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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内偷盗被拘2次,理由很荒唐:“东西掉在警局,想回去拿”

时间: 2020-08-02 19:16:03 来源:1个月内偷盗被拘 作者: 1个月内偷盗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金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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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犯错不可怕,就怕犯错不改,还给自己找各种理由。近日,永康警方抓获了一名一个月之内两次偷盗的男子,该男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找了个荒唐理由。

近日,永康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李女士报警称,她放在溪碧山某出租屋房门口的紫色电瓶车被偷。接到报警后,民警查看出租屋附近监控,发现23号下午2点半左右,一名身穿白色短袖的男子骑着李女士的电动车从出租屋方向驶出。通过监控视频辨认,民警发现该男子是刚被释放不久的贵州人罗某,20岁。前些天,他因为在网吧偷盗手机刚被行政拘留过7日。

永康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潘立挺:“之前我们已经了解到,他其实是没有固定地方居住的,所以说我们监控重点排查了,他盗窃现场周边的那些监控。”

接警三个多小时后,民警抓获了正在溪碧山一草丛里睡觉的罗某,并在他的旁边发现被盗电动车。再一次被抓的罗某,竟为自己的偷盗行为找了个荒唐理由。民警:“他说他的身份证掉在我们派出所了,所以想去偷辆电瓶车来找到我们派出所的路,但是说他还是找不到,就等着我们去抓他了。”

目前,罗某已经依法被行政拘留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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