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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再生能源中,风电以其相对成熟的技术和较低的上网电价成为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棋子。尽管风电项目并非都能满足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条件,然而CDM对于风电发展却有着跨越“生死线”般的重要意义。 但前不久,我国10个在CDM项目中历来备受欢迎的新能源类项目———风电,却集体遭遇被联合国碳交易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的审核拒绝。 原因何在?究竟是外媒报道的,中国故意调低风电上网电价,利用产业政策来“套取”补贴,还是EB迫于外来压力作出前后标准不一致的审核? 孰是孰非,请看记者的调查。 一封发往哥本哈根的联合声明 通知很紧急,然而到会媒体却非常多。发布会现场简单严肃,会议室正中央悬挂一横条幅,上书“中国风电CDM开发若干问题媒体见面会”。 2009年12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媒体见面会在北京新大都饭店召开。“风电、CDM、被拒绝”这些关键字眼在全球瞩目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期间形成了强大的吸引力,媒体闻风而动。 新闻发布会上,被拒项目多达5个的龙源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代表业主方宣读了一份名为《关于就“联合国CDM理事会51次会议拒绝10个中国风电CDM项目”事宜发表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 10个项目业主,来自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中广核、中节能、国华新能源投资、河北省建投9大风电开发企业代表在《声明》上联合签名,要求EB重审中国风电项目CDM的注册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在新闻发布会上作了铿锵有力的发言。她认为,EB以“怀疑中国政府有意系统性降低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从而鼓励将风电项目开发为CDM项目”为由拒绝多个来自中国的风电项目,是不合理、不透明、不公平的,也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宗旨背道而驰。中国政府将以负责任的态度,从应对气候变化高度出发,积极推动CDM项目发展,为实现中国的减排目标而努力。 孙翠华表示,EB还是会留有余地,但目前参加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的中国代表团要做的事情太多,压力也很大,希望风电业主、DOEs(指定经营实体)和CDM买方与中国政府一起努力,通过重审改变EB的决策。 来自政府部门的支持给了风电开发商莫大的信心。尽管外界不少人因为额外性的难以裁定而唱衰10个项目复审的命运,但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同时也是10个项目业主代表之一的大唐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CDM办公室负责人唐人虎在发布会上则非常有信心地表示,此次复审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 一个半小时的新闻发布会结束后,这份由9家风电开发企业联署的《声明》,承载着中国风电开发企业的希望,来到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现场。在会议现场,《声明》将借助中国代表团和国际风能大会及现场风电设备商的力量,呼吁EB在审核中国风电项目时能充分考虑和理解中国特殊的定价机制,提高决策透明性、一致性和公平性,并希望以此敦促EB同意尽快重审被拒的10个中国风电CDM项目。 风电调低价格成主因 事情缘起于2009年11月30日~12月4日,联合国碳交易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在丹麦的哥本哈根召开的CDM执行理事会第51次会议上,拒绝审批10个中国的风电CDM项目指标。 这样的审批结果大大出乎风电业主的意料。按照CDM当初制定的初衷来看,可再生能源项目应是最符合CDM条件的项目,属于通过各种措施大力鼓励的项目类型之一。据多年从事CDM电力方面项目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风电在CDM所有的项目类型中通常被认为是最容易获批的,也最符合CDM各方面要求,国内各类被批准项目的2/3均为风电项目。2008年之前基本上都是一次性注册成功,需要复核的项目非常少。 带着满腹狐疑,项目的业主及相关方向EB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被拒绝的理由。得到的回复是中国调低风电上网电价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投资动机改变。EB在邮件中表示,由于“无法根据项目参与者和DOEs所提供的信息来评估费用的合理性,而且这些项目的额外性也没有被证明”,从而“不能给予注册”。 而在此之前,我国的风电项目已然受到冷遇。2009年10月和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