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四人因一套房产闹至法庭,法官: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多分
时间: 2020-07-27 20:56:38 来源:姐弟四人因一套房 作者: 姐弟四人因一父母去世后,姐弟四人因一套房产闹至法庭,大姐李某生认为自己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要求多分遗产。近日,北京通州法院审结此案,支持了大姐李某生的请求。
李老汉和张阿婆是夫妻关系,二人养育了四个孩子,老大李某生、老二李某强、老三李某英、老四李某红。李老汉和张阿婆先后于2006年和2017年去世,留有房产一套,二人去世时均没有留下遗嘱。四个孩子针对房产继承事宜争论不休,达不成一致意见,老三李某英将其姐弟三人诉至公堂,要求依法分割房产。
法庭上,老大李某生陈述由于其父亲李老汉是孤儿,其和弟弟妹妹四人没有爷爷奶奶帮忙带,其作为老大自小就帮助母亲照顾弟弟妹妹,参加工作后把大部分收入交给父母养家,父母买房时其义无反顾拿出积蓄资助,还自掏腰包添置空调等家电,其成家后不光自己孝敬父母,还带动丈夫一起孝敬父母,其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认为父母遗产其应当多分。
为此李某生提交证人证言四份(李某生表哥的证言、父亲李某的养父母女儿的证言、原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证言、李某生小姑子的证言)予以证明。老二李某强和老四李某红对此表示予以认可,认为四个子女都尽到了赡养义务,但大姐李某生费心更多。
法院认为
涉案房屋是在李老汉和张阿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系李老汉和张阿婆夫妻共同遗产,李老汉和张阿婆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故涉案房屋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关于李某生所称其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应当多分遗产的主张,结合李某强、李某红对该项主张均予认可的情况以及四位证人的证言,法院认为李某生的该项主张,证据充足,法院对此予以采纳。
法院最终判决,考虑到李某生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李某生应得涉案房屋三分之一的份额,李某强、李某英、李某红各应得九分之二的份额。
法官提示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应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多分遗产。多尽赡养义务的事实需要主张方自行举证,可以是证人证言、购物票据、病例等多种形式。具体多分多少遗产由法院结合案情酌情确定。
来源:人民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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