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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北京的粪夫群体与 清污体制改革(上)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3 字体: |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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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卫生工作是城市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指标。搞好公共卫生,做好垃圾污物的清理消纳,不仅仅是一个工程技术问题,其中还涉及到经济、社会甚至政治等诸多因素,牵扯到复杂的社会群体和利益关系,往往考验管理者的智慧。这从民国时期北京粪夫群体的活动与清污体制改革的推进,就能充分体现出来。

从清朝开始,北京城的粪便污物清运就形成了专门的行业,执此业者称为“粪夫”。粪夫从住户家或公厕中收集粪便,运到郊外,集中到“粪厂”晾制成肥料,再卖给农民获利。20世纪30年代,北京约有粪夫四五千人。长年以来,粪夫收粪形成了特定的路线和区域,称为“粪道”,粪道所有者对其享有“专营权”。粪道的历史相当悠久。据说明朝中叶时,粪夫的工作地点还不固定。不同街道胡同的住户人数、社会地位不同,自然粪的产量、品质也不一样――官僚富商大户人家不但出产多,而且饱食粱肉,粪质好、肥力足,卖的钱也多。结果粪夫都愿去好地方掏粪,日久自然生出利益之争。到明嘉靖年间,争粪引发的吵闹斗殴已经很多。一番争斗之后,大家逐渐开始划地自营,将掏粪的区域固定下来。据说到清初康熙年间,粪夫们一致决定,停止争斗,立下字据签名画押,正式划定了各自经营的“疆界”,也就是粪道。后来,粪夫中还传说他们手上有康熙皇帝发给的“龙批龙票”,奉旨特许经营,并以此作为他们垄断粪业的依据。

事实上,自明清以来的历届政府,都没有正式承认过粪道及其“产权”,只是为了方便管理,因循多年,默认粪道的存在。即便如此,粪夫仍视粪道为个人私产,不容他人侵占。清末民国时,粪夫“每至各巷打扫,行规极严,各走各道。若欲作此营业,须先出资买道,始可背桶下街”。粪道作为一种“私产”,可以世代继承,也能相互买卖。不过因为官府不承认粪道的产权,不能写正式的买卖契约。所以粪夫转让粪道时,索性不用“买”、“卖”字样,而是采用“倒”、“典”或“租”的名义,如在字据上写“倒与某人名下永远为业”,其实是换汤不换药。粪道大小肥瘦不等,小股道管三五十户人家,大股道八九十户,甚至有的粪道囊括百家以上,而其价值也就各有高低。除了户数多少之外,地区繁简、住户贫富、产量大小,甚至马桶有无(粪夫替住户刷马桶能另得一份收入)都能影响一股粪道的价值。由于能带来收益,粪道的“转让费”价格不菲。据说在清光绪年间,一股普通粪道就值几十两白银。进入民国后,粪价陡增,20世纪20年代,能收取100户左右粪便的粪道,价值高达银元五六百元。30年代北京经济不景气,粪便价格下跌,也能卖到二三百元。除了粪道之外,城里各处粪夫收上来的粪便,都要送到粪厂“卸货”,再制肥销售。粪厂就成了粪便集散的枢纽、肥料交易的中心,更是大宗买卖,获利极丰。因此,粪夫们视粪道、粪厂为重要财产和安身立命之根本,极端珍视,严加守护。

当然,这种能“呼风唤雨”的大粪商,与庞大的粪夫群体相比,终究还是“凤毛麟角”。老北京的多数粪夫,依然是底层劳动人民。有些粪夫即使勉强有一二股粪道,仍要亲自下街掏粪。更多的则一无所有,只能给粪商、厂主当雇工伙计。被雇佣的粪夫,每个月的收入大概就是银元五六元,外加粪商每天供给两顿简单饭食(惯例农历四月二十八到八月十五给白面馒头,其他日子给粗粮窝头,配菜是大葱蘸酱、咸菜、菜汤)。他们的住处就是最简陋的“锅伙”(旧时的底层集体宿舍)、粪厂或是粪商家,环境简陋,仅避风寒。粪夫收入微薄,但工作十分艰苦。背粪劳动强度大(粪桶满载后可重达百斤),劳动条件差。从业多年的老粪夫,往往身体伤残变形:脊柱扭曲,双肩一高一低,而且嗅觉失灵。除了工作艰辛,粪夫还受到社会的严重歧视和凌辱。他们社会地位很低,常常被蔑称为“打扫茅厕的”、“掏大粪的”、“屎猴”、“屎壳郎”(蜣螂的俗称),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和偏见。

