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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群体主义与“圈子”现象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3 字体: |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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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国人对个体与群体(集体)关系的处理,我们认为中国文化传统具有“强群体主义”特征,既非个人主义,也非集体主义。中国民族文化重感情、尚人伦、讲关系,存有家族家庭情结。而由家族家庭情结出发,很容易以血缘关系为圆心建立自己的人际关系网。即使存在国家这一超级集体,也是与“家”结构性同一而被人们认同的。因此,中国人如许多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缺乏个人主义。而我们亦认为,中国人也缺乏西方文化语境中的那种集体主义。中国人的民族文化特性是“强群体主义”。如梁漱溟所说,中国社会既非个体本位,也非团体本位,乃是关系本位。

强群体主义的突出特点,是中国人在依据“正式关系”形成正式组织之外,一般根据亲缘、地缘、业缘、同学、战友等关系又结成普遍的广泛的众多的非正式群体。人们通常以关系、群体派属区分成各式各样的“圈子”,并据此判断谁是自己人、谁是外人,谁是圈内人、谁是圈外人。然后,对不同人表现出内外有别、亲疏有别甚至截然相反的态度、行为方式以及道德评判规则。一般人与正式组织(即集体)关系的状况,主要取决于自己所在“圈子”的成员即“自己人”在正式组织中的地位。

“强群体主义”导致的圈子现象在公共权力部门表现得尤为突出。比如,正式组织的成员往往依据各种关系进入不同的“圈子”,成为以某个权力主体为核心的非正式群体的成员;而权力主体也倾向于同其他权力主体或组织成员结成利益群体。社会学研究也证实,转型期存在一种作用于利益群体实现的“圈子” 准组织现象。“圈子”人的行为准则是相互关照。“由于‘圈子’在干部群体利益内容的独特作用,其成员对于社会关系网络系统及其运作非常熟悉且日臻圆熟;不仅培养出将社会关系视为重要的地位资源的意识,甚至在‘圈子’生活经验中,也日益积累了优于其他利益群体的社会关系资源;因而,当市场经济在体制外开辟出一块极富挑战性的生存空间时,干部利益群体便成为最有条件以其独具的优越的社会关系进行权钱交换、权权交换而保持优势地位的一个利益群体。”(张琢,《当代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02-206页)

强群体主义取向导致正式组织中的权力主体、组织成员集群为“圈子”、利益群体,其初始状态是在小范围内自发地形成的非正式群体。但它的广泛性和腐蚀性,一是可能由自发地集群转变为自觉地集群(“宁晋‘结义’闹剧“表明了这一趋向。参阅《中国监察》1998年第6期)[xwh1] ;二是,基于联结纽带的不同,呈现形态各异的家族关系网、权力关系网、金钱关系网、人情关系网(邵道生,“对腐败监督难、难监督的宏观思考”,《哲学研究》,1998年第8期);三是,在权力部门纵向、横向两个层面,在同一权力部门不同机关之间,在权力部门与非权力部门之间,形成各种各样的关系网、圈子,形成腐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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