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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 键 词] 第三代诗歌;青年亚;日常化;理想主义
[论文内容摘要] “生活方式”的革新之于第三代诗人的重要意义反映于诗歌,就形成了第三代诗的日常化倾向,第三代诗人对日常生活或者表现出驾驭的自信或者有着把握本质的能力,其中隐含的理想主义使之与后起的新写实主义作家的日常观迥然相异。
一
关于第三代诗歌运动,人们还能想起些什么?长发飘飘,惊世骇俗的诗人形象?还是某首能穿越时间传诵至今的“经典”之作?恐怕是前者。第三代诗人于坚就说过:“作为方式,第三代人并不那么出色,第三代人最意味深长的是,他们给这个时代提供了一种充满真正精神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①诗人不以诗艺胜出,而以倡导与实践某种生活方式傲人,这就是有特点的第三代诗人。第三代诗人绝对是80年代的前卫青年:长头发、喇叭裤,一脸颓废虚无、毫不在乎的表情。他们被人们称为中国的嬉皮士。事实上,他们确实受到了美国60年代文化的深刻影响。
在美国60年代的越战背景中,中产阶级大学生们发起了一场持续近十年的反抗运动。他们反对美国的强权和战争政策,主张和平与仁爱主义,相信爱和美即“花”的力量。他们厌恶上流的虚伪与尔虞我诈,转而拥抱粗糙真实而具有原始生命活力的底层,他们反对知识分子精英文化与正统的宗教信仰、,拒绝文明对生命的束缚与扭曲。“嬉皮士”就是人们对这群叛逆青年的称呼。在反抗运动中,叛逆青年们创造了从服饰、发型、、表达到生活方式一整套文化符号,从而形成独立的具有反抗主流文化性质的青年亚文化系统。
时至80年代许多嬉皮士“浪子回头”,跻身社会精英行列,成为“雅皮士”,他们也许不知道,遥远的中国正有一批忠实的追随者。第三代诗人从外形装扮、行为做派到生活方式都可见出嬉皮士的影响。“莽汉”诗人李亚伟多年后不无得意地回忆说自己当年留有全四川最长的头发,只因后来留长发的男人越来越多,就干脆以光头示人,也曾抱着布料让裁缝赶制一条夸张的喇叭裤,实在是有些貌不惊人死不休的劲头。作为美国60年代青年反抗运动先驱的跨掉派作家对第三代诗人也有影响,小说《在路上》中主人公的流浪生活曾激起第三代诗人的无限向住,果然“莽汉”诗人胡冬称“我想乘一艘慢船到巴黎去”,就启程上路了;曾为第三代诗人的女作家虹影在其具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饥饿的女儿》中也对诗人的群居、流浪生活有所描绘。
将第三代诗歌运动理解为一种文化思潮,一场青年反文化运动也许更为准确,关于诗的活动,只是这场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三代诗人所面临的具体文化、政治情境虽与嬉皮士不尽相同,但他们仍然在嬉皮士文化里找到了归属感,相似的文化反抗方式也被运用得得心应手。美国60年代反文化运动中,青年们主要不是依靠暴力而是运用诸如口号、集会、狂欢、摇滚音乐等形式表达反抗,当青年亚文化开始形成时,亚文化的反抗性质主要就是表现在生活方式上。
“生活方式”成为青年亚文化特性的主要存在之域,是叛逆青年反抗主流文化的主要途径,没有生活方式的特异性,就没有青年亚文化,而“生活方式”之所以成为第三代诗人的武器,有特殊的时代因素。“文革”时代,意识形态斗争渗透到生活领域,个体的、日常的生活被组织进政治斗争。家庭成员有时分属不同的政治派别,革命立场与路线的斗争可能发生在夫妻之间,于是人成为政治机器,日常生活被消解。“文革”后的80年代初,朦胧诗人在诗歌中进行的是宏大主题的书写与想象,日常生活的场景与故事很少进入朦胧诗中,即使出现,往往也不是其本然面目,而是达到隐喻“意义”的桥梁和工具。因此在第三代诗人看来,日常生活在朦胧诗人那里同样遭遇了遮蔽。而“生活”,确切地讲是世俗的、享乐的生活,乃第三代诗人安身立命的“意义”之所在,正如徐敬亚所言:“他们不以为生活欠了他们什么,他们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使命感,他们是一群小人物,是一群凡人,喝酒、抽烟、跳迪斯科,性爱,甚至有时候还酗酒、打架——他们顶顶重要的是要生活。”②这种追求世俗的物质生活享受、反对禁欲主义、反抗意识形态与精英文化扼抑日常生活的思想观念,是80年代兴起的市民意识的表露。中国社会自70年代末开始转型,时至80年代中期商品已有相当发展,由此带来社会世俗化进程加速,公众对政治的关注热情有所滑落,而对生活的热情日益增加,追求物质享受和欲望满足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目标,但这种思想观念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中与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社会道德规范仍然存在悖逆之处,还没有完全取得合法化的地位。第三代诗人夸张扬厉地将这种世俗生活愿望表达出来,构成对主流文化的抗议。
