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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是民政系统新形势下加强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选择。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20** 年度民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自治区两会精神,总结20** 年全区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 年任务。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20** 年工作回顾
20** 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应对复杂严峻形势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促进了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服务了自治区中心工作大局,为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完成自治区十二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中涉及民政部门的工作任务
20** 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全力完成自治区十二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中涉及民政工作的任务,部分民生指标大幅增长,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广大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得到有效加强。
1. 民生指标大幅提升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继续提高。 20** 年,全区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84.8 万人,保障标准达到月平均326 元,完成了自治区确定的313 元目标任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81 元,比上年提高39元。全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排在全国第7 位和第6 位,高于全国平均标准38 元和56 元。共保障农村牧区低保对象116.5 万人,保障标准达到年平均1989 元,完成了自治区确定的1879 元目标任务;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529 元,比上年提高404 元。全区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排在全国第8 位和第7 位,高于全国年平均标准271 元和377 元。社会救助资金绩效评价和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基本建立。
五保供养标准稳步提升,集中供养能力明显提高。 全区现有农村牧区五保对象9.27 万人(其中:集中供养3.23 万人,分散供养6.04 万人)。20** 年集中供养标准达到4052 元,比上年提高973 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388 元,比上年提高324 元,完成了年初自治区确定的提标任务。目前,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排在全国第8 位和第14 位,高于全国平均标准790 元和67 元,上升到全国中上游水平。
按照自治区十二件实事确定的农牧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能力提高13% 的目标,20** 年,自治区统筹安排,重点推进,强化监督,加大投入,累计下拨敬老院建设资金1.06 亿元,共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39 所,新增床位1.3 万余张,全区农村牧区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到45.5% ,完成了自治区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区出台的福彩公益金和财政预算资金资助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办法得到了民政部的认可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各地以建设中心标准化敬老院为抓手,积极做好敬老院事业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供养条件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其他民生指标同步增长。 20** 年,全区共安排城镇三无对象供养资金4501 万元,各地供养标准均达到或超过了自治区规定的集中供养每月700 元和分散供养每月500 元的标准。孤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月1200 元和900 元,分别 比上年提高80% 和57% 。20** 年11 月,自治区再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和临时救助标准以及对因特定历史原因致残的三民生活补助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在全区建立了80 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自治区按照80-99 周岁每人每月补助100 元,100 周岁以上每人每月补助300 元的标准对盟市进行分类分档补助。各项民生指标逐年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已基本建立。
2. 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城乡医疗救助和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进展顺利。 20** 年,全区累计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 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达到5000 万元。累计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157.62 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3.12 万人次,门诊救助15.54 万人次,资助参保参合128.96 万人次),完成农村牧区34 例白血病和158 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救治。累计救助贫困大学生5.2 万人,其中一次性救助2.42 万人,支出救助资金4832 万元,比上年增加929 万元,人均一次性救助标准达到1992 元,比上年增加451 元。
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快速发展。 全区新开工建设盟市、旗县综合老年养护院项目18 个,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92 个,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目前,全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民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158 所,床位达2.27 万张,20** 年自治区共投入民办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补贴1620 万元,拉动了民办养老事业的蓬勃发展。
基层政权得到加强,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20** 年,各地继续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学习借鉴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嘎查村务契约化管理的经验,积极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按照自治区对城市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的总体要求,各地努力克服土地资源紧张、项目审批繁杂、施工时间短的困难,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采取新建、改扩建和置换等方式,全力推进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经过一年努力,办公和居民活动场所面积达到300 平米以上的城市社区已从上年的48% 增加到73% ,自治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共投入3000 多万元资助了172 个城市社区建设。在做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各地还积极抓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的改善,积极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去年全区有31 个社区被自治区授予和谐社区称号,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二)各项民生工作统筹推进
