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民意通|卖房遭中介“连环套”!房款没完全到手房子已被倒卖
时间: 2020-07-24 08:03:53 来源:烟台民意通|卖房 作者: 烟台民意通|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7月2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日前,芝罘区蓁山屯某居民区的刘女士等卖房居民遭遇了中介人员设的“连环套”,他们房屋出售过户后却没有收到剩余的银行回款,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房屋被接连倒卖。
卖房掉进“连环套”
家住芝罘区蓁山屯某居民区的刘女士,想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出去。3月中旬,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叫刘某爵的房屋中介人员,于是就跟对方说了自己的想法。
不久,刘某爵通知刘女士,一对叫李某、苏某的青年情侣准备购房结婚,看好了刘女士的房。
想到刘某爵办事挺利索的,这么快就找到了房子的买家,刘女士心里蛮高兴,于是跟对方约定了看房时间。李某、苏某看过房子后,表示愿意以80余万元购买刘女士的83.6平方米住房。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苏某先支付25万元现金后办理过户手续,剩下55万多元购房款他们向银行贷款支付给刘女士。
刘女士说,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李某代表“男友”苏某与她签订的,随后到房管部门过户时名字却落的是苏某。他们解释说,苏某是男的,以后他是这个房子的户主。对此,刘女士并没有多想。
很快,刘女士就收到了李某、苏某分别通过银行账户、微信转账打来的18万元、7万元两笔钱,这是共计25万元的首笔购房款。办完房屋过户手续后,刘女士的房产证由苏某拿去给“南京工商银行”抵押办理住房贷款。
对这一切,刘女士并没有怀疑什么,4月、5月两个月过去了,她一直都没有收到卖房的尾款55万多元。她多次询问刘某爵,都被对方告知手续没有办下来,买方正在办理抵押贷款。刘女士开始怀疑,“申请住房贷款不应该这么麻烦吧?”
回过神来的刘女士咨询了朋友,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因为他们办理的是烟台本地的房屋交易,怎么会牵扯到“南京工商银行”?
刘女士没想到,自己卖个房子竟然遭遇“连环套”骗局。刘女士向警方报了案,后经警方初步查明,刘某爵等人涉嫌诈骗。
房子易主,又在往外卖
警方告知刘女士,他们已经对刘某爵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她的房屋属于非法交易。
7月20日,刘女士无意中看到自己的房屋被挂在某二手房交易网站上出售,卖房者是高女士。刘女士打电话询问对方得知,高女士也是刚刚从苏某手里购买的房子。
刘女士发现自己的房子又在网上出售
刘女士说,虽然这套房办了过户,但是警方明确告诉她房屋中介人员刘某爵涉嫌违法犯罪,这笔交易无效。再说,她也没有地方可去,目前还住在这套房子里,她真担心有不明真相的买家再上当受骗。
在向警方报案的过程中,刘女士才得知,和她有一样遭遇的至少还有七八家,有的更惨,连首笔房款都没收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办理了过户手续,然后又被刘某爵、李某等人转手低价卖出。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该如何规避类似风险呢?山东小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绍光说,房屋交易金额较大,买卖时一定要谨慎,有必要邀请专业人士陪同办理手续、签订合同、进行交易。为避免遇到骗局,房屋出售者最迟也要在办理过户手续的同时拿到全部房款(或银行定向按揭批贷)。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机构有对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审查的义务。但通常情况下,中介机构不会主动将这样的义务和责任写进合同中,而需买卖双方主动提出。中介人员虽口头进行过承诺或宣传,但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现实中确实有大量的卖房人被骗,如果对方的目的就是诈骗,那么受害者在知晓自己被骗之后第一选择就是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之后会帮助受害者追回房产。但是一旦房产已经被出售给善意第三人的话,就比较难追回了,也就是说,如果一旦受害者发现的时候,房屋已经被骗子卖给了一个不知情的人,受害者就只能向骗子追债而无法拿回房产了。因此作为卖房人,警觉性一定要高,只要骗子还没有再次把房子卖出,就有较大的可能性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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