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 > 艺术论文 >

新中国美学50年­­­——对马克思主义从机械照搬到最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4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内容提要] 从“客观美学”提出美是客观的,到“实践美学”提出美是人物质实践的产物,再到“后实践美学”主张美无关乎人的物质实践,审美基于人的“生存”或“生命”,所有这些构成了新中国美学50年更替、嬗变的基本历史轨迹或发展线索。而在这一基本历史轨

[内容提要] 从“客观美学”提出美是客观的,到“实践美学”提出美是人物质实践的产物,再到“后实践美学”主张美无关乎人的物质实践,审美基于人的“生存”或“生命”,所有这些构成了新中国美学50年更替、嬗变的基本历史轨迹或发展线索。而在这一基本历史轨迹或发展线索中,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则相应地从照搬、套用唯物主义“认识论”,到照搬、套用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再到不得已最终丢弃马克思主义,如此情况下,中国当代哪里还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呢?

[关键词] 客观美学 实践美学 后实践美学

坦率地讲,中国当代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美学。

回顾新中国美学50年的发展历程,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主要形成的以蔡仪、李泽厚等为代表的“客观美学”,提出美是客观的,是“事物的典型性”(蔡仪),或“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李泽厚),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主要形成的以李泽厚、刘纲纪、蒋孔阳、周来祥等为代表的“实践美学”,认为美源自人的物质生产、物质实践,美是“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或产物,再到20世纪九十年代主要形成的以杨春时等为代表的“后实践美学”,主张美不决定于人的物质生产、物质实践,审美植根于人的“生存”或“生命”,所有这些,标志着新中国美学不同时期的根本观点或主要成就,也构成了新中国美学50年更替、演变的基本历史轨迹或发展线索。

而在这种更替、演变的基本历史轨迹或发展线索中,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则相应地是从机械、教条地照搬、套用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或“反映论”,到机械、教条地照搬、套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论”,再到不得已最终遗弃马克思主义,如此情状,历历在目,中国当代哪里还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呢?

这是一个严肃问题,重大问题,这个问题是必须要搞清楚的。不弄清楚这个问题,不从根本上动摇或瓦解现行的美学思想、美学理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就不可能抬头,中国当代的美学研究就可能永远处在黑暗中而看不到希望和光明。

为便于大家了解事实,认清真相,以下分别论述。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中国当代美学研究的初始。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普及和深入传播,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后,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思想文化领域指导地位的正式确立,期间,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美学,探讨人类审美活动的性质、特点、本质和规律,已是大势所趋,构成了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认识论”或“反映论”问题,具体地说,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象恩格斯讲:“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①在这个基本问题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最根本的观点或看法是:物质、存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精神、意识是对物质、存在的认识、反映或模写,是主观的,第二性的。而以马克思唯物主义“认识论”或“反映论”的这一基本思想作为根本指导原则和方法,在中国当代,人们就首先从分析和解决反映在人类审美欣赏活动中的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而开始了自己美学的认真探讨和努力求索,以便探寻新中国美学的发展道路和前进方向。对此,李泽厚就曾讲:“美学科学的哲学基本问题是认识论问题。美感是这一问题的中心环节。从美感开始,也就是从分析人类的美的认识的辩证法开始,就是从哲学认识论开始,也就是从分析解决客观与主观、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这一哲学根本问题开始。”②

通过广泛的研究和深入探索,美学界逐渐形成了这样两种基本观点:一是以吕荧为代表的“主观美学”,认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是主观的,但来自客观,它以社会存在为前提或基础,“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第二性的现象”③。一是以蔡仪、李泽厚等为代表的“客观美学”,认为美是客观的,是第一性的,是什么“事物的典型性”,或“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当然,与此同时,美学界还形成了其他有影响的思想或观点,比如,高尔泰认为美纯粹是主观的,即美作为一种观念、意识与客观世界无关;朱光潜认为,美既非主观的,亦非客观的,而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只是这些思想或观点形成的“法宝”和“利器”严格讲不是马克思的这种唯物主义“认识论”或“反映论”,所以,它们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

令人大为震惊、迷惑不解的是,吕荧的“主观美学”一问世就被一些人简单地和不加分析的指斥为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东西从而和高尔泰、朱光潜的美学思想一样遭到了人们异乎寻常的批评、声讨和反对,而蔡仪、李泽厚等炮制的“客观美学”却被人们当做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思想或理论反而受到了普遍的欢迎、广泛的认同和极大的赞誉,并从而纵横天下,形成为中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学发展的主流和大潮。

然而,根据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或“反映论”,真的可以科学地和合乎实际地推导和演绎出一个“美是客观的”这样的“公理”或“结论”吗?