救灾工作方面, 全年共下拨救灾资金3.46 亿元,有效救助灾民200 多万人次,确保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的稳定。各地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创建了15 个全国减灾综合示范社区。大力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全年共有34 个各级救灾储备库开工建设,其中已有21 个建成并投入使用。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减灾委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成立了自治区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为专家学者参与自治区减灾救灾的重大决策、咨询、灾情评估提供了平台。社会福利事业方面, 已累计为儿童福利机构和贫困家庭孤残儿童实施各类手术2700 多例。 福利彩票全年销量达到25.86 亿元,筹集公益金8 亿多元,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去年新登记社会组织1065 家,及时办理了800 余家社会组织变更法人、名称、地址和撤销等行政许可手续。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8886 个,其中:社会团体5854 个、基金会82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950 个,社会组织的结构日趋合理,作用逐步显现。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方面,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近19 万对,离婚登记近3.5 万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累计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5.7 万人,并新建了5 个旗县级救助保护站。殡葬服务设施得到明显加强和改善,自治区投入1200 万元用于资助各盟市、旗县殡仪馆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行政区划管理方面,经过充分调研,提出了增设79 个苏木乡镇和10 个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全部得到自治区政府批准。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了冀蒙线、蒙甘线联检任务,与甘肃省民政厅签订了《平安边界建设协议》,调解了蒙宁线边界争议纠纷,维护了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全面启动了18 个沿边旗市的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达茂旗已通过国家验收。全面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地名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拓展了地名信息化服务功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方面,已全面部署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普查和修缮工作,为全区1.17 万农村牧区籍退役士兵发放了老年生活补助,积极做好天宫一号/ 神舟八号飞船交会对接任务的协调工作,从多方面为部队完成科研试验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得到了总装备部和基地领导的高度评价。认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努力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岗位,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各类退役士兵岗前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军供服务质量,圆满完成了各项军供保障任务。召开了第八次双拥模范城(旗县)和模范单位及个人命名表彰大会,命名了56个双拥模范城,表彰了100 个双拥模范单位和100 名双拥模范个人,我区双拥共建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三)创先争优活动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20** 年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并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同民政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了党组(党委)带动机关、党支部带动党员、党员带动群众学习的良好氛围。围绕建党90 周年,各级民政部门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各类纪念活动。同时,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精神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要求,深入查找为民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创先争优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去年,各级民政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同民政工作落实紧密结合,积极研究制定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本级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认真落实自治区各项惠民政策和大力加强社会建设的同时,促进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深入推进民政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进程,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圆满完成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不断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为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法治民政建设五年(20** 2015 年)规划》, 明确全区法治民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职能。
过去的一年,既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区民政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继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后,民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内蒙古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为我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暨民政论坛在我区胜利召开,内蒙古民政人的风采和内蒙古人民的热情得以充分展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区嘎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暨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全区和谐社区建设现场会、全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推进现场会,极大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进展;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召开了全区民政宣传工作会议,编纂发行了十一五民政工作系列宣传册,创办了《内蒙古民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政文化;各级民政部门的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民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区民政事业呈现科学、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民政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区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同志们表示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但我们的工作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望、和社会各界的新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思维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广大干部的创新精神有待进一步挖掘,钻研进取精神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精细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制约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 年主要任务
20**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我区民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及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落实我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民政部关于支持内蒙古民政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意见》,全面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一)继续开展好为民办实事和实施民生工程各项工作
1. 认真落实三件实事
