也”,又称鬼所。福建墓葬出土的五代蒿里老翁陶俑(图1),作扶杖、戴风帽老形象,南宋石雕作戴圆帽、菱形帽或巾帻帽老人形象,亦是闽中汉人死亡观念的一种物化体现。
图1 神仙人物俑。
1、2张仙人俑,3李定度俑,4张坚固俑,5-7蒿里老翁俑。
1、3、4寿山石,闽侯怀安南宋墓出土。
2、6、7寿山石,福州东郊金鸡山南宋墓出土。
5陶,福州北郊五代刘华墓出土。 值得注意的是,在闽南等地“起厝”(阳宅)、“做墓”的仪式实践中,人们还用其他的方式祭拜原“买地券”中的神祇张坚固、李定度,以沟通此界与彼界、人与神关系网络,祈请获得好风水和好运气。
据惠安县山霞镇东坑村风水先生A氏介绍,[13]当地“起厝”进行动土之前,东家应事先准备两枝宽约十公分,长一米二的新杉木(用过的不行,木纹倒插的也不成),又称“分金木代(keih)”,其下部裁成尖角,分插于宅基地中轴线前后。在插“分金木代”之前,宅基地中央应安一个装满白米的盘子,风水先生神情肃穆,轻置罗经于上,观察来山去水,确定坐山朝向。两根“分金木代”各有特定的符号指称意义,前为张坚固(张状元),后为李定度(李状元),代表着由他们定夺方位朝向。插好“分金木代”后,泥水匠应在约后厅的位置插上“土地公神位”或“福德正神”牌位。时辰一到,东家在土地公神位前备好三牲(猪头、鱿鱼、鱼卷或熟鱼,敬献天公、土地公、分金仙)、酒礼(三杯酒、三枝香)、碗菜(十二碗熟食,素浑皆可,敬献地基主)等。竖造完成后辞土或谢神时,东家要请回两枝“分金木代”。拔出代表李定度的“分金木代”后,要填埋一个汤圆;拔出代表张坚固的“分金木代”后,要填埋一块发糕,以象征前圆后发。“分金木代”还被视为大厝风水效应的“彩市”(好运气的预兆),应置于后厅的“状元桌”(长条形,用于供奉祖先灵位或房头佛)下。家主尚未生男丁时,可将“分金木代”置于床上,据说可以保佑生丁。另外,原有的土地公神牌位应撤去,重新在厅堂左边的墙壁上安奉一个“福德正神”神位(设个神龛)。安好“分金木代”和“土地公神位”后,工匠要颂念“辞土文”或“送神辞”,辞谢这些神祇。至于择坟地时,孝男带孝服陪同先生确立穴地,破土之前,正规的话要颂念破土文式,“恭迎过往神明、本山土地、历代地理祖师、张李二分金师同临”。[14]而用来定葬位方向的二枝“分金木代”应用红线绑上五张“寿金”(金银纸),另在墓地前/后/中位置各烧“寿金”二千圆。
另外,在同安县马巷一带,在房屋上梁前,东家还应在厅堂外或门外摆好三牲、碗菜、香烛、金纸,拜请当地神灵,如天公、家神、当境神、行业神(九天玄女、鲁班、胡协)、土地神、堪舆当事神(张坚固、李定度)、四方神(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等。[15]竖造完成时应颂“送神辞”,“奉送先师到仙山”,“奉送诸位神明,有府归府,有殿归殿,有车乘车,自行备轿马奉送”。
福建民间这种拜祭“买地券”中的神祇李定度、张坚固的习俗,其实并不意味着构成闽中风水信仰的核心观念已完全偏异于中原、北方的文化系统。相反,它生动地说明了中原、北方的风水观念经过闽中事生及事死的习俗的过滤、增删、移殖,已深深地根植于这一地区“在地化”汉人的文化意识中。
近世以来,闽中“买地券”的使用方式如具象的器物、仪式行为、使用范围等已发生了在地化的量变,但其观念层面上的原初象征意义并未因此被模糊化,反而是扩展出新的价值功能形态。“买地券”被分类为“做地”(阴宅)用的阴券和“做屋”(阳宅)用的阳券。阳券的格式与阴券相近,广泛地运用于阳宅的象征营造(不过,有些地方用于阳宅的券文也叫阴契)。“买地券”习俗至今仍然盛行于福建各地乡村。我们在各种家族族谱及通俗类书(如民间通书、丧葬礼俗之书)中常常可以看到相关的记载。
据笔者在客家的田野调查,“买地券” 的物质载体,一般使用坚硬的器物(如铁、砖头等)。明刘春沂《刘氏家藏阐微通书》卷四《丧葬篇》(北京图书馆藏)曾提到“铁券仪式” :“铁券以铁为之,或梓木为之。今人多以瓦砖,长一尺,阔七寸,以朱书其文,顺写一行,倒写一行,须令满板,不空缺要。单行,不可双行。二块合文在内,以铁线扎腰,葬之日埋于墓所。”这些早期的规矩仍在民间有效地实行着。民间还广泛地采用纸券的形式,烧掉以告天地鬼神。写地券的纸张和文字颜色、字行数也颇有讲究。如长汀县濯田镇一带的阳券用红纸黑字,阴券用黄纸黑字;长汀县大同镇一带的阳券用黄纸黑字,阴券用黑纸白字。