在蔡仪、李泽厚等这些美学名流、大家看来,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存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所以美也就必然是客观的,第一性的;唯物主义还认为精神、意识是对物质、存在的认识、反映或模写,是主观的,第二性的,所以也就自然有了美感,“美感是对美的反映”,这样,美感就是主观的,第二性的。朱光潜就曾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一点。他讲:“我们看到的企图运用马克思主义去讨论美学的著作几乎毫无例外地都简单地不加分析地套用列宁的反映论,而主要的经典根据都是列宁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他们推理的线索一般是这样:按列宁的反映论,我们感觉、知觉和概念(统名之为“意识”)都是反映客观存在的物,客观存在的物决定人们的意识,它并不依存于认识它的人,所以物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我们的美学家们接着想:美也是如此。美也客观地存在于花上(蔡仪说美是花的自然属性,李泽厚说美是花的社会属性)。……所以‘美是第一性的,基元的;美感是第二性的,派生的’。”④而以此为基础,蔡仪就斩钉截铁、不容分辩地讲:“承认美是客观的,承认客观事物本身的美,承认美的观念是客观事物的美的反映,就是和唯物主义一致的,而这种论点就是唯物主义美学的根本论点。反之,认为美是主观的,不是客观的,否认客观事物本身的美,也否认美的观念是客观事物的美的反映,就是和唯心主义一致的,而这种论点就是唯心主义美学的根本论点。”⑤李泽厚也理直气壮,振振有词。他坚称:“必须承认,美具有不依存于人类主观意识、情趣而独立存在的客观性质。美感和美的观念只是这一客观存在的反映、模写。美是第一性的,基元的,客观的;美感是第二性的,派生的,主观的。承认或否认美的不依于人的主观意识条件的客观性是唯物主义与主观唯心主义的分水岭。”⑥

表面看来,由哲学到美学,这之间的过渡、转换似乎是自然的,合理的,没有问题,从而,美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也就天经地义,毫无疑义。然而,实际上,由哲学到美学,这之间的过渡、转换恰恰有问题,并且问题大得使人触目惊心,叫人难以置信。因为唯物主义承认物质、存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并不导致一定要在美学领域承认一个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承认物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这与在美学领域承认一个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到底有什么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和关系呢?中国当代著名美学家朱狄讲:“在哲学上的唯物主义者和在美的本质问题上的客观论者之间并没有一种等号式的联系。”⑦“在哲学上的唯物主义和美学上的客观论之间,在哲学上的唯心主义和美学上的主观论之间并没有一种必然的联系。”⑧这些话是中肯的,正确的,讲到了问题的症结,给人以巨大的警示!实际上,既然认为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就应该为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提供根据或必然性,而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只是热衷于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论识论”或“反映论”拿来生搬硬套,这除了徒给人们增添笑料外,对建构马克思主义美学又能带来什么实质的帮助呢?说穿了,由物质的客观性,第一性,便不顾一切地确认美的客观性,第一性,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机械地、教条主义地运用和对待马克思主义,机械地、教条主义地运用和对待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或“反映论”。朱光潜曾批评道:“正确的美学必定要建立在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现在一般美学家们之所以走到死胡同里,都是由于他们在主观意图上虽想运用马克思主义,而在思想方法上却都是形而上学的、教条主义的。”⑨对蔡仪、李泽厚等为代表的“客观美学”而言,朱光潜的批评可谓鞭辟入里,一针见血,是抓住了实质,击中了要害。

既然由物质的客观性,第一性,推断不出一个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所谓以蔡仪、李泽厚等为代表的“客观美学”只是论家机械地、教条主义地运用和对待马克思唯物主义“认识论”或“反映论”的一个错误结果,那么,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思想或观点还能是一种科学的和合乎实际的马克思主义的“公理”或“结论”吗?

