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 > 会计审计 >

国家审计机关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思路(1)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2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审计质量是审计职业的生命,审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也就没有人敢去相信和依赖经其审计过的财务报表,为此,各国为确保审计质量都采取了很多措施。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七条虽然规定,“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具备健全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和执法过

审计质量是审计职业的生命,审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也就没有人敢去相信和依赖经其审计过的财务报表,为此,各国为确保审计质量都采取了很多措施。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七条虽然规定,“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具备健全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但仍有大量的质量控制的基础工作都未做或未做好,致使国家审计的质量控制成为“软约束”,随意性大,效果很差。本文拟在借鉴国内外有关经验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质量控制制度的设想。

一、国家审计机关实施质量控制的三大前提

按国际审计准则的定义,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是指审计组织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的总称。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工作应达到的质量标准,要想审计工作真正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就必须实行质量控制。基于以上认识,各国在颁布审计准则的同时,制定了质量控制准则,并要求各审计组织须根据质量控制准则建立“质量控制制度”(system.Of quality control)。看来,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质量控制要真正抓出成效,必须首先依次做好以下3项最基础性的工作: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现行国家审计准则,为评判和控制审计质量提供有效且易操作的客观标准。无审计准则,质量控制便成为空中楼阁。二是国家审计署应尽快制定《国家审计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及其具体准则,对质量控制提出要求。三是各审计机关应在充分考虑落实审计准则的根本需要和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制定适合于本机关的质量控制制度。如审计机关连质量控制制度都没有,就谈不上什么质量控制。

我们不能认为,我国已初步建立国家审计准则体系,并要求审计机关具备健全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便万事大吉,可等着质量控制出成效。如不制定质量控制准则,审计机关就无从下手制定有效质量控制制度。因为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尽管密切相关,但毕竟是两个不同概念。

二、国家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制定

(一)审计机关的全面质量控制
(二)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

审计机关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有重大影响。负直接责任的审计师应当执行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中适用于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作为督导人员,应当考虑助理人员胜任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指导、监督和复核的方式及程度。

1.指导。督导人员对委派给助理人员的工作应给予适当指导,包括讲清助理人员工作责任,要求其完成的程序及审计目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需特别关注的重大会计或审计问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事项。在实际工作中,主审可通过审计程序表、时间预算和审计计划摘要等传达指导意见。

2.监督。监督同指导和复核有密切联系。督导人员应在审计过程中进行以下程序:一是监督审计过程,以确定助理人员是否具有胜任能力,理解指导意见,并已按审计程序表及其他审计计划完成任务;二是了解审计期间出现的重要会计和审计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必要,可适当修改审计程序;三是解决各执业人员之间职业判断的分歧,必要时应向适当人员咨询。

3.复核。对每位助理人员完成的工作,应由具有同等或较高技能的人员进行复核,以确定已完成工作是否遵守审计准则及审计机关内部业务规范的规定;是否对已完成工作和形成的结论做了充分的审计记录:是否存在任何未解决的重要审计问题;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否已经实现;所表达的审计结论是否与审计的结果一致,并支持审计意见等。此外,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审计机关可根据需要委派来直接参与审计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复核。

审计署在制定质控基本准则后,还应制定质控具体准则,以便为各审计机关建立质控制度提供更具体指导。

三、审计机关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

近几年频频发生国家审计失败事件,引起人们日益重视对国家审计的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但在这方面真正采取有效措施的并不多,绝大多数审计机关都没有健全的质量控制制度。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重大问题。究竟应由谁来领导国家审计,并负责任地有效考量、监控整个国家审计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的效率及效果,应纳入国家议事日程认真研究,以解决审计机关实施质量控制的环境和动力问题。各审计机关应清楚认识到质量控制必须要有制度保障。

四、积极推行外部同业复核

推行外部同业复核,以检查国家审计机关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能否为遵循质量控制准则和适用的审计准则提供合理保证,已成为各国政府审计通行的审计质量控制的外部再控制措施。美国GAGAS规定,“按照GAGAS执行业务的审计组织必须至少每3年接受一次由独立于被复核组织的复核人进行的外部同业复核。” GAGAS还对外部同业复核的目的、要求(有7点)。报告及其利用等作出了规定。我国应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国家审计的外部同业复核准则及制度,有计划地推行外部同业复核,为质量控制提供双保险措施。

1、“议论文格式”范文由查字典范文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议论文格式例文地址:http://www.tkpao.com/a/lunwen/huiji/150608.html,复制分享写作指导范文给你身边的朋友!
3、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