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诈骗分子“引流”信息进班房
时间: 2020-08-10 20:51:47 来源:为诈骗分子“引流 作者: 为诈骗分子“当前,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居高不下,许多人在投资、求职、贷款、经商等活动中,不经意间就落入了犯罪分子的陷阱,一些人在接到一个电话、加了一个QQ好友、登录了一个网站后,就受到了诈骗分子的侵害,那么,犯罪分子是怎样准确的联系到被害人的呢?
在现实社会中,又衍生出一个“新的行业”:“专业”的“引流”团伙!他们多方搜集、购买个人基本信息,主动向你推荐刷单赚钱、无息贷款、高回报投资渠道等信息,了解你的意愿后,热情推荐相关联系方式、QQ好友、微信群,其实是把你推介给了诈骗团伙。诈骗团伙则依据“引流”团伙推介人员的数额给他们发放“劳务费”、“赏金”。
兼职刷单,被骗一万元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的张女士就陷入了骗子们的圈套,最终被骗近万元。2020年6月初,正在寻找兼职工作的张女士接到了自称是兼职公司接单工作人员的电话,张女士了解了兼职刷单的相关情况后表示同意作网络刷单。对方让其添加指定的QQ号码,张女士添加完QQ号码后,有专业的QQ客服对张女士进行了网络刷单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的培训,告诉张女士刷单的产品需要先行付款,付款之后客服会返还本金和佣金。张女士刷的前几单的商品金额比较小,客服返还本金和佣金的速度也非常快,张女士对商家产生了信任感。这时候商家建议张女士刷大额商品的单,能够赚取更多的利润。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张女士就接受了大单。在张女士付完款之后,客服就以系统卡单、系统错误、激活账户等理由拒绝返还本金及佣金,要求张女士继续刷单并且向对方汇保证金才能够给张女士返钱,为了要回之前的本金及佣金,张女士只好继续刷单,导致其越陷越深,最终被骗取9990元。
警方出击,嫌疑人落网
6月9日,北林警方接到案件线索,给张女士打电话的虚拟电话号码疑似在绥化市北林区。北林分局刑警大队经深入排查,发现绥化市北林区人和城小区存在电信诈骗“引流”窝点,于7月13日在人和城南苑某楼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张某等人。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郭某交待,其伙同张某通过QQ购买他人基本信息10,000余条,并将信息以网易邮箱、易信APP软件等方式提供给其雇佣的话务员王某、孟某等人,让话务员以兼职公司的名义给买来的信息中的人员逐人拨打电话,并让接电话的人添加郭某通过在上线QQ“涨粉”群中获得的QQ号和微信号。其后以添加指定QQ号和微信号的人数与QQ“涨粉”群中的业主进行结算,郭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张某因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公安机关正告“引流”团伙:你们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相关人员被骗,还涉嫌诈骗罪!要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警方提示:网上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要被蝇头小利迷惑双眼,时刻谨记兼职网络刷单刷信誉都是骗局!要切实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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