二
生活方式之外,第三代诗人反抗主流文化的方式是诗歌,“诗”之于第三代诗人,犹如摇滚乐之于嬉皮士。西方摇滚乐起源于50年代却在60年代由于嬉皮士运动的推动获得巨大发展,从而成为亚文化的一种样式。“诗”当然不是第三代诗人的发明,但正如粗暴的摇滚乐与古典音乐的差异一样,第三代诗人的“诗”是很多人眼中的“反诗”,无论情调、诗歌内容还是语言特征,第三代诗都可以说是别样的诗。而第三代诗人的“生活”与诗是同质同构的,以生活为“信仰”的诗显示了日常化的追求。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政治抒情诗人以国家意志为立场,充当意识形态代言人,在与意识形态的同一中获得假想的自我强大感。而朦胧诗人由对特定意识形态的反抗写作形成有时代特色的悲剧英雄情结。在第三代诗人眼中,他们之间没有本质的差别,他们的人生游荡在得意庙堂与失意江湖之间,始终无力跳出意识形态的怪圈而找到具有个体意义的生命立足点。无论是政治抒情诗人还是朦胧诗人,诗歌写作都被看成是崇高、神圣的事业。而李亚伟自称“我们不过是腰上挂着诗篇的豪猪”,将一向圣洁崇高的诗篇与豪猪形象对接构成对“神圣”的诗与诗人的解构;而在《苏东坡和他的朋友们》一诗中,李亚伟将苏东坡与右派知识分子归为同类人并将他们生活化、漫画化,而“诗”也不过是他们失意时的牢骚而已:“唉,这些进士们喝了酒/便开始写诗/他们的长衫也像毛笔/从人生之旅上缓缓涂过/朝廷里他们硬撑着/瘦弱的身子骨做人/偶尔也当当县令/多数时候被贬到遥远的地方/写些伤感的宋词。”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遭到第三代诗人的嘲弄,对政治失意的知识分子他们不表同情。第三代诗人将自己定位于凡俗生活中的小人物,他们在诗中的自我形象带着生活的质感和真实的生命气息。他们认为诗人只存在于诗中,而诗歌之外就应该是日常生活中的凡人,而非圣人、神人,病人或狂人。“诗”与“写诗”也是日常的,就像书信一样承载着诗人日常的生活感受,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神秘之物。如此,诗与诗人在第三代诗人那里被日常化,于坚后来所说:“真正的诗歌就像盐那样,是世界普遍的基本元素制造的,而不是怪力乱神。”③表达的正是这种日常化的诗歌观念。
[1]
诗歌内容的日常化是第三代诗人日常主义诗歌创作主张的题中应有之意。日常事物、生活场景、日常生活事件在第三代诗中随处可见。第三代诗人显然认为日常生活具有意义的自足性,否认超越日常生活的形而上意义具有不证自明的优越性,也拒绝此岸与彼岸,世俗与精神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于是日常生活的展现或曰“还原”本身就是意义所在,而与呈现日常生活场景相联系的是日常生活情感的渗入与表达。第三代诗人认为朦胧诗强烈炽热的浓度情感过于夸张而有失于真实自然,与朦胧诗强度抒情倾向相对,第三代诗出现了叙事化倾向。如一首题为《叙事》的诗以淡远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家庭、一次爱恋消失不见的故事:“这家五个女儿和一个/过了中年的父亲。我常常看到/他拎着空垃圾桶站在路口/他的女儿如放飞的小鸟/在小镇的舞厅和宾馆前笑。而他的妻子/我从未见过,她可能/像只母鸡,羽毛上闪动整齐/内敛的光芒/有时他伫立在阳光上/像是在守候。在飘动着的/五彩衬裤和他自己朴实的外套后面/我爱上他家最小的那个/直到她们不断离开/直到我忘了她的美貌和坏名声/如今,他家是消失了,看不见了/仿佛五盏照着他的灯被移开/他暗了下来。”这里的日常生活拒绝藏有微言大义,个人朦胧的爱恋中有着众人共通的经验,日常生活于这一刻被表达而获得“诗意”。
