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时间: 2020-07-24 09:56:13 来源:大数据热点 作者: 东台市202
为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于7月14日下发通知,对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到5年;对尚未进入还本期的助学贷款(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2、助学贷款期限,最长期限从20年延长到22年;存量贷款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3、助学贷款利率,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1、贷款对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2、贷款条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3、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户籍均在本市境内;4、贷款用途:首先用于缴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5、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学生和预科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6、贷款期限: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