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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重要性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3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摘 要】证券市场的法律规制目的是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的运行,这其中对证券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的认识,关系到如何以及怎样去对证券市场进行法律规制。通过各方面的分析,我们认识到研究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在证券市场法律规制中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

【摘 要】证券市场的法律规制目的是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的运行,这其中对证券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的认识,关系到如何以及怎样去对证券市场进行法律规制。通过各方面的分析,我们认识到研究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在证券市场法律规制中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证券市场

一、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理论提出

我国的证券市场虽然起步比较晚,至今只经历了短短的几十年的发展时间,但是发展速度十分惊人,上市公司从最开始的几十家,迅速增长到了一千余家,证券市场发展态势良好,投资者数量急剧上升,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时间比较短,而且体系不够成熟,特别是制度保障方面,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侵权行为频发,一些上市公司以及证券公司为了谋取利益,泄露内部信息,非法获取资金,短线交易,损害的通常都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证券行为进行法律规制,一定要理清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

就证券侵权因果关系的本质内容,要坚持普通侵权因果关系理论,并且重点结合特殊性进行讨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首先,证券侵权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种侵权形式,这种侵权行为既包括普通侵权的特点,又具有独特的特质。证券侵权主要是在商事领域中,侵权人与被侵权人都是从事商业相关活动,侵权主体具有群体性特征,被侵权人与侵权人之间可能没有关系,人数也较多。证券侵权行为并不具有实时性,因此可控性较差,侵害的客体也并非单一的,可以是物权、知识产权等,或者是一种合法的商业利益。

其次,因果关系相对的是一般侵权行为,通常情况下,一般的侵权行为的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是有过错,采用过错的归责原则,特殊侵权除了过错归责原则,还有无过错规则原则、公平责任原则、过错推定等。证券侵权在很多要素上满足特殊侵权的基本条件,特别体现在归责原则上,通常以过错推定原则为主,而一般侵权则是以过错责任为主。以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为基础,即“某事实仅现实情形发生某种结果,尚不能就认为有因果关系,必须在一般情形,依社会的一般观察,亦认为能发生同一结果时候,才能认为有因果关系。”

最后,在证明责任方面,因果关系研究坚持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侵权人要承担举证责任,而侵权人无须承担举证责任。

二、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的重要性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在法律法规方面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制度设计方面还有一些不足,在证券法中过多地强调其公法的特性,忽略了私法意识自治的特征,这有悖我国的法制社会建设原则。因此,对于证券相关法律要不断细化完善,使体系不断成熟。法律对于经济的发展也有推动作用,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迅速,法律制度是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够规范证券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持政权市场的秩序。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探讨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侵权责任,从民法法系的角度,有利于完善侵权责任类型,更好地规范政权市场的秩序,特别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主体的行为,以法律的强制力来保障被侵权者得到相应的赔偿,并且加强市场监管。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侵权中侵害的主要为财产权益,因此只有赔偿损失,才能弥补被侵权者遭受的损害,尽管在其他部门法中也有赔偿损失这一责任承担形式,但是这也会导致民众对于证券市场产生失望、畏惧等心理,进而减少投资,无形中也减缓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民事责任的主要功能就是弥补和复原,通过这种手段来满足被侵权者的权益损害,而且还能实现预防和惩戒的目的,侵权者要承担过多的财产性责任,也是从经济的角度对其进行惩戒与警告,但是这两种功能并不显著,其主要在公法体系中比较明显。证券侵权过程中,如果触犯刑法,那也会面临刑事责任,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即使有也是通过行政处罚的形式来进行罚款等,也很少通过刑事程序来承担责任。如果对于证券侵权不规定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对于侵权者而言,很可能会产生一种侥幸心理,因此如果将证券侵权责任纳入到民事体系中,那么在每一次的侵权之后,侵权主体都要进行经济的赔偿,这样也约束侵权行为。

其次,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的研究可以提高投资者的权利意识,增强法律观念与维权思想。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迅速,大多数的公众进行投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利益,进而增加自己的资本,并不是真心希望成为公司的股东,因此,关注的问题仅是证券自身的价格,而对于上市公司的内部问题毫不在意,这些投资者自动放弃了作为公司股东应该拥有的权利,同时对于一些利益关系也模糊不清,自我维权意识差,也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证券侵权制度的研究,意在将证券侵权制度纳入到我国的民事体系中,这样提高股东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这样有利于投资者自身的保护。证券侵权法律责任体系不仅是管理证券市场,维护市场主体权益,而是构建一个保护机制,为中小投资者维护权益提供了平台。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在此基础上,每一位投资者都是公司真正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因此每一位投资者要监督证券市场中主体的行为,合理使用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是证券市场平稳运行的保障。

最后,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研究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形势,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外开放程度也日益加深,在加入到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又开始向资本市场移步。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些关于资本主义市场运行的理论非常少,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困扰。这种环境下,拥有良好的法律体系,才能保障投资者财产安全,并且通过向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经验,取其精华,应用到我国的证券侵权中。

参考文献

[2] 何家弘.新编证据法学[M].法律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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