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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工钱民工砸坏自己做的木工被刑拘 起不起诉?社区居民来听证

时间: 2020-08-12 19:20:16 来源:被拖欠工钱民工砸 作者: 被拖欠工钱民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赵艳丽刘松茂记者刘浏)因为被包工头拖欠工钱,民工一气之下毁坏了自己做的木工活,没想到却造成业主损失三万余元,嫌疑人夏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被移交玄武区检察院。起诉还是不起诉?8月12日,检察院在百子亭社区召开听证会,首次邀请社区居民代表,与人民监督员和警方、受害人一起进行评议。

记者了解到,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经他人介绍,从某装饰公司负责人陆某某处承接玄武区百子亭28号某室的木工工作。双方约定报酬11000元整,陆某某仅支付2000元生活费,2019年4月主体工程已完工,但其余钱款经多次索要未果。2019年4月13日19时许,夏某某再次索要工钱未果,一气之下使用铁锹砸坏被害人谢某某位于南京市玄武区百子亭28号某室的竹纤维墙板。这部分墙体虽然是夏某某自己制作的部分,但是装修费和材料费户主已向陆某某支付完毕。经鉴定,被砸坏的墙板损失为人民币30164元。2019年4月23日,犯罪嫌疑人夏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犯罪嫌疑人夏某某赔偿了被害人谢某某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仅从案件事实来看,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达到起诉标准,可以正常起诉。但在检察官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之后,认为该案虽然可以起诉,但案发事出有因,如果起诉,势必影响法律实现的社会效果。经了解该案的被害人居住在承办检察官负责的政法网格中,如果能在社区召开一次听证会,听一听被害人身边群众的意见,这样再做决定不是更好。随后承办检察官向领导进行了汇报,院领导同意了承办检察官的想法。

8月12日,玄武区检察院在玄武区百子亭社区的配合下,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召开公开听证会。犯罪嫌疑人夏某某谈了自己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并表示认罪悔罪,非常后悔,玄武区司法局为其委派的援助律师也希望对夏某某作不起诉处理。随后6名群众代表及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玄武区特约检察员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大家认为夏某某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犯罪,但其因为文化程度低,被包工头长期拖欠工资,自己一时情绪激动,作出了极端的行为,现在夏某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非常后悔,被害人也对他表示谅解,对夏某某不起诉,也不会降低大家的安全感。在表决时评议人员一致同意对夏某某作不起诉。

听证会结束前,陈丽芳检察官以案释法,对在场的人员进行了法治宣传,受邀的群众代表纷纷表示,没想到自己也能参与到身边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来,希望以后多办一些类似的活动,普及一下法律知识,也增加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下一步该院将综合评议意见依法作出决定。

校对丁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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