以蔡仪、李泽厚等为代表的“客观美学”实在不是什么马克思主义的,“客观美学”在中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崛起以及它的统治地位的确立,只能充分说明,我们中国当代的美学研究一开始就非常遗憾和极其不幸地在马克思主义的名义下走上了一条非马克思主义或者反马克思主义的道路。

如果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主要运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或“反映论”讨论和解决的是美的本质问题,那么,进入20世纪七、八十年代,人们就主要运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讨论和解决美是由什么决定的,即美的来由或根源问题,也就是在讨论和解决这个问题上,以李泽厚、刘纲纪、蒋孔阳、周来祥等为代表的“实践美学”才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并最终成为中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声势最宏、影响最大的美学流派。

然而,“实践美学”真如人们所宣扬和称道的是什么最具权威性的、名符其实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吗?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众所周知,在“实践美学”那里,所谓实践,只是一种物质实践,从这种物质实践出发揭示美的根源,探讨审美的本质等,就是这种“实践美学”的根本主张和主要特点。然而,物质实践仅仅追求一种物质利益,满足人的肉体需要,诚如马克思所言,这种“囿于粗陋的实际需要的感觉只具有有限的意义”⑩,它怎么可能创造审美价值、审美意义,从而给人作为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呢?明末思想家王夫之的话讲得好:“终日劳而不能度越于禄位田宅妻子之中,数米计薪,日以挫其志气,仰视天而不知其高,俯视地而不知其厚,虽觉如梦,虽视如盲,虽勤动其四体而心不灵,……”这就是说,仅仅满足于一种物质实践,贪图一种物质利益,人就会沦落到一种精神麻木和昏庸猥琐的境地。那么在如此情况下,人将不人,人还有什么美感享受可言呢?由此,从物质实践出发,显然不可能正确地揭示人类审美活动的性质、特点、本质和规律,从而,也不可能建构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美学。

实际上,一个客观对象或具体事物,总是人认为它美,人评价它美,而美相对于人而言的这种本质特点,就必然客观地决定了,一个客观对象或具本事物,作为一种审美对象或审美事物,绝不是脱离人而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与人密切地相关的,也就是说,它实际上与人之间具有着、存在着一种现实的联系或关系,正如吕荧讲:“美不仅关系着物,它也关系着人……问题不在物与物的关系,而在人与物的关系。”⑾前苏联著名美学家列·斯托洛维奇也讲:“没有对人的关系,物本身就无所谓良莠好坏。”⑿试想,如果它是脱离人而孤立地存在的,它与人是无关的,那么它对人而言就是“无”,即没有意义,人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主体喜欢它,欣赏它,并给它以美这样由衷的审美反映、审美评价呢?所以吕荧讲得好:“论美,论美与好,论及人与事物的关系,就必须考虑到人与事物的实际上的联系。”⒀而客观对象或具体事物作为一种审美对象或审美事物与人之间的这种现实的联系和关系,实际上也就是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所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的具体客观内容即审美价值,就必然客观地决定了,在美学研究中引进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无疑是非常自然的,是正确的,反映了美学作为一门科学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为什么呢?因为如众所周知的,只有实践才能赋予客观对象或具体事物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和关系,实践“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⒁,实践才是“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⒂。

进而言之,因为物质实践在本质上并不创造审美价值,它只是最大限度地追求一种物质利益,获得一些实际好处,所以,从实际出发,相对于人的物质实践,把那种能够从根本上创造审美价值的实践明确地确定为一种审美实践,这不能不就是我们美学研究所面临的一个必然的、也是一个合乎实际的选择了。

审美实践具有什么本质特点?

