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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因努某犯**罪获刑,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

时间: 2020-07-24 21:42:50 来源:大数据热点 作者: 浙江大学:因
7月20日晚,一条《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引发网友关注。决定内容显示,努某某被杭州市西湖区****判决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发布关于努某某的留校察看决定


犯**罪仅予以留校察看?7月21日下午2时,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浙江大学,一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努某某同学的事情,校领导已经在开会重新研究,现在他所在部门还没有收到研究结果的反馈。

在此期间,有网友爆料称“涉事的努某某同学,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封面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努某某爱玩摄影常买器材,日常抽烟酗酒。此外,努某某经常出入酒吧,大三开始就在外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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