一是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 的目标,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在20** 年基础上按照不低于12% 的标准提标,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增幅比例,困难地区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务必完成提标任务。二是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2% 的增长幅度,在上年度供养标准基础上,继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城镇三无人员和孤儿生活供养标准。三是进一步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在全区范围内普遍实施80 周岁以上低收入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进一步落实完善老龄工作制度。
2. 全力推进三项工程
继续实施医疗保障工程 。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完成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系统建设,以开展对城乡贫困家庭儿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以及重度精神疾病等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为抓手,继续提高救助比例和水平,逐步将医疗救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协助实施社会保障工程。全面推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标准化建设与等级评定工作。适度提高退伍军人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对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补偿及培训力度。切实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积极倡导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确保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入学。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与城乡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大对低保边缘户的临时救助力度。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工程。加强城镇和谐社区建设,加快社区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影响社区建设的问题。总结推广二连浩特市、包头市等地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中的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加快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全部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面积达到300 平米以上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区50%以上的苏木乡镇所在地和有条件的嘎查村要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格局。 组织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跨部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积极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按标施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绩效评价和以奖代补科学分配机制。继续加强五保集中供养能力建设,确保今年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0% 。全面启动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年内完成五保供养信息系统建设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做好新灾应对、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运行。认真落实国家十二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继续推进防灾减灾综合示范社区建设,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会同财政部门出台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筹备成立自治区减灾中心,努力开展救灾物资捐赠工作。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今年建成自治区本级和通辽市、巴彦淖尔市救灾物资储备库以及6 个盟市、20 个旗县救灾储备库,争取将自治区本级储备库列入中央储备库代储库,逐步完善应急救助体系。
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为契机,组织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 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继续推进盟市、旗县综合老年养护院(中心)建设,全区今年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 个,逐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召开现场会,积极推广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农村互助养老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孤儿保障制度,配套建立地方孤儿救助政策,继续实施好贫困家庭儿童和孤残儿童手术医疗康复项目。推动福利彩票事业科学发展,推进福彩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慈善事业科学良性发展。
认真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条例。 落实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中央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工作部署,积极研究制定地方相关配套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和组织实施工作。深入开展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同时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岗位,妥善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确保新老安置制度平稳过渡、有效衔接。探索建立抚恤补助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指标挂钩联动机制,促进社会优待政策落实。加强烈士褒扬工作,抓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和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推动军休服务改革创新,加大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力度,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和军供服务单位能力建设,多方面提高军供保障能力。认真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精神,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大力加强双拥文化建设,积极配合部队做好军事训练和神舟九号飞船发射、回收协调保障工作。
(三)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和村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自治区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依法指导全区第八届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确保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直选比例达到30% 以上。继续完善和创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形式,巩固难点村治理成果,完善村级自治组织机制,推进农村牧区群众自治工作。
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 推动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强化社会组织外部监督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行政执法力度。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向前推进。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等试点工作,协调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尝试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和扶持基金,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扩大公开透明度。
