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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不含直辖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城考”情况 2007年重点城市主要“城考”指标结果(详见表6)。 空气质量 2007年,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44.2%,达到三级的城市占54.9%,劣三级的城市占0.9%。与上年相比,达标城市比例持平,劣三级城市减少6个。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均值为0.093毫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了0.00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52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3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了0.001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重点城市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平均增加了1.71个百分点。其中,临汾(山西)优良天数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兰州(甘肃)、大同(山西)、阳泉(山西)、平顶山(河南)、柳州(广西)、金昌(甘肃)的优良天数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进步显著。 2007年,重点城市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最高(空气质量最好)的10个城市分别是:北海(广西)、桂林(广西)、海口(海南)、昆明(云南)、湛江(广东)、珠海(广东)、日照(山东)、南充(四川)、玉溪(云南)、克拉玛依(新疆)。 2007年,重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明显降低(降低0.020毫克/立方米(含)以上)的城市有兰州(甘肃)、临汾(山西)、大同(山西)、平顶山(河南)、赤峰(内蒙古)、阳泉(山西)、长治(山西)、延安(陕西)、西宁(青海);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明显降低(降低0.020毫克/立方米以上)的城市有临汾(山西)、宜宾(四川)、乌鲁木齐(新疆)、金昌(甘肃)、大同(山西)、柳州(广西)、九江(江西);二氧化氮浓度明显降低(降低0.010毫克/立方米以上)的城市有九江(江西)、汕头(广东)、临汾(山西)、兰州(甘肃)。 水环境质量 2007年,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5.66%,略高于全国617个“城考”城市的平均水平。 声环境质量 2007年,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分别为54.15dB(A)和67.73dB(A),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0.02dB(A)和0.21dB(A),城市声环境质量略有改善。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07年,重点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分别达到84.06%、64.44%和82.09%,与上年相比,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了1.83、3.75和0.9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上升幅度超过2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金昌(甘肃)、三门峡(河南)、邯郸(河北)、渭南(陕西)等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水平提高较快(上升幅度超过2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邯郸(河北)、抚顺(辽宁)、南充(四川)、金昌(甘肃)、枣庄(山东)、沈阳(辽宁)、鞍山(辽宁)、本溪(辽宁)8个城市。 2007年,重点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8.02%,比上年提高了0.87个百分点。其中曲靖(云南)、昆明(云南)、渭南(陕西)、金昌(甘肃)、银川(宁夏)、呼和浩特(内蒙古)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相比2006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张家界(湖南)提高15个百分点。 二、部分城市“城考”工作的重大进展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城考”新指标体系和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一年,2007年,全国各市围绕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指标要求与管理规定,以“城考”工作为抓手,推动城市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