除了造成社会问题外,粪夫工作也给城市公共卫生带来隐患。传统上,粪夫运粪一般用粪桶或粪车。早年间粪夫主要背桶掏粪。工作时粪夫手持粪勺,舀取污物后,盛入粪桶。粪桶一般是圆形木桶,高约1米,直径约0.3米,每桶可容粪85斤左右。一家收完粪后,粪夫就背起粪桶,再到下一家。木桶上面无盖,每日在街巷任意穿行,臭气四溢。后来改换了粪车,形制依旧简陋。老式粪车均为独轮手车,两侧各放两个不加盖的荆条筐。粪夫往往光天化日之下推车“满载过市,污秽淋漓”,“非但有碍观瞻,且臭气熏天行人掩鼻,尤属有碍卫生”,广为社会各界所诟病。

民国建立后,北京的历任市政管理当局都从注重卫生、维护市容的角度出发,试图对粪夫和粪业加以管理和改造,诸如改良清粪工具、规定粪车通行时间及路线、迁移粪厂、整顿粪夫等,最终的目的是实现政府对城市清污的全面有效管制。尽管当局碍于粪业利益集团的强大传统势力,每次的改良政策都相当温和,但仍遭到了粪商粪夫的普遍抵制,效果并不明显。民国二年(1913年),北洋政府京师警察厅曾倡议改良粪具,但议而未行。1918年,京都市政公所、京师警察厅劝令粪车加盖,因粪商反对作罢。

之后,随着管理的日益严格,粪夫与市政府的矛盾和摩擦日趋频繁。1935年7月间,卫生局因西直门黑塔寺杨记粪厂擅挖粪坑,“臭气熏天”,违反《管理粪厂规则》,责令其将粪坑填平。但该粪厂厂主杨春却“抗不遵办,并召集同行粪夫,约有一百余人,预备背城一战”。结果,卫生局联合公安局,派出警察、夫役数十人,运土二十余车,强制将粪坑填平,并将肇事厂主杨春及其他有暴力行为的首犯3人拘捕查办。

长期的执行不力、推进困难,让政府开始寻求“根本解决”之道。1935年10月,市政府终于决定将全市粪业收归市营。其中的根本点,是取消“粪道”制度。做法是对粪道、厕所进行登记,之后政府向原粪道主出价购买,购得后改由政府重新招募雇佣粪夫,清除粪便。方案同时还计划废止原有木制粪桶粪车,全部改用新式扁圆铁桶粪车,以彻底解决北平粪便问题。该方案在“绝密”状态下进行,计划于11月1日起施行。 显然,这份旨在“毕其功于一役”的方案,剥夺了粪商对粪道、厕所的所有权,也减少了雇佣粪夫的数量,对粪商粪夫的利益影响都很大,必然会招致粪业的普遍不满和强烈反弹。果然,“没有不透风的墙”,手眼通天的粪商们很快就得知了政府的计划,准备策划反击。不过这次,老谋深算的粪商们没有像之前常有的单打独斗地蛮干,更没有(也不敢)向6年前人力车夫那样,为反对有轨电车而掀起大暴动(那样正中当局的下怀)。出人意料,他们很“文明”地组织了一场“非暴力”抗议。

1935年10月31日夜,“因传闻平市府拟将粪业收归市办,为维持生计起见”,粪夫职业工会召开会议商讨对付办法。第二天,1500余粪夫“仪容端肃,均右手持粪勺,背背粪桶,俨若全副武装”,到铁狮子胡同平津卫戍司令部门前示威请愿,要求“对收买粪道,改订粪车,出入城时间,请勿变更办法”。面对浩浩荡荡的粪夫队伍,军方竟也相当宽容。卫戍司令部派出经理处处长、副官长接见了请愿粪夫代表,好言抚慰,表示新计划“尚未实现,望安心照常工作”。粪夫们得到官方承诺,也不纠缠,很快散去。整个事件和平开始,和平收场。

民国时期,北京粪夫们的抗争活动,充分显示了一座传统城市现代转型的复杂与曲折。尽管1935年的“市营”风波暂时平息,但如何驯服桀骜难制的粪夫群体,改善北平城市的卫生和社会管理,仍是摆在市政当局面前的紧要课题。只不过,如何去破解这难题,还需要想新的办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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