人活着,首先要维持自己肉体的存在,求得温饱,于是有人的物质实践,人的物质实践就是通过最大限度地追逐一种物质利益、实际好处,从而为人的生存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物质保障。但是,人活着,不会满足于这种物质生活,他还要在这种物质生活的基础上进一步活出自己,实现自我,去充分展示和敞亮自我生命的价值或意义,这样,人的审美实践便相应地产生了。人的审美实践在本质上就是人的实现自我,确证自我,它通过建立一种客体与主体——人之间的统一关系,这种统一关系就是审美价值,从而为人的生存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持、感情寄托和心灵慰藉等。难道人不是在世界上实现了自我,确证了自我,从而世界与人之间建立了一种统一关系即审美价值,人才能有幸作为审美主体通过这种审美价值由于感受和体认到自我生命的伟大价值或崇高意义最终获得了一种极大的美感愉悦,一种深刻的人生幸福体验吗?马克思就曾讲:“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活动中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物质的,可以直观地感知的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受到个人的乐趣。”⒃马克思这里所讲的“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实际上就是指人的这种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即审美实践。马克思认为,正是人在世界上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即审美实践,人才能有幸作为审美主体从这个凝结和体现着自我生命的价值或意义从而与自我建立了一种统一关系即审美价值的世界(“产品”)上由于感受和体认到自我生命的价值或意义最终获得美感愉悦和精神欢畅,即人生“乐趣”。马克思还说:“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⒄这仍然是说,通过这种生产,即审美实践,自然客体与主体——人之间才统一起来,即建立了一种统一关系,这种统一关系就是审美价值,因此,这时的自然客体即“劳动的对象”就已显然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即原始的自然或生野的自然了,而是变成了一种具有审美价值、审美意义的自然,人从而才能作为审美主体从这种凝结和负载着审美价值的自然对象中由于感受和体认到自我生命的价值或意义(“直观自身”)进而获得一种极大的美感愉悦和精神快乐。试想,如果人在世界上不能实现自我,确证自我,从而人也不能从这个世界上感受和体认自我生命存在的伟大价值或崇高意义,那么,人就会感到不安,感到一种活着的迷惘、惶惑、无聊和空虚,如此,将从根本上动摇人的生存基础,人还怎么可能有幸作为一个审美主体面对这个世界,并从这个世界上获得一种实实在在的美感愉悦和人生的幸福体验呢?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地提出过“审美实践”这样的概念或命题,但在马克思的一些重要论述中显然已包含了“审美实践”这一伟大思想,对此,我们应该、也有责任给予高度提炼、升华和理论概括。

而在提出并确认了这一审美实践后,我们的美学理论才能真正地进入审美活动本身,并从而最终与实际生活真实地联系和贯通起来。

“实践美学”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论”引进美学无疑是非常正确的,这也是“实践美学”的巨大历史功绩所在,但是,“实践美学”为什么只把实践仅仅理解规定为一种物质实践,而不是从这种审美活动的具体实际出发再相应地提出并确认这样一个“审美实践”呢?

马克思曾讲:“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⒅随着对一切旧唯物主义的认真清理和深入批判,马克思在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确实开创了一个从实践角度理解和审视一切社会现象和事物的崭新时代,推动了人类思想的空前和迅猛发展。

但是,究竟该如何认识和理解“实践”这个根本范畴呢?

马克思讲:“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⒆

《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恩格斯讲:“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象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鉴于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如此经典论述,加之,历史唯物主义又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和探讨经济学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而经济学所讨论的对象或内容在根本上就是物质生产,物质实践,所以,在中国当代哲学界,学者、专家们普遍认为,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论范畴内,所谓实践,就是人的这种物质实践,即一种创造物质财富、获得实际利益的活动,因而,所谓从实践出发来说明一切,解释一切,实际上也就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说明一切,解释一切。

“实践美学”之所以把实践仅仅理解和规定为一种物质实践,没有从审美活动的实际出发,再提出并确认一个审美实践,就在于,固然一方面,它是在自己20世纪五、六十年代提出的“客观美学”基础上发展和延伸起来的,它不能正确地理解美,从而,它也就不大可能看到美与实践之间的实际联系和关系,这种情况,必然影响和损害到它对实践的进一步具体的认识和深入理解;但是另一方面,它显然也没有超出我们上述现行的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对实践的片面认识或狭隘说词。试想,拘泥于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机械地、教条主义地运用和对待现行的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怎么可能合乎实际地提出并确认一个“审美实践”的概念或命题呢?

