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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要求,决定自 月 日至 月 日,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在公安消防大队设大检查办公室,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调度。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检查的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区内的各大批发市场、商店、商场;
(二)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医院、学校、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文物场所;
(三)招商引资企业;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五)批发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清理影响窗子、楼梯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违法遮挡埋压、圈占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整治措施
(一)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未依法办理建审、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责令 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经当地政府批准;
(二)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年;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消防器材的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令 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处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未达到要求而不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责令 日内改正;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 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处罚;
(四)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未达到要求而不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责令 个月内改正;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视情责令 个月至 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责令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处罚;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向当地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易燃易爆场所内部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罚款、警告等处罚;
(六)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限期 日内迁出;逾期不搬迁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七)重要建筑和场所,是否制定了灭火救援预案,并至少一次实战演练。未制定的,限期 个月内制定并于年内组织一次演练;已经制定的,进一步修订、完善。
(八)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一经检查发现,依法责令当场改正,并处罚款或拘留。
四、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检查顺利开展。各级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文体、工商、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大检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及当地派出所的主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具体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以“铁心肠、铁面孔、铁手段”治理火灾隐患,确保检查发现一处,彻底整改一处。
(二)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格执法程序。各级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彻底根治火灾隐患。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门写出专题报告。要加大复查力度,隐患到期必须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罚,不得擅自中断执法程序。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决定,协调解决。
(三)加大检查责任倒查和内部监督力度,确保检查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机制、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标准和目标要求,分清检查责任。检查不到位、执法程序不完善、督促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通报批评;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一经查实有执法不作为,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完善,徇私枉法,放纵违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以至法律责任。
(四)建立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要按照“专人受理、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反馈”的原则,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很抓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确定专人尽快组织调查。凡是举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的,要在 小时内核查。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要在 个工作日内核查。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有人举报、有人查处、有人监督、迅速消除。
(五)认真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各级消防部门要将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作为这次大检查的重要内容,除以当地公安机关名义委托公安派出所监督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但未纳入重点单位范围的,也要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年内,公安消防部队要至少对每个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灭火作战水平,及时、迅速、彻底地处置各类火灾和救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