由于“做地券”意味着跟一类可能伤害生人的鬼神(包括“家神”,即主家的祖先)打钱财方面的交道,民间“文化人”往往视之为是一件危险的事。如笔者采访过上杭县南阳镇“灵应坛”道士B氏,他认为帮人写或烧地券是件没功德的事,一般是那些无后的人才肯去做的。[16]而“买地券”的物质载体和使用方式的变异情况,很可能也是观察阳界(生人)与阴界(祖先、鬼神)关系变量值的一个尺度。使用载体坚硬(铁/砖/陶/木),文字是烧刻的,不易损坏,可能意味着两界关系的牢固性、永久性;使用载体柔软(纸张),文字是书写的,易于清除,可能意味着两界关系的脆弱性、暂时性。而阳券和阴券的划分、纸色和字色的区分,也凸显了阴阳两分、生死两分、圣俗两分的界限意识。人们拜祭神祇并非仅出于某种价值上的终极关怀,也是服从于现世的利益追求。
据濯田镇东山村风水先生C氏的介绍,“做地券”是跟鬼神打交道,应该很慎重。东家应先到本宅灶君坛前或当地庙宇卜筶咨询,根据神示写下购买的钱数。当圣筶出现两信(即两圣筶一阳面、一阴面朝上)或两笑(两圣筶的阳面都朝上)时,表示神灵同意了。 (2)至于“做屋”(阳宅)阳券的用法是:凡宅基地属于新地,未有地坟,未经人破坏过,风水很好,不必使用阳券。若宅基曾是墓地,或为老屋,或有秽气(肮脏不干净),应在动土前焚烧阳券。落成后的房屋,或从别家或亲家买来的房屋,入住后倘有不吉之兆(如睡时阴魂作乱),或有秽气,也应烧阳券。焚券应择日课(禁忌同上,一般为午后),东家在祖先神龛前备好酒礼,烧香照烛,燃放鞭炮,由风水先生杀鸡“打花”去煞,打花过的五张草纸分别置于正厅中堂、屋后、屋前和门口烧金银纸之处(二份)。阳券和金银纸、花边烧完后,扫起烧灰,倒到流水的地方。
2004年5月25日,笔者在长汀县新桥镇调查罗祖教活动时,曾全程参与观察了罗祖教徒、礼生、风水先生D氏为某氏举行的做阴契仪式(图2-5,当地做屋用的契文也叫阴契)。该家主因购买另一堂亲的房子建房,入住后家中出现了不安之事,故请他来烧地契。仪式在午时(11-13点)左右举行,约半小时。风水先生先在东家房内誊写阴契文(竖写)、封条(竖写,写上冥主名字、金银花边数目、东家及风水先生名字),东家则将酒礼、金银、花边、蜡烛、香、鞭炮等摆放在门外。仪式开始时,风水先生和东家各自擎香,一起到房屋内各个角落祭拜,念念有辞。毕,东家和风水先生分别在阴契纸(红纸)上画押。毕,风水先生拿起阴契文,站在门口颂念,东家在两旁擎香聆听。毕,风水先生燃放鞭炮、焚阴契等。整个仪式完成后,东家按当地规矩,给风水先生一个红包(人民币三十-四十元左右,逢吉数,如九、六)。等金银纸烧完之后,东家再去清扫余灰,倒到流水之处。
(图2) (图3)
(图4) (图5)
图2-5烧契仪式(2004年5月25日中午,长汀县新桥镇新桥村)。
图2 契文、封条及供品,图3插香、点烛,图4画押,图5念契。
D氏提供了当地烧契缘由的笔述资料(照录,未妄改):“因阳人居住新旧屋的家庭中有部分人居住后突然会发生疾病、啾唧或破才、损丁,恳请神灵指示。有些房屋有一半或一部分是堂族兄弟或叔伯名下的,因我们现在虽然出钱,向族叔伯兄弟买来了,但是叔伯兄弟的父母已去世,即因未通知的大人,致使居住后不久就会影响家庭种种不安状态,人口不安、损丁、破才、疾病、啾唧等等种种因素。即此应做阴契文一纸,说明状态因由经过,后注○○敬备金艮花边○斤,求请先灵冥中领用,永远买断此基给○○人名下永远居住营业,阳间代笔人证明仟字画号,阳间做阴契人○○仟字画号,阴间本宅土地、冥京十地阎君证明功德。公元○年○月○日依口代笔字人○○。香烛炮备一份敬神用,三牲酒礼一份,另化金艮、花边,另各人名一对烛,三行香,一挂炮。”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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