“实践美学”背离实际,绝不是什么马克思主义的!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机械地、教条主义地运用和对待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或“反映论”,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机械地、教条主义地运用和对待现行的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论”,它一路走来,实在是一错再错,问题多多,它哪里还有什么半点马克思主义的味道和气息呢?

机械、教条主义地运用和对待马克思主义,不能解决美是什么以及审美如何可能等的美学基本问题,这就给人们造成错觉,似乎马克思主义不行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当代美学研究中无能为力,不能有所作为。而以此错觉为基础,自20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在中国当代美学研究中就逐渐出现了一种热衷乃至迷信西方现代哲学,淡化、疏离乃至遗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倾向,而20世纪九十年代所形成的以杨春时等为代表的“后实践美学”,实际上就是一个鲜明地体现了这一基本倾向的典型代表。

杨春时把自己的美学叫“生存美学”或“超越美学”,并多次声称,他美学理论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然而,他所谓的这个“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呢?对此我持否定态度。

杨春时在《现代意义论哲学论纲》中曾讲:“现代西方意义论哲学的要害是非实践性。由于脱离了人类历史实践来谈论存在的意义问题,它蒙上了一层主观唯心主义色彩。但是,哲学史并不是偶然的谬误的堆积,在荒谬的形式后面,深藏着哲学历史发展的成果。由古代本体论哲学到近代认识论哲学再到现代意义论哲学,标志着人类理性认识的深化、发展。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就是撷取哲学历史发展的合理成果,建立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肇始于19世纪中叶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将超越其‘古典形态’,接受现代化的洗礼,发展到意义论哲学阶段。实践观点是改造西方现代意义论哲学、建立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的关键。人类实践活动是创造主体性世界,赋予世界以意义的根据。人类实践历史发展,是意义世界深化、发展的根本动力,意义从根本上说是实践创造的产物。在实践论的基础上,才能创立合理的现代意义论哲学。”⒇

应承认,杨春时对西方现代意义论哲学的分析和批评是准确的,深刻的,他关于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来批判地改造西方现代意义论哲学,以建立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的观点和主张更具建设性,既切实可行,也很有意义。因为:一、西方的现代意义论哲学固然是唯心的,是根本错误的,但建构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还确实不是没有自己相应的生存空间。比如,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具有审美价值、审美意义的这一事实,不就客观地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的提出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具有自己一定的客观现实基础吗?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认为,只有实践才能赋予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和关系,而正是这种现实联系和关系,才使客观对象对人而言具有了价值,具有了意义。试想,如果客观对象与人无关,不具有这种现实的联系和关系,那么客观对象对人而言就是“无”,还谈得上什么价值或意义呢?实际上,我们认为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审美价值、审美意义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审美实践的结果或产物,就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这一基本观点。世界对人而言存在价值或意义,而这种价值或意义又是由实践来赋予的,那么,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来批判地改造西方的现代意义论哲学,以建立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不就显得非常自然,切实可行,而且也显然成了一种很有价值、很有意义的事情吗?

但是,因为象“实践美学”一样,杨春时把实践也仅仅理解和规定为一种物质实践,而从物质实践出发根本无从揭示人生存的意义以及人类审美活动的特点和本质,所以,杨春时后来不得已又在实际上干脆放弃了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论来批判、改造西方现代意义论哲学的种种努力,而是反过来,由开始一步一步地批判地改造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回到原来的、也是他曾经所批判过的西方现代意义论哲学,包括西方现代哲学解释学,并在此基础上开始自己的美学研究,因为在他看来,似乎除了德国伽达默尔创造的西方现代哲学解释学,再没有什么哲学思想或理论可以从根本上正确地诠释人生存的意义以及人类审美活动的特点和本质,现代哲学解释学明确告诉我们,“理解”或“解释”,或者什么“纯粹直觉”、“直觉体验”等,不是认识和发现存在的价值,客观的意义,而是本身创造价值,建构意义,包括审美价值、审美意义。

杨春时先是不同意人们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称为“实践哲学”或“实践本体论”,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正确提法应该是社会存在哲学或社会存在本体论”(21)。这样,在实际上,实践这个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范畴就被他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放逐了。

