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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加减法”

时间: 2020-08-03 00:00:18 来源:灵活就业“加减法 作者: 灵活就业“加

国内灵活就业再添“加减法”。为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大对灵活就业的保障支持;同期,北京、宁波和上海等地方层面也在密集部署拓渠道、稳就业等政策措施。前述政策在服务费、税收等相关“减法”政策优惠下,明确通过扩大贷款范围、新增就业形态,加大补贴力度等“加法”政策加持,护航灵活就业在全国落地生根。

政策就位 定调灵活就业

“从就业的角度来说,今年是个特殊的年份。”中国人民大学助理教授王鹏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日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6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2.7%,6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7%,同比增长0.8%;而根据教育部统计,今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达874万人。

一边是疫情对经济下行影响余波未消,一边是大量劳动力涌入人才市场,国内仍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

前述《意见》提出要鼓励发展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同时,从多方面为灵活就业方式的实现争取更多保障。例如在财税层面,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管理层面,推动新职业的发布和应用,及时制定新职业标准,推出新职业培训课程;合理设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

服务层面,开展创业、技能和新职业技能等针对性培训,提升创业成功率,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更好地维护劳动保障权益;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

今年5月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曾39次提及“稳就业”并将其作为托底民生的重要保障。政策定调下,地方层面也在密集部署措施鼓励居民灵活就业。

例如,7月23日,宁波推出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新政,允许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企业的从业人员可按规定先行参加工伤保险;7月27日,北京出台稳就业保就业措施,鼓励企业采取共享用工、非全日制等灵活便利的用工方式,满足复工复产需要;支持新业态企业通过劳务外包、加盟协作等方式吸纳就业;积极提供灵活就业供需对接服务,鼓励个人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更提出灵活就业补贴期满仍未就业可享一年延期。

共享员工作引 补缺用工市场

稳就业政策打底,关于灵活就业的尝试却早已遍地开花。从各地发布的鼓励实践方案来看,除传统稳就业策略外,稳就业在疫情初期早已走向“线上+线下”联合补缺的新阶段。

今年初,作为全国就业蓄水池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路遇黑天鹅。据公开资料显示,自2020年初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国注销的企业数量已超80万家。疫情防控工作带来的停工停产招致现金断流,企业端大量裁员。国内失业率曾于今年前两月攀高至6.2%。

然而,疫情之下,危机并存。彼时适逢春节假日,拓展订单、扩大需求却成为部分线下餐食企业的立身刚需,而疫情叠加节假日,用工荒则是其无法绕过的洼地。2月3日,阿里巴巴旗下著名新零售平台公司盒马鲜生发布“招工令”,率先提出“共享员工”的提议。短短几日,盒马即从32家企业“招兵”1800余人,开启了一轮疫情期灵活就业的浪潮。

面对企业扩大订单迎头追赶、闲置人力资本急寻出路的现状,政策端闸门逐步开启。2月份,人社部专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政策口径,对开展“共享用工”模式加以指导。明确“共享用工”不改变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3月17日,国常会提出,聚焦养老、托育、家政等就业潜力大的领域,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生活服务业;支持发展共享用工、就业保障平台,为灵活就业者提供就业和社保线上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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