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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镇法庭:“半路夫妻”闹离婚 法官倾情调解化纠纷

时间: 2020-07-24 04:05:54 来源:赵镇法庭:“半路 作者: 赵镇法庭:“

近日,礼泉县人民法院赵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为双方当事人化解多年矛盾,并即时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董某与刘某均系再婚,2016年初俩人经介绍认识,同年年底登记结婚,婚前董某付给刘某5万元彩礼,后又举债举办酒席,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较大,无共同语言,两人相处几个月后,刘某便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董某心生怒气,多次前往刘某娘家闹事,言行过激,加之刘某父亲自身患有脑梗后遗症,致刘某父亲病情加重住院治疗,派出所多次调解,双方各执一词,僵持致矛盾再次升级。2020年5月,董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刘某全额返还彩礼,法庭干警在充分了解案情,多次走访村干部后,三次前往刘某娘家做调解工作,刘某父亲从第一次的将法官拒之门外到最后与法官的促膝交谈,并表示他将尽最大能力找到女儿协商处理此事,后来得知刘某因恐惧不愿与董某面谈时,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释法明理,后刘某主动退还董某彩礼18000元,最终调解结案,当董某拿到案件款时激动地说:“依靠吵闹解决不了问题还是得依靠法律。”刘某的父亲连连感激道:“法官,多亏了你,不然我的命非送到这事上不行!”看到原、被告双方都满意地离开法庭,法官也会心地笑了,矛盾化解,案结事了,人民满意就是对法院人最大的认同。

【法官寄语】:近年来,由于订婚退婚,闪婚闪离等现象的增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等也随之增加,按照农村习俗,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一种给付,但《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因此,彩礼虽是一种习俗,但大额的彩礼不应提倡,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应多付出真心,少利益交换,才能获得真情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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