接着,他又认为“社会存在哲学或社会存在本体论”提法的哲学味道不足,有必要进一步的提炼、概括和改造,于是,他相机抛出了“生存”概念。他讲:“应该进一步剔除社会存在概念的形而下成分,使其上升为纯粹的哲学范畴,这就是生存。”(22)他并辩称:“生存是哲学本体论的基本范畴,是哲学的逻辑起点,它符合基本要求,是不证自明、无可怀疑的公理,我们哲学反思唯一能肯定的东西不是物质或精神实体,因为在肯定实体同时,也就在先地承认了自我主体;唯有自我的存在即生存是不可否认的第一性存在。主体与客体、物质与精神都是从生存中分析出来的第二性存在。”(23)

最后,随着“生存”这一概念的出现、确立,“解释”概念以及解释学的出现在他那里就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了。他讲:“生存又是解释性的,因此又沟通了解释学。”(24)

而随着这种解释学的出现,关于人类的审美活动他就开始了自己话语体系的建构和玄奥、神秘的言说:“自我生存又是一种解释性的体验,因此,通过纯粹直觉就可以获致生存意义,而这种纯粹直觉就是审美。审美是排除现实观念,超越感性、知性认识的直觉体验,在这种直觉体验中对象、意义(而非实体)就直接呈现出来。”(25)“审美突破现实观念,以直觉和情感体验来占有对象,使其呈现出超现实的意义即审美意义,这是对生存意义的领悟。”(26)

这样,从初衷本意看,杨春时是要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来批判地改造西方的现代意义论哲学,以建立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并在这种“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基础上开展自己的美学研究,但在后来的客观实际或最终结果上,他却不得已与初衷、本意正相反对,具体讲,他是通过批判地改造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从而从根本上丢掉、遗弃了马克思主义,而以西方的现代意义论哲学,特别是西方的现代哲学解释学取而代之,这样,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而是西方的现代意义论哲学,特别是西方的现代哲学解释学实际上成了他建构自己“生存美学”或“超越美学”的哲学基础。那么试问:这样的西方现代意义论哲学,特别是西方的现代哲学解释学,正象前面引述的杨春时本人所讲的,“它蒙上了一层主观唯心主义色彩”,它怎么可能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意义论哲学”呢?

格鲁吉亚诗人西蒙·切柯瓦尼有这样的诗句:

一切东西都有两重性:

一切对象既是它本身的样子,

又是使人想起的那种东西。

诗人的诗作富有诗意,又含有深刻隽永的哲学道理。所谓对象“本身的样子”,就是对象的固有或本然状况,这是对象的一种客观存在形态;所谓对象“使人想起的那种东西”,则是人对对象的认识或反映,这是对象的一种意识存在形态。

共2页: 1

论文出处(作者):

从认识论而言,由于人方方面面的主观或心理因素,人对对象的认识、反映即对象“使人想起的那种东西”有时会出现与对象“本身的样子”不一致,甚至特殊情况下,这种不一致也是允许的,或许还应受到提倡或鼓励。西方的现代哲学解释学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立论,应该说,这还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值得努力和肯定的方向。

但是,西方的现代哲学解释学不是这样。西方的现代哲学解释学不大喜欢象“认识”、“反映”此类概念,因为它们总与客观对象联系在一起。它把人的认识活动神秘化,推崇的是“理解”、“解释”等这些在它看来似乎具有特别意义的概念或命题。它认为,所谓“理解”、“解释”等,可以脱离对象及其意义而孤立存在,从而,这种“理解”、“解释”等也就不再有自己与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关系。而这样的“理解”、“解释”等无所依凭,没有根据,从而也必然丧失对自我真假是非的衡量、判断标准,那么,凭心而论,以此作为基本思想内容的西方现代哲学解释学是不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东西呢?

