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审计署于1995年7月颁布实施《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来,许多企业集团都依照该规定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而且在审计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确立了内部审计应有的“位”和“威”。但是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机构毕竟是企业集团内部设置的一个为企业服务的职能
审计署于1995年7月颁布实施《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来,许多企业集团都依照该规定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而且在审计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确立了内部审计应有的“位”和“威”。但是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机构毕竟是企业集团内部设置的一个为企业服务的职能机构,审计业务的开展远不如外部审计(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那样来得容易,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困难之处。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难点
一是内部审计权限上的困难。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明文列示了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实际上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却受到很大的限制,如该规定列示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参加有关会议的权限,但实际工作中却很少通知审计部门参加企业集团公司本部或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会议,与审计有关的会议资料也很少送给内部审计机构;又如该规定建议授予内部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机构一般只有经济处理、处罚的建议权限。内部审计的“威”很难通过审计权限的执行来确立。
二是在审计中发挥独立性的困难。内部审计机构从理论上来说只要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就能处于独立地位,能够做到客观、公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基本上都是在同一个企业负责人领导,相互之间地位是平等的,同时企业集团内部的职能部门的设置是遵循相互分工、相互制衡原则的。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必然存在或多或少的利益关系,而且内部审计人员很大部分都不是一进入企业就在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也存在各种不同形式利害关系。可见内审机构及其人员很难具有超然独立的地位。
三是内部审计决定执行上的困难。政府审计的执行可以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得到保证,而内部审计的执行却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被审计单位的良好善意的大小而定,虽然内部审计机构也有制订一些规章制度来保证审计决定的执行,但是这些规章制度在某些有着共同利害关系结成的权力网的精心庇护和任意变通之下,顷刻之间溃不成军,所有应该得到纠正或处罚的违规违纪行为依然大行其道,企业资产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内部审计的作用大打折扣。
四是在内部审计实施中的困难。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虽然以企业集团名义进行,审计通知书也是由企业集团领导签发,但实际审计中,被审计单位往往鲜有积极配合者,要么拖延提供资料或提供不全;要么设置各种障碍阻止审计人员的查证、取证;要么寻找各种借口对审计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等。虽然这种困难有被审计单位主观上对内部审计认识的模糊造成的,但更主要的是被审计单位唯恐本单位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被查出而采取的抵制行动。而只要内部审计存在、违法乱纪行为存在,这种审计中的困难就会一直存在下去。
化解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难点的对策
笔者作为一名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人员,结合自己的经历对如何化解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难点提出几点看法,以供各位同行参考。
一是企业领导人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内部审计机构不是企业的花瓶,既然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就要让其发挥应有的监督和服务的功能。国内知名企业如四川长虹和首钢集团内部审计机构能够取得较好成绩是和其企业领导人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因此企业领导人要充分信任和理解审计工作,不要随意干涉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尽量减少从行政管理方面可能造成的审计困难。
二是重新构建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集团内部的位置。现在国内企业集团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基本上都隶属企业经营领导人领导,这种方式虽然能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关经费,使内部审计工作更贴近企业经营活动,但是这种方式很难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因此企业集团应探讨重新架构内部审计机构,考虑在企业集团内部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归属审计委员会领导并向其汇报工作,该审计委员会可由企业集团内的董事、监事、经营领导层、职工代表等按一定比例组成,以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超然独立地位。
三是要赋予内部审计机构充分的权限。企业管理层应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授予内部审计机构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的权限。该权限可实行分级管理、个别授权。比如可规定内部审计具有警告、严重警告的行政处分权;具有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下的经济罚款权限。对超过上述权限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权可视具体案例报企业领导批准后由内部审计机构作出。使内部审计机构拥有“尚方宝剑”,树立审计机构在企业内部应有的地位,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威慑作用。
四是单独编列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内部审计机构很难保持独立性的原因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上,因此企业必须充分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每年在年度预算中给予足额安排,并且不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而与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挂钩。同时制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严禁内部审计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或严重失真的审计报告,从而最大限度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地位。
五是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审计决定是内部审计机构的劳动果实,是对具体审计项目的总结,在经过企业领导批准后应及时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被审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审计执行检查反馈制度,对一切说情拉关系的活动坚决拒之门外。企业领导人应充分尊重其批准的审计决定,不能姑息迁就,对审计中查出的企业内部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要有坚决查处的决心,以维护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地位,为内部审计机构创造一个宽松的审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