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女子“讨房”8年,前夫掉包抵押穿破衣服花样百出,法官却发现…
时间: 2020-08-06 16:05:37 来源:常德女子“讨房” 作者: 常德女子“讨文、图:记者 陈炜
出品: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
今年5月11日,在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时隔8年之后,胡君再次与前夫张新富坐到了一起。
待两人签字,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变更为“胡君”后,这个40岁的女子反复向工作人员确认:“现在房子正式归我了吗?”
获得肯定答复后,胡君激动不已,“8年了,要不是他在背后捣鬼,房子早过户了!”
离婚时,两人曾签订协议,前夫将房子过户给胡君,供她和两个女儿居住。但随后前夫各种推诿,且在胡君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证号离奇变更、房子无端被抵押贷款,甚至最后前夫突然穿着破洞的皮夹克现身……
一纸离婚协议,一波三折的过户经历,牵出了一起“案中案”。
房屋过户受阻,她状告前夫获“双保险”
“我跟他是打工认识的。”7月27日,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胡君告诉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她的老家在贵州省龙里县。2000年9月29日,她和张新富登记结婚。
婚后10年,张新富开始彻夜不归、手机经常关机,还动不动就说“要离婚”。2012年2月,胡君意外撞破丈夫和其他女子暧昧聊天,随后更是发现他偷偷带着两个女儿去做亲子鉴定——尽管最终的结果证明了胡君的清白,但她已经对这段婚姻彻底失望。
2012年8月29日,两人在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 离婚协议上写明了“房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看到他主动把房子给我,我一开始觉得他还有点良心,给我和女儿留了退路。”但离婚证一到手,胡君就发现前夫“变卦”了。
原来,胡君多次要求张新富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但对方一直以“很忙”为由推脱;之后,张新富又改口称“要把房子过户给两个女儿”,她也答应了,不料对方又说“女儿还没满18岁”。
胡君坦言,房子现在是她们母女三人住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开始有了顾虑。
“我们离婚后,他很快跟那个女人结了婚,之后又生了儿子,现在已经7岁了。以后他要是把房子给他儿子,那我们母女三人住哪里?”想到这,胡君于2019年8月1日向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新富协助她办理过户手续。
经法院一审判决,判令张新富于判决生效起10日内协助胡君办理房产权属变更登记。张新富不服,上诉至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维持了原判。
有了一审、二审判决的“双保险”,胡君原以为房屋过户板上钉钉,但事情并没有她想得那么简单。
房产证被“调包”,还多出10万元贷款
“这是一起特殊的‘案中案’。”7月28日下午,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孙银军告诉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今年1月,胡君向武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向张新富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对方未予回应。
“因为判令依据清晰、证据充分,执行初期,我以为这个案子比较简单。”可随着调查地深入,孙银军发现,这起案件背后“大有文章”。
据孙银军介绍,他依照执行程序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中心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结果却让他惊讶——原来,该房屋所有权证号和法院判决的所有权证号不一致,而且房屋还进行了抵押登记,无法办理过户。
对此,胡君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直在我手上,怎么突然就改了证件号?”至于房屋被抵押,胡君更是疑惑,“我完全不知情”。
孙银军立即调查了该房屋抵押权证的归属方,真相很快浮出水面——原来,张新富在法院二审期间,曾以“房产证遗失”的名义,将胡君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并挂失,又补办了新的不动产权证。随后,他又以装修为由,将该房屋作为抵押,向当地一家银行贷款10万元。
“因为张新富的这些‘操作’属于法院强制执行前的行为,如果采取拒执打击,存在一定难度。”孙银军表示,房屋被无故设置抵押后,胡君只有三种选择,“一是向法院起诉张新富及银行,行使撤销权,撤销该抵押登记;二是向银行清偿解除抵押后向张新富行使追偿权;三是通过行政诉讼,请求不动产登记中心撤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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