第三代诗人诗歌日常化主张在上的表现就是日常语言的入诗。他们否认书面语言优于日常语言,甚至反其道而行之,认为日常语言在表达真实的生命体验、呈现现实生存本相上更有超越书面语言的优势所在。第三代诗人看不惯朦胧诗语言的“装饰”风格,认为充满副词与形容词的朦胧诗语言过于矫揉造作,不能直接及物地传达日常生活中真实的生命体验,而追求干净、直白与简单的语言风格。这种语言主张对朦胧诗过于化、与日常生活隔膜的倾向是一种矫正。同时第三代诗人拒绝朦胧诗以意象、通感等方式营造诗意的有效性,认为朦胧诗由于意象过于密集而使读诗有如猜谜。“意象”本来应该具有的认知世界的新鲜意味已经丧失,而沦为思维定势与陈词滥调。因此第三代诗人拒绝隐喻,主张回到隐喻之前。这是以“减法”的方式返璞归真,回到隐喻之前以期使人类重新获得感知世界的新鲜感,使个体的新鲜体验由被遮蔽走向澄明,由麻木而被激活。相比较而言日常语言是隐喻较少的,保留了事物的本来面目与状态。第三代诗人“拒绝隐喻”的诗歌主张有其深刻之处,但只怕还是一个乌托邦,文明的积累本来就是语言的隐喻意义不断繁殖的过程,完全回到隐喻之前只能是一种想象。
三
第三代诗人以日常生活为生命意义的寄托,以“生活方式”和“日常化诗歌”为武器表示对意识形态,传统和知识分子精英的反抗。然而他们恰恰是在最不日常的诗歌运动中书写日常化诗歌,以最不日常的方式过着生活,他们的生活同时是行为,是反抗的象征,使人很难区分表演与真实生活的界线,而他们夸张扬厉的外在形象显然与真正凡俗的小人物有异,作为“天之骄子”的80年代大学生的精神优越感和狂劲使他们不能泯然众人间。于坚所说“像市民一样生活,像上帝一样思考”表达的是一种优越与普通,精神超越与凡俗生活合二为一的诉求,这也许正是80年代一部分知识分子的人生理想和自我期待,其中仍然可以见出第三代诗人所反感的理想主义与精英意识的影响,尽管它们改换了一下面目。
“日常化”的第三代诗之后,从新写实主义小说到晚生代小说,日常叙事几乎成为新的权贵话语。对比第三代诗与新写实主义小说的“日常书写”,也许可以更清楚地看到第三代诗人的日常观和精神特质。第三代诗主要显现出两种日常立场和生活态度。其一为幽默、诙谐型,它们“带着恶作剧的味道来到台前,赋予了诗歌以前所未有的弹性”④,也表达出诗人对生活的兴趣与自信。于坚、李亚伟的代表作属于这一类型。《中文系》与《尚义街6号》展现了日常生活的生机勃勃,诗人积极融入生活中,在日常生活中体会到生之乐趣。生活现实没有成为压制诗人精神主体性的一种存在,甚至在对生活的荒诞之事的嘲弄中显示出主体的强大。其二为冷静旁观型,最为典型的是韩东的诗,韩东擅长于捕捉生活中的微妙情境,不露声色、感情节制地加以描摹。如《你的手》:“你手搁在我身上/安心睡去/我因此而无法入眠/轻微的重量/逐渐变成了铅/夜晚又很长/你的姿势毫不改变/这只手应该象征着爱情/也许还另有深意/我不敢推开它/或惊醒你/等到我习惯并且喜欢/你在梦中又突然把手抽回/并对一切无从知晓。”诗从一个日常情境中突显男女情感的复杂微妙与错位,但点到为止,不做过多生发。韩东的诗中始终有着一双明察秋毫又不为任何情境所动的冷眼,即使是“死亡与别离”也不能改变这种冷静。“多么冷静/我有时也为之悲伤不已/一个人的远离/另一个人的死/离开我们的两种方式/破坏我们感情生活的圆满性,一些/相对而言的歧途/是他们理解的归宿/只是,他们的名字遗落在我们中间/像这个春天必然的降临”。这种冷静使诗人超越了凡俗人生的七情六欲、生老病死,刻意的平常感中恰恰没有“平常”人的思想情感。诗人的自信仍然一如于坚、李亚伟,只不过不是以融入生活的姿态,而是表现为把握生存本相的沉着。
因此可以说,第三代诗人笔下对日常生活或者表现出驾驭的自信或者有着把握本质的能力,现实生活与诗人之间没有构成矛盾斗争的关系,他们似乎拥有第一次投入生活时的新鲜热情,在“生活”中找到了生存的意义与支点。但到了新写实主义小说作家笔下,日常生活形态与生活其间的青年的精神特质都有了很大变迁。如《烦恼人生》《单位》的主人公从学校步入,从怀揣理想主义到接受社会规则和生活艰辛的现实,最终被社会化;然而仍然有着追求自由与纯洁的精神冲动,却又只能存在于夜半醒来内心的一声叹息里。小说中的日常生活不再是第三代诗人笔下的那种生机盎然,趣味横生的形态而是鸡毛蒜皮的琐屑日子。新写实主义小说作家认为日常生活的琐碎、无聊具有水滴石穿般的巨大磨损能力,使人丧失精神的自由与完整性,他们笔下的青年主人公与日常生活之间呈现出对立矛盾的关系,现实生活使他们精神受挫。第三代诗人所设计的“像市民一样生活,像上帝一样思考”的生存状态似乎又成为新的神话,新写实主义作家可能更想说:像市民一样生活,只能像市民一样思考,第三代诗人更像是穿着市民外套的最后一代理想主义者。
注释:
②徐敬亚:“圭臬之死”,载《鸭绿江》1988年第7期。
③于坚、欧亚:“中国的咸——于坚访谈录”,载《海峡都市报》200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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