提高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完成蒙陕线和6 条盟市界线联检任务,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加强对重点地区、敏感地带边界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解。全面完成沿边18 个旗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任务,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三级地名数据库建设,认真做好城市地名规划,推进苏木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拓展行政区划和地名信息服务,落实好新增设79 个苏木乡镇的界线勘定、界桩设定和资料归档工作,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内蒙古卷》的编纂任务。
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继续开展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推进惠民殡葬政策的制定、完善和落实,强化盟市、旗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进全区殡葬服务均等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推进救助机构标准化建设,做好等级评定工作,不断完善流浪儿童主动救助、妥善安置、教育矫治、源头预防等工作机制,强化救助保护机构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在全区深入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基本实现20** 年底城市街头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做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全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做好儿童收养工作,拓宽儿童送养渠道,帮助儿童福利院大龄、重残儿童回归家庭。
(四)强化工作措施,有效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抓好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继续深化社会工作人才试点工作,积极完成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下达给民政部门的1 万名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任务,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支持自治区及赤峰市和阿拉善盟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社区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筹备成立自治区社工协会,推动基层民政部门成立社会工作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志愿者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志愿者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志愿精神和志愿文化宣传力度。
加强民政法制工作和人才工作。 有计划地开展20**年拟报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和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抓好民政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有效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贯彻实施全区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地域的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 大力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弘扬和宣传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民政精神。加强和改进民政政策理论和法制理论研究,以提高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作为政策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向,不断提升我区的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加大民政宣传力度,继续办好《内蒙古民政》。围绕民政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时总结归纳各地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通过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的特点及亮点,不断提升民政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召开全区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大民政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民政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先争优的责任感
民政部门是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的政府部门,为民服务的态度、作风、质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和信任。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对于真正构建起党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更加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和谐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好民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对民政部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是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主阵地,尤其是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社会组织登记机构、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等重要的窗口单位,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提升民政为民形象具有直接影响、重要作用。因此,在全区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精神,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高度,充分认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二)注重方式方法,确保创先争优取得实效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任务和举措,与相对应的民政工作互联互动,做到同安排、同督促、同检查、同落实; 坚持窗口单位创先争优与加强标准建设相结合,按照便捷、高效、优质、利民的原则,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行为、服务监督等方面,抓紧制定和完善各类民政服务标准。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典型示范引领与民政政策创制相结合,把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要真正将创先争优活动融入日常工作当中,真正把为民服务转化为自觉行动,凝聚成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总之,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行之有效的举措,把民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抓紧抓好,抓出显著成效。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全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不断加大我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从抓党性修养这一根本入手,从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这一关键突破,形成廉政建设的示范带动效应。要始终紧盯监督防范的重点,加大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项目、资金相对集中的重点领域、掌握人财物分配权等重要岗位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国家审计署将对我区社会救助资金、救灾资金、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要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力度,加大政务公开和民政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力度,确保全区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秉公办事。关于这项工作,一会儿娜日莎组长将做专门部署。
