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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思想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3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 【内容提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深刻揭示并科学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与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政治体制改革等的辩证关系,

" 【内容提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深刻揭示并科学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与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政治体制改革等的辩证关系,这些论述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摘 要 题】政治思想
【关 键 词】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正 文】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一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奋斗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从理论的高度弄清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民主以及如何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民主,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奋斗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
邓小平历来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系列问题作了深刻论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内容丰富而深邃,其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与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政治体制改革等关系的思想独具特色。
一 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段专政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民主政治首先和主要的是指一种国家制度,即国体和政体的统一。邓小平对于如何坚持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的统一,不断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制度,作了精辟的论述。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是辩证统一的 在民主和专政的关系上,邓小平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在理论上,邓小平阐明:“无产阶级专政对于人民来说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同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决不是可以不要对敌视社会主义的势力实行无产阶级专政”[2](168页)。邓小平认为,如果只有人民内部的民主而没有对破坏分子的专政,社会就不可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把现代化建设搞成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是紧密联系、不可割裂的。一方面,必须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扩大民主的社会基础,完善民主的运作机制,扩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绝不能削弱和否定无产阶级专政,而且从维护政治稳定、发展经济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来说,现阶段人民民主专政还需要加强。邓小平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际反复教育我们,只有绝大多数人民享有高度的民主,才能够对极少数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只有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才能够充分保障绝大多数人民的民主权利。”[2](373页)这就告诉我们:我们必须牢固确立这样的观念: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对敌对分子的专政,也就没有社会主义。不要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变质,不是科学的社会主义;不要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也会变质,也不是科学的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与民主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把社会主义与专政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都不是马克思主义。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体是国家组织形式,国体决定政体,政体表现国体、适应国体。在我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最好的政体,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学说,总结了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根据地政权建设的经验而创造出来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3](220页)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议行合一的原则,同时又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同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议会制有着本质的区别。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而不是美国式的三权鼎立制度。针对某些敌对势力攻击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鼓吹实行“三权分立”的议会制,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搞三权分立,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我国为什么不能搞三权分立?从根本上说是三权分立的原则和制度不符合我国国情,不符合社会主义人民政权的性质和要求。邓小平的新贡献还在于第一次从民主形式的角度,指出资本主义民主的多党制、两院制、三权鼎立不是它们的强点而是弱点。我国的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尽管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它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国家的主人。这种体制,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既能保证广大人民享受广泛的民主权利,又能保证国家权力的集中统一行使,使国家的各项工作能够卓有成效地进行。正如邓小平所说:“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3](257页)
3.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在坚持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实行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相互合作共事。首要原则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中国的其他党,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2](267页)我国的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作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决定了它不可能形成强大的政治力量,而只能在靠拢共产党或靠拢国民党之间作出选择。当国民党发动内战后,具有反帝反内战爱国心的各民主党派就靠拢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已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的各民主党派,都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这就形成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
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主要方式是民主协商。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合作,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来实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人士和社会各界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经常就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的、平等的、认真的讨论和协商。邓小平非常重视加强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设。他不仅在理论上作出了一系列深刻论述,而且还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活动。他认为,人民政协“是发扬民主、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2](187页)。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还要同所有的爱国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过民主协商“求同存异”,从而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既不同于原苏联等国实行的一党制,也不同于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它既坚持了共产党的领导,又肯定了民主党派是共产党的友党、参政党,而不是在野党。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是平等合作与协商关系。这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建立,从基本政治制度上为加强共产党的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保证。
二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
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系问题,是社会主义发展中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邓小平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深刻地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结合当代中国的实际和时代特征,科学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创造性地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
社会主义思想和理论自产生之日起,就是和民主、自由、平等联系在一起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首次提出无产阶级将通过革命建立民主制度,而这种民主制度的本质在于绝大多数劳动人民的统治,它将发挥建立和巩固新社会的经济基础的作用。恩格斯明确指出:“如果说有什么是勿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4](274页),“在我们看来,民主共和国是唯一的这样的政治形式”[4](327页)。 一方面,这一科学论断从社会主义的本质的高度,阐明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要性,阐明了民主与社会主义具有不可分性。
在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手段,而且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民主是社会主义所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它与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一起构成作为整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显而易见,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不能算是完整的社会主义。同时,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政体上看,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以人民民主为根本内容的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没有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又是社会主" 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科学社会主义认为,当民主发展到社会主义阶段时,民主就和社会主义在本质上融为一体了。社会主义民主是比资本主义民主更高形态的民主,它使民主的内涵和外延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扩大。社会主义社会的优越性,不仅应表现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还应表现在高度的政治文明方面。从实践上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又是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正常化、有序化和规范化的最根本保证,是党、国家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根本途径。不切实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在实践中就会出现偏差,出现官僚主义、个人崇拜等消极和腐败现象,甚至出现像中国“文化大革命”和苏联东欧那样的挫折。所以,离开民主,就谈不上真正的社会主义,更谈不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的发展是相应的、互动的,正如邓小平所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2](168页)反之亦然,民主愈发展,社会主义也愈发展。
