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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百姓贴心人 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妙解房屋租赁纠纷

时间: 2020-07-30 22:30:22 来源:争做百姓贴心人 作者: 争做百姓贴心

近日,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什刹海街道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中介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0元。

7月21日,市民谢先生反映,自己通过中介公司租赁了西城区金奖胡同的某套住房。租赁时,双方约定房子里的冰箱、洗衣机可以由租户免费使用。但是,受今年的疫情影响,谢先生这段时间并未在此房屋居住。待他再次返回时发现,室内的冰箱、洗衣机都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搬走了。谢先生很气愤,申请退房。中介虽同意了谢先生了退房要求,但是拒绝退还1800元房屋租赁押金。谢先生认为此行为不合理,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帮助调解。

针对投诉人谢先生反映的问题,什刹海街道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第一时间约谈被诉方企业负责人。

经执法人员多次电话沟通和当面调解,有关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退回谢先生1200元租赁押金并向其道歉。

至此,该起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消费者要回租赁押金、减少了经济损失、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谢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工作表示感谢。

西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租客,在租赁房屋过程中要注意:

签好合同是关键,合同内容要审查。签好合同是保护消费者权利的一个关键,签订合同要注意审查合同内容,尽量参照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免落入合同陷阱。

口头承诺不可信,承诺务必落纸面。中介业务员在出租房屋的时候,为了成交往往许下种种口头承诺。一旦退房出现纠纷,消费者不能举证,就容易造成难以维权的情况。因此,要将业务员的承诺落实到书面上,更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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