同志们,20** 年民政工作在紧张而有序的忙碌中已全面铺开,让我们继续团结一心、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取得新发展、民政事业实现新跨越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刚才,我和大家一起观看了廉政建设的警示片。我和大家一样:震撼、震惊。希望同志们高度警醒,引以为戒。刚才,张萍同志对20**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我很赞同,希望大家抓好贯彻落实。去年我局在全市民评民议活动中再次名列第一,希望今年能再创佳绩。下面,我着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元月中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召开,元月下旬,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召开,接着,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我们务必深入学习领会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中央反腐败决心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可以用12个字来概括:态度坚决,行动有力,成效显著。一是态度坚决。刮骨疗毒、壮士断腕这样的词语出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说明反腐败形势非常严峻,中央的态度非常坚决。二是行动有力。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治理舌尖浪费、公款铺张不松动,管住中秋月饼、新年贺卡、春节烟花爆竹不含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已连发15道禁令约束干部作风。20**年全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4521起。惩治腐败力度更是前所未有,20**年中纪委查处21名中管干部,是近十年来平均水平的3倍多。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结案超17万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万多人,原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原中央委员蒋洁敏等大老虎相继被查,查办案件覆盖党、政、军、国企等各行业各领域。巡视监督力度越来越大,通过巡视寻找出一批老虎。中央纪委监察部开通网络开门反腐,日均接受群众举报超过800件。三是成效显著。中国烹饪协会年度餐饮业报告称,高端酒店市场开始摆脱公款消费。大家可以看到,武汉的一些高档酒店或关门歇业或转向大众消费。2月18日的长江日报刊文称东湖会放下身段,一家三口就餐200元可搞定,春节期间到餐馆吃年饭消费已走向大众。这些变化促使领导干部纠正花公款不心疼等行为弊端。一大批老虎、苍蝇被打,赢得了民心,也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国际社会反映良好,俄罗斯总理称要详细研究借鉴中国反腐经验。
(二)省委、市委反腐败力度大。省委、市委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动快、信心足、力度大、有特色。一是行动迅速。中央纪委全会召开后,省委、市委立即组织传达,并在半个月内相继召开会议抓落实。二是力度加大。从全省来看,最近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罗长刚,宜昌市副市长,荆州市委宣传部长等厅官相继落马。2月13日,阳新县在开年第一次全县干部大会上现场处理了16名干部,这些人上班看视频、炒股、玩游戏、迟到早退等。央视新闻联播就此事作出了评论:机关不是休闲处,当官不能混日子。从武汉市看,20**年全市立案涉及处级干部人数、查办局级干部人数、处分违纪党员干部数同比都呈上升趋势。市纪委办案的力度明显加大,前年查处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谢功卓、武昌区原区长胡勤华、新洲区原区委书记王世益、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沈烈风,去年查处新洲区政协原副主席张火金等一批局级干部。三是特色明显。治庸问责是我市的特色工作,是我市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符合中央要求,抓住了要害。近两年我市治庸问责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尤其是每年开展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去年我们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问题被列为十大突出问题,我首次参加了电视问政,这项工作想必大家印象深刻。由于基层工作不到位、落实不力,被电视曝光的三个区的有关同志被问责。我们要看到的是,通过电视问政,也确实帮助我们查找了问题,促进了工作,服务了百姓。去年,全市共问责9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人,组织处理846人,涉及局级干部14人,处级干部123人。通过治庸问责,全市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庸懒散奢现象明显减少。
(三)民政形势有忧。从总体上讲,近年来,我市民政系统各单位都能坚持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一致,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但是,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我的心态是如履薄冰、如坐针毡、如临大敌。这是因为我们民政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三忧。一忧少数领导干部认识不高。主要表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有的单位负责人仅仅满足于每年开一次会,签一次责任状;有的人只管业务工作,对廉政建设不闻不问,出了问题要问责了,就找领导求情、找纪检监察部门求情,希望网开一面;有的已经受了处分还不接受教训,继续挑战底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识上有误区,存在观望心理、侥幸心理,偷偷摸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甚至公款旅游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仍有发生。就在春节期间,仍然有些人在公款吃喝。二忧民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出问题。前几年审计和检查民政专项资金时,或多或少都存在些问题,有的区把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有的基层干部把救灾款挪作工作经费,有的单位虚报冒领民政资金,有的吃车辆保险回扣、吃广告回扣等。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在一些临时性资金的使用上还存在寻租的空间。去年,我在省民政廉政工作会议上写过一首诗:民政廉政政风纯,为民爱民民情深。百姓之财千万亿,用之于民手莫伸。三忧基建项目中出现腐败问题。近几年来,民政基础建设投入大量资金,仅机关大楼的装修改造、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市二福利院搬迁重建、儿童福利院分院、汉口殡仪馆搬迁和备灾仓库等几大项目概算达11个亿,有的项目已竣工,有的正在建设中。尽管都是走了招投标的程序,但总是有一些反映和议论,我心里总是不踏实。因为,从目前查出的腐败案件来看,工程建设是腐败案件的高发领域。我讲这些,是要大家明白,当前反腐败形势严峻,从上到下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大家不要翻老黄历,无所畏惧,无所事事,要紧张起来,做局中人、清醒人、明白人,按照上级要求,全力做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前年,我到邯郸参加全国农村养老工作协调会,在参观完黄粱梦古迹的路上,我写了四句诗:昼生思欲夜织梦,荣辱取舍贯始终;事事知足惜日月,荣福安康乐无穷,与大家共勉。
二、把握重点,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新的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三级纪委全会的要求,把握三项工作重点,即突出三抓。
(一)高标准抓作风。去年,我们抓四风,制定了一个《廉政禁令三十条》。从执行的情况来看,效果还不错。克服不良的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年,我们不但要继续抓,而且要全方位、高标准地抓。作风建设是一种文化建设,讲究润物无声,如果刮一阵风,作风永远转变不了。必须长期抓,经常抓,抓住不放。一是要注重细节。我们讲服务民政,就是民政工作者要树立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为民政对象服务。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注重细节,这也是工作作风扎实的具体体现。前年,军休系统出现组织休干外出春游,休干走失了的情况。去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去二福利院参观活动,会议无法按时开,都是因为工作不细致、作风不扎实。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我们承担着为全市6000多名军休干部服务的任务,为60多万老人服务的任务,婚姻登记、殡葬工作更是涉及千家万户,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做到细致入微,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必须周全稳妥。细节决定成败,如果因工作不细致出现殡仪馆发错骨灰、福利院失火等问题,从小的方面讲会影响大家拿绩效奖,从大的方面讲影响民政系统的形象。因此,各单位一定要从细节入手,抓好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我们的每一项日常工作都要精细化、规范化地操作,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一项临时性的工作都要有工作方案,充分考虑每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应对的准备。二是要注重小节。大的原则性的问题可能绝大多数同志都能把握得好,但是很多同志不怎么注重小节问题和公私分明的问题。比如:偶尔把公家的车开回去用一下,收点土特产,用公款搞点联络感情方面的接待等等。这些问题看似小,但都是公款私用、假公济私。