另一方面,这一论断阐明了民主不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战略目标,而且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政治基础和可靠的政治保证。 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手段,又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政治保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经济建设、思想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三位一体”,是缺一不可的:经济建设是中心,它为思想文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提供物质基础;经济建设的发展,经济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必须由思想文化建设即精神文明建设来推动、作保证;而经济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都要靠民主与法制建设来保证和支持。社会主义民主,不仅意味着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享受管理国家、管理经济、管理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而且意味着对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只有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正如党的十二大所指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这三者之间既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合理制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所以取得巨大的成功,最重要的就在于我们坚持了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3](116页)正是依靠政治民主化建设,大力发展人民民主,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才得以迅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三 社会主义民主与共产党的领导
邓小平精辟地论述了民主与党的领导的相互关系。他认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一致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地进行,同时,党的自身建设又需要坚持民主政治。
1.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2.党内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一致的。

3.健全民主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 四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
民主从来都是和法制密切相联的,人类社会从没有出现过脱离法律规范和约束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邓小平明确指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两方面是统一的。”[2](276页)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这是邓小平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出发,总结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经验教训,通过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所得出的科学结论。
1.社会主义法制是民主的保障 社会主义法制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作用,就是把民主的精神和原则具体表现为法律和制度,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即法制化。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民主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民主制度和相应的各种保障民主的法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的国家,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显得尤为重要。对此,邓小平精辟地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2](348页)因此,邓小平十分重视民主法制化问题。早在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就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146页)邓小平这个论断也写进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后来,邓小平再一次强调:“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2](359页)否则,社会主义民主就会落空。因此,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我们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和基本任务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发展了邓小平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的思想,把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统一起来,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民主权利必须依法进行
民主是自由平等的政治活动,但这种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公民行使民主自由权利,都不得违反法律。如果不遵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人们就不可能真正获得平等和自由。民主脱离了法制,就会导致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就会给社会造成灾难。邓小平多次批判那种不要法制、不受法律约束的极端民主化观点,阐明了民主自由权利必须依法行使的思想。
有人认为,民主权利必须依法行使,这意味着不自由,意味着剥夺人们的民主自由权利,并提出要追求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针对这些不正确的看法,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相反,这只能使我们的国家再一次陷入无政府状态,使国家更难民主化。”[2](359页)唯物辩" 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都要受条件的制约。自由也是一样,它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是法律所规定的自由。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不存在不受法律限制的自由。有些人以为,西方是“自由世界”,民主自由不受任何约束,不受法律限制,人们爱干什么就能干什么,爱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是对资产阶级民主的无知。其实,连资产阶级的思想家、政治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都承认,资产阶级民主是有限制的民主,是国家法制范围内的民主。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对公民的民主权利有种种具体规定,作了诸多限制,它们的民主自由是有限的,甚至是狭隘的、虚假的。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有些人却想把我们的社会引到无法无天的境地,这怎么行呢?连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允许无法无天,何况我们坚持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我们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3](200页)实际上,对自由的限制,并不是对自由的剥夺,而正是实现自由的必要条件。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手段一样。——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9](71页)因此,只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有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民主的发展才能步人正常的轨道,人民才能真正享受到民主权利。如果超越法律的限度,就会破坏民主原则,最终走向民主的对立面。
五 社会主义民主与政治体制改革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目标如何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邓小平对此作了精辟的论述。他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政治体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探索,率先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通过以民主化为取向的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化的目标。
1.政治体制改革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 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政治建设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其目标并非易事。这不仅因为在我国,由于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制度的长期发展,没有形成完整的、成熟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各种具体形式,因此也不可能给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留下可资借鉴的政治遗产;而且因为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封建社会,其封建主义的政治文化,在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后还不可能立即彻底消除,其影响还十分久远。因此,家长制、官本位、等级制、独断专行等观念和现象至今在实际生活中仍到处可见。要改变这些观念,消除这些现象还需要下大工夫。因此,这项工程是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有秩序地进行,“所谓有秩序,就是既大胆又慎重,要及时总结经验,稳步前进”[3](199页)。这就是说,“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方针必须坚持,但是,方法要细密,步骤要稳妥”[2](359页)。政治体制改革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和步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可能提供现成的方案,也不能照搬别国的政治制度的模式,而必须从本国的国情出发,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有些事情,在某些国家能实行的,不一定在其他国家也能实行。我们一定要切合实际,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决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3](221页)我们只有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努力探索,勇于开拓,逐步积累经验,才能找出适合中国实际的具体制度和管理方式。
2.政治民主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邓小平依据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密切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深入思考并全面阐述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问题,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三个目标模式,即总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 按照邓小平的思路,政治体制改革总目标的实现要经过长期的、艰苦的努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经过政治体制改革的若干阶段,因此,根据总目标,针对当时的形势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还需要制定具体目标,即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党的十三大就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之下,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这就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它体现了民主、法制、效率、活力的统一,其核心就是政治民主化。只有实现了这一长远目标,才能实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总目标。而长远目标的实现,又必须从近期目标着手。邓小平具体阐述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他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这里说的活力,主要是指领导层干部的年轻化。第二个目标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第三个目标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3](179-180页)并提出“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都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第三个内容是精简机构,这和权力下放有关”[3](177页)。根据邓小平的思想,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概括为:“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这一目标的落脚点是领导体制的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是我国政治体制的核心,也是近期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和基本的内容。党的十六大更进一步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的作用。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关键仍然是民主,只有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国家政治生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使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逐步趋向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现代化,才能增强生机和活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达到了这个目标,就为实现长远目标和总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2]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 列宁全集:第2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6] 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7] 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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