在“理解”、“解释”实际上就是认识过程中,对象及其意义绝对不能否定。不通过人的“理解”、“解释”等,对象固然不可能对人的心灵发生作用、产生影响。但是,只要存在“理解”、“解释”活动,它总要以对象的客观存在为前提或基础,只要通过人的“理解”、“解释”等,对象能够对人的心灵发生作用,产生影响,对象对人而言就不可能没有价值,没有意义。没有对象的客观存在,人们还“理解”、“解释”什么呢?对象对人而言没有价值,没有意义,通过人的“理解”、“解释”,对象还怎么可能会对人的心灵发生作用、产生影响?相对“理解”、“解释”等,对象及其意义的客观存在总是第一位的。再说,在现实生活中,对象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总是处在与人的现实联系和关系之中。那么如此一来,对象怎么可能对人而言会没有价值、没有意义呢?实际上,从审美角度看,正是因为对象对我们而言客观地具有着审美价值、审美意义,对象才可能通过我们的“理解”、“解释”从而给我们带来美感愉悦和心理、精神满足。否认对象及其固有的价值或意义,认为对象只有在进入我们的思想领域从而作为我们的一种意识形态而存在时,对象才有价值,才有意义,价值或意义,都仅仅不过是相对于我们的意识而言的,这就无异于说,刘胡兰、黄继光等这些英雄人物“本身的样子”并不怎样伟大,怎样高尚,怎样不同凡响,对我们具有价值、具有意义的仅仅只是他们在我们的思想里即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而存在的样子或状态,这难道不是一种非常虚假的和根本不符合实际的思想或理论吗?

由于否定了对象及其固有的价值或意义,现代哲学解释学就认为在人的“理解”、“解释”中,对象可以被“悬搁”、“悬置”,或者说被置于“括号”里而不加理会,从而在“理解”、“解释”中起决定作用的就当然不再是对象及其固有的价值或意义,而是人的“理解”或“解释”等,并且,作为人这种“理解”或“解释”的结果,实际上就是人“主体创造”、“构造意义世界”等。比如杨春时利用解释学研究美学时就指出:“在审美中,我们把现实存在放在括号里,克服了现实存在的片面性,从而世界才作为整体、作为人自身显露出其本质。”(27)但是,不管用了多少富有诱惑力的和漂亮的字眼,也不论如何的故弄玄虚,制造神秘,所有这些剥开了都不过包藏着这样一个意思,即作为人的“理解”、“解释”,实际上都与现实世界无关,与客观对象无涉。而既然人的“理解”、“解释”与现实世界无关,与客观对象无涉,人“理解”、“解释”的结果不是对象“使人想起的那种东西”,而是一种毫无根据的虚构、臆造、幻觉或假想等,包括杨春时讲的在审美中“世界才作为整体、作为人自身显露出其本质”,那么,这样的西方现代哲学解释学理论还不是典型的、十足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东西吗?实际上,即使是人的“理解”、“解释”会出现一些与对象本身不相一致的情况,包括对象“使人想起的那种东西”高于对象“本身的样子”,那也只是人在对象“本身的样子”的基础上展开合理想象的结果,也就是说,它仍然不能“悬置”对象,脱离与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关系,难道人的想象可以离开人的现实世界而孤立存在吗?

西方的现代意义论哲学特别是其中的现代哲学解释学在某些方面有可取之处,值得借鉴,但在根本上它毕竟是主观唯心主义的,对此我们更须高度警惕。如果我们不加警惕,而是相反,热衷于在此基础上建构什么“生存美学”或“超越美学”,那么这种美学除了宣扬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东西外,难道与马克思主义还会有一点点的共同之处吗?

任何一种理论的引进、接受和实践,都有一个从朦胧、幼稚到圆融、成熟的过程,因此,在对马克思主义的运用上我们对中国当代的美学家不必给予过多的苛求与指责。但是,要建构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美学,使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开始抬头,先分析和说明中国当代美学家在对马克思主义运用上的事实或真相,以免人们继续走弯路、岔路、错路,这或许还是应该的吧?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9页。

③⑾⒀《吕荧文艺与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10月第一版,第400页,第513页,第531页。

⑿列·斯托洛维奇:《审美价值的本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7月第一版,第31页。

⒁《列宁全集》第38卷,第230页。

⒂《列宁选集》第4卷,第453页。

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

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

共2页: 2

论文出处(作者):

()

1、“议论文格式”范文由查字典范文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议论文格式例文地址:http://www.tkpao.com/a/lunwen/yishu/169317.html,复制分享写作指导范文给你身边的朋友!
3、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