习近平总书记说: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否则就会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同时,因为具有习惯性,大家思想上不重视,行为上习惯了,象割韭菜一样,割了又长,难以根治。我可以肯定地说,小节问题、私心杂念问题在我们部分民政干部的身上不同程度的存在。中央的八项规定,就是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小题大作。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一条禁令和《廉政禁令三十条》,不要因小失大。因为,省、市的暗访组经常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只要我们注重小节问题,坏的习惯就会慢慢纠正,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就会进一步密切。我们要真正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三是要注重年节。中国是礼仪之邦,过年过节、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吃饭,互相赠送礼品是一种传统。然而,在这种传统口号的掩盖下,前几年单位用公款吃年饭、给职工派福利,有的甚至用公款以私人名义送节日礼品,送红包、购物卡等成了一种风气。花公款不心疼,也应了彭德怀同志说的一句话:崽卖爷田心不痛。去年一年每个节日中央都发通知,公款送月饼等现象得到根本性好转。但是,用公款送月饼及其它礼品、送红包、购物卡的现象在民政系统真的不存在了吗?我还真不敢说,因为我发现,每到过节的时候,都有基层单位到局机关来走动,也许是因为工作,但不排除有人是来拉关系、联络感情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顶风上,一旦发现是要严肃处理的。古人说:伤风害礼,莫甚于私;暴物残民,莫大于贿。因此要秉公施政,执政为民。心底无私天地宽,不为私心所扰,不为物欲所惑,如果大家真正能做到这样,心胸就大了,格局就宽了,视野就大了,人生就会走得很远。我希望大家不要当这样的负面典型。要过好年节关,每到过年过节时,重温一下中央、省、市一些相关的规定,做到两点:向上不送,向下不收。
(二)零容忍抓反腐。金代文学家元好问说: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是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判断。我认为,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把握是非常准的,反腐败的力度也非常大。去年,全市民政系统出了个张火金受贿、挪用公款,说明民政系统也不是一方净土。近年来民政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难保不出问题。我们一定要与中央保持一致,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反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一是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要严查,落实民政政策不力、损害民政对象利益的案件也要严查。去年查了一个二福利院私设小金库的案件,有很多人找我说情,找纪检组说情,我们从保护干部的角度,从轻处理了有关责任人。今后,不管是哪个单位或个人出了问题,一定要严查,也希望再不会出现说情的情况,为什么呢?一方面,不严肃查处,我要负责任,我可以原谅你,谁来原谅我呢?纪检监察部门也要负责任。警不在言而在于严,在于行,严惩腐败,就是用准绳,使人知平直;用规矩,使人知方圆;用明镜,使人见高低、辨优劣。如果心慈手软,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纵一恶则民怨皆沸腾,蔽一贪则生灵遭涂炭,掩一腐则肌体被侵蚀,容一邪则天平会倾斜。只有高悬惩治利剑,才能树正气,得民心。另一方面,对说情的人来说也不好,因为你包庇、袒护违纪违法的干部,如果是你分管的单位,你还有同流合污的嫌疑。所以,我奉劝大家不要当说客,说了也白说。二是抓早抓小。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任何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从一个好干部堕落成贪污腐败分子都会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刚开始都会出现苗头性的问题。之所以最后出事,就是因为提醒不到位,批评教育不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网开一面,法外开恩,以至于积弊渐深,最终积重难返。所以,组织上要早发现,早提醒,要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病重症。早纠正,早处理,就能达到挽救一个人,教育一大批的效果。请大家记住:一次守不住,次次都让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三是加强教育。近几年,我们采取先进典型教育、参观监狱、给领导干部家属讲廉政课等方式开展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还要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大家要养成自我教育的习惯。要主动接受教育,要多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四是要强化监督。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如果对权力放纵,就会使人成为随心所欲的魔鬼。以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通过改革完善各项制度。要完善并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如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制度,从今年开始,我带头执行,局直各单位也要执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增强被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监督。要加强各项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对优抚资金、救灾资金、福彩公益金等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挪用、贪污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严要求抓纪律。铁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重要标志。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
实事求是地说,近几年来,经济发展了,收入增加了,生活工作条件改善了,但组织纪律观念淡化了,口无遮拦,自由散漫,目中无人,为所欲为。习总书记指出,组织观念薄弱、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客观地讲,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绝大多数都是能遵守党的纪律,是听招呼的。但是,也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甚至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差,把自己等同一般群众,纪律观念不强,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想严重;也有少数单位领导班子民主不够,主要领导说了算;有的班子不团结,各自为政、互不买帐、内耗严重;有的单位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有的领导干部个人欲望膨胀,官气十足,在班子内拉拉扯扯,搞不团结。凡此种种,都是组织纪律涣散的表现。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行有行规,对于规矩必须遵守。一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例如,在涉及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等问题上,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不能随意发表不同的意见和议论。对于社会上传播的一些反动言论要坚决斗争,不要人云亦云,更不要在互联网等公共场所传播。二是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要强化组织观念,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等党的组织制度,对三重一大等问题必须通过集体决策。我在这里要强调一下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到单位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如安全事故)等,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一点,我们的直属单位和区局做得还比较好。但是,涉及到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就做得不够好。我在这里重申一遍领导干部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婚姻变化情况、房产情况、配偶及子女从业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开办公司、子女出国留学情况以及家庭婚丧嫁娶等情况。今年,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局管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不及时报告的情况,要说明原因,该处理的还要处理。三是严格遵守生活纪律。下班好似马脱缰, 海鸥展翅要飞翔,在八小时工作之余,要多安排一点健康的娱乐活动,如参加体育锻炼、书法、棋类等活动。要管住自己的手、口、脚、心。管住手就是不要拿下属单位送的土特产、购物卡、红包等;管住口就是不要组织或参加规定之外的公款宴请或有工作关系(利益关系)的私人宴请;管住脚就是不要去一些不健康的场所;管住心就是要遏制自己的欲望。老子说: 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我们共产党人不是苦行僧,也有七情六欲,也有正当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但是不能贪得无厌。因此,风斜雨急处要立得脚定,花浓柳艳处要着得眼高,路危径险处要回得头早。
