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媒体:各方责任更明确
时间: 2020-07-27 17:42:55 来源:未成年人保护法修 作者: 未成年人保护“通过完善收容教养制度可以对公众关切予以回应。该制度针对的就是那些严重暴力犯罪但又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低龄未成年人。”苑宁宁说。目前,刑法关于收容教养的规定较为简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一审稿也删除了收容教养的规定。“建议对收容教养制度予以保留,并从适用条件、程序、期限、场所、方式上予以细化,使罪错分别干预制度链条更加完善有效。”
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惩处罪犯29787人;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共计713671件,同比增长34.18%。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最高检印发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
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依法惩处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
《意见》指出,对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要准确理解刑事政策和案件本质,认真全面审查事实证据,从严把握认定标准。要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依法提出量刑建议的同时,探索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教建议。
《意见》明确,要有序推进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完善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长效机制。争取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原题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齐上阵——为“少年的你”撑起一片天》)
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草案规定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他认为,现在送专门学校是由公安机关提出建议或父母、学校申请。为及早预防,体现专门教育的保护性和强制性,建议可由公安机关决定送专门学校。
在采取强有力措施的同时,专家建议不走极端。让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永远是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因为强制性措施,就忽视其后续融入社会的问题;使用机构化处遇措施应保持谦抑性,若用心理辅导、观护帮教等能达到目的,就不应送专门学校或收容教养。
立法之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当前社会组织难以满足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需求。”佟丽华表示,未成年人保护需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
“法律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苑宁宁呼吁,全社会要树立儿童优先理念。“我们经常缺乏儿童视角,比如小区里很少预留供儿童玩耍的空间,公共场所也少见为儿童准备的设施。”
成年人要学会站在未成年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处理关系。“有的父母总打着为孩子好的名义,让他们从小当童星,从事各种商业活动,这里面可能就掺杂着大人的私心。”每个人都从孩童走来,如果多想想当时希望成年人如何对待自己,也许会给当下的未成年人保护带来启发。
延伸阅读:最高法发布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近年来审理的7起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其中,既有强奸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也有撤销监护权、侵犯未成年人健康权、侵犯受教育权等民事、行政案件,还有对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开展跨省司法救助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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