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高度关注苏北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入海河道流域的水环境保护成为关注的重点。环境保护部等8部委对苏北沿海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对苏北主要入海河道及其支流的12个工业园区进行了暗访,发现部
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高度关注苏北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入海河道流域的水环境保护成为关注的重点。环境保护部等8部委对苏北沿海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对苏北主要入海河道及其支流的12个工业园区进行了暗访,发现部分河道污染严重,部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环境保护部华东督查中心、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督查中心数次检查结果也显示,苏北地区重点监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仍然偏低,氨氮(总氮)污染问题凸显。水体污染加剧了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盐城、沭阳、邳州等地连续发生的水污染事件产生的公共危机,挑战着政府及环保部门的决策水准与能力。 水危机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乡建设,建设质量和运行维护也存在一定问题。在污水处理设施得以修建的城市,能正常运行的也只有50%;即便是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也因管网不配套、运行经费得不到落实等原因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华东督查中心检查显示,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不配套,截污不彻底,错接、串管等问题未彻底解决,很多企业污水通过雨水管进入河道。化工废水与一般工业废水混接混排,超标严重,污水处理厂无力接纳。处理化工废水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筹建进度与上级要求差距较大,许多化工园区废水无法集中处理,存在直排现象。许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极低,成了“建得起、养不起”样子工程、面子工程。而在苏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为零。 公共管理体制的失衡和羸弱。目前,政府部门中涉水、管水的主要包括水利、环保、渔业、林业、航运、城建、地矿等,环保部门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只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无法行使全面的监督管理权。这种“九龙治水”的机制表面上集中了众多部门的力量,但事实上并不能达到“团结治水”的目的,相反在客观上强化了职能部门的局部利益和单一目标,进而弱化了水资源的宏观管理功能。 水污染防治地方负责制的弊端。对于GDP的追逐和崇拜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惯性思维,污染治理不仅需要支付巨额成本,还要支付为了控制污染而出让的经济收益成本。导致本应彻底关闭的小化工、小造纸、小皮革企业死灰复燃。排放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水质标准衔接不够,导致一些企业容易钻空子,虽然达标排放,但是水质却污染严重,从而使环境执法陷于尴尬的境地。“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事实依然存在。执法过程中所形容的环保局长“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现象也反映出执法监管部门的无奈。 防范客水存在突出问题和困难。由于水自身具有流动性,不受行政辖区界限的限制,往往表现为跨区域污染,而苏北地区目前还缺乏科学可行的跨流域水污染防治机制,水资源分级的分割管理难以有效实现对水污染的控制。具体表现在: 一是缺乏客水水质监测预警能力。边界地区污染事故隐患始终存在,尤其是每年汛期首次行洪时,上游闸坝蓄积的污水集中下泄,入境河流在进入苏北地区多无闸坝拦蓄和导流设施,对于上游来水的拦蓄、分流、调控能力很弱,客水长驱直入,一旦上游发生污水下泄,即可对苏北大面积地表水产生直接冲击和破坏。目前,苏北境内多没有入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对上游来水缺乏实时监控措施,同时苏北地区环境监测站多缺乏有机物、重金属等项目监测能力。 二是河流上下游区域功能标准不协调。虽然近年来上游地区下排的污水量有所减少、浓度有所降低,但超标排放现象始终未断。在确定河流水域功能和水质标准方面,上下游地区也不一致。 水污染防治需多措并举 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无论是老城改造还是新城建设,尽快普及和健全城市排水管网系统,坚持城市污水处理厂与城市废水收集管网建设同步进行,转变管网投入的观念,改变雨污合流管网的状况,推行雨污分流,更好地治理污水。无开发区污水管网应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完全对接,做到凡是污水处理厂能够处理的污水全部进厂处理。明确污水管网管理责任,落实管理人员,实施管网维护和清淤,加强管网接口和运行监管,实现园区污水尽收畅排。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做好企业污水接管和处置工作,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和企业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厂与城市景观、人工湿地等结合,提高处理的深度并降低处理成本。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运营市场化进程。 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