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12月19日下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丹麦哥本哈根闭幕,大会最终通过了《哥本哈根协议》。该文件坚持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双轨制,进一步明确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全球正进入哥本哈根时间。
12月19日下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丹麦哥本哈根闭幕,大会最终通过了《哥本哈根协议》。该文件坚持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双轨制,进一步明确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全球正进入哥本哈根时间。气候问题是一个超越主权的全球议题,由于大量碳基能源的消耗,而引发的温室效应、环境恶化和全球生态系统的持续性退化已使人类生存岌岌可危。《哥本哈根诊断》报告中指出,到2100年全球气温可能上升7度,海平面可能上升1米以上。世界自然基金委员会发表的另一份报告显示,到2050年,全球海平面将上升50厘米,全球范围内136座沿海大城市,价值28.21万亿美元的财产将受到影响,似乎电影《2012》所描述的人类末日将不可避免地在现实中上演。就这个意义而言,哥本哈根是人类拯救自身命运的战役,哥本哈根将改变全球未来发展的碳足迹。 气候是“全球最大的公共产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此问题上,本应属于利益共同体。自1972年第一次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召开以来,全球环境合作已经走过了37年的历程。在这一进程中,人类从崇尚物质资本到信仰生态资本,从价值绿化转向政策绿化,环境问题也从分散自治转向共同责任。 然而在本国利益与全球利益之间似乎永远存在不可弥合的鸿沟,“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困难也依然存在。不同的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为争取各自更大的发展空间,有着不同的国别利益和不同的发展诉求。应该讲,当前全球气候格局变化的根本力量,并非来自环境本身。正如用“气候改变”模棱两可的概念取代绝对化的“全球变暖”一样,导致全球共同应对气候问题的力量,并非来自于科学家绘制出的“全球变暖”灾难图,而是来自于以新能源低能耗为新一轮经济增长模式的低碳经济的角力。 当前哥本哈根的博弈焦点表面上上看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各国所做出的减排承诺,而实质是在发展权、主导权及其减排资源的分配上。从历史的角度,任何一个国家在其发展历程中,无一例外地要进入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高峰期,发展权与减排权难以在一段时期内马上达到均衡,减排责任不能超越历史发展阶段。高度工业化的发达国家在过去200年来依靠大量碳排放拉动的工业增长,是目前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自1950年以来,全球碳排放增长中有3/4来自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却并没有对历史排放责任负责。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前夕,世界各国都围绕各自利益与责任做出相应承诺,碳减排框架仍旧分歧不断,并演化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以发达国家中最积极主动的欧盟为例,根据欧盟在2008年达成的气候变化一揽子协议,到2020年,相比1990年的水平,欧盟将减排20%。而作为发达国家中最大碳排放国的美国而言,2020年仅愿意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日本虽然提出减排25%的目标,但国内对“减排25%”抵触情绪严重,这一目标能否细化落实尚难预知。而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大国而言,中国承担了全球减排的大部分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经历了5个完整的5年规划期,有3个时期单位GDP能耗(GDP以不变价计算)的下降幅度在20%以上,特别是在1990至2005年间,单位GDP能耗已经下降了47%。中国日前向世界做出了负责任的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碳强度比2005年实现下降40%-45%的目标。印度也表示以单位GDP碳强度系数为计算点,承诺在2020年实现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20%-25%。 然而发展中国家在承担与利益不对称责任的同时,却尚未得到应有的利益补偿,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融资问题,发达国家碳减排资金与技术转移的制度框架并未有效落实,而未来发达国家在转嫁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还可能通过征收对进口商品碳强度控制的“碳关税”,达到贸易保护主义,提高控制权和压制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多重目标。 可以预见的是,无论哥本哈根会议是否能够形成“全球共识”,能否达成全球契约,它只是个起点,而非终点。人类将由此走上一条始于哥本哈根之路,一场涉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长远发展角力的战役才刚刚开始,如何打破欧美等发达国家主导的碳减排机制,积极参与建立均衡的全球碳减排权体系,是发展中国家的战略目标。对于中国而言,绿色不代表经济增长的停滞和倒退,反而会成为推动新型发展模式的动力,中国的根本利益不仅在眼前更在长远。 (作者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