三、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又对这两个责任的落实进行了部署,省委也有新的举措抓落实。我们一定要按中央、省、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主体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实质上就是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现在提出来是更进一步地明确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就民政系统来讲,党委(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市局党组对局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负主体责任,我是第一责任人。各区局党组、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涉及到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要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因为你们负直接的责任、全面的责任和首要的责任。市局各党组成员、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单位(处室)和工作负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管好队伍,种好责任田。
(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就是协助党委(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或单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查处腐败问题,就是要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市局党组对纪检监察工作是非常重视的,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并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也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三转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参与者变监督者,加强对局领导班子以及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接受监督。要严格执纪,严肃查处系统内的腐败行为、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强化追责。责任明确以后,大家一定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是要被追责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明确指出,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如果一个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比如说有案不查或工作不力,党委(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都要被追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同志们,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我们要提振精神,奋发有为,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纯洁的党风、清廉的政风和扎实的作风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为复兴大武汉作出更大贡献。
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汇报交流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确保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年中分析会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我市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刚才任丘市、南皮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和市福利院作了典型汇报,其余的县(市、区)、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做了书面汇报,希望大家虚心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下面,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结合当前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按照《 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 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一)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市民政局党组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今年,先后出台了廉政教育、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重一大立项监督、专项资金监管、机关效能、机关管理等多项规章制度,为全市民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带了好头。各县(市、区)民政局都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对预防腐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反腐倡廉任务的 10 个机关科室能够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面完成全年任务奠定了基础。 12 个局属单位也都按照年初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到目前还没有发生重大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取得预期成效。全市大规模行风评议已连续开展了 10 年,沧州市民政系统年年保持第二,非常的不容易。沧州市荣军疗养院、沧州市军供站、青县中心敬老院、河间中心敬老院、南皮县光荣院、青县殡仪馆、运河区婚登处、东光县找王镇民政所、孟村宋庄子民政所、盐山县盐山镇民政所 10 个窗口单位被河北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沧州市荣军疗养院、青县中心敬老院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今年 4 月 26 日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对我市抓领导、抓践诺、抓窗口、抓督导、抓通报、抓经常、抓宣传、抓协调的八抓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今年上半年的行风评议中,孟村、中捷名列第一名,任丘、吴桥、南皮、盐山、青县、东光、沧县、新华区名列第二名,为全市民政系统保二争一做出了贡献。
(三)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近几年来我市发生的民政资金违规违纪案件,我们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低保、救灾、优抚、安置、财务等业务科室每年都有新的举措加强资金的管理和检查,收到了一定成效。今年,我们成立了全市民政系统专项资金审计检查组,由局纪检组长任组长,监察室主任、财务科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沧县、泊头、河间、东光、肃宁、盐山民政局 7 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财务人员组成,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 8 月 16 日 开始,由 3 名处级干部带队,检查组成员参与对全市民政专项资金,重点是抚恤资金、三院建设资金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对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对婚姻登记收费进行治理。针对新闻媒体和个别群众关注的婚姻登记收费问题, 4 月份,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市 21 个婚姻登记处依法登记和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个别问题进行整改,做到了登记与服务人员、场所、名称、票据四分开,规范了《婚姻服务明白卡》,让当事人自愿选择服务,杜绝搭车收费。二是对城乡低保进行治理。利用 2 个月的时间,从群众反映的人情保、关系保、违规保入手,进村入户,重点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低保对象进行清查。共取消低保对象 2825 户、 4681 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 1199 户 2591 人,农村低保对象 1626 户 2090 人。这项工作省、市新闻媒体和省纪委、省民政厅网站都进行了报道。三是查处信访案件。 6 月份接到省厅批转的 2起的信访件后,我们高度重视,协调相关科室立即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对一起核实的问题协调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做出了严肃处理,维护了信访人的权益,对反映不实的进行解释和说明。
另外,三重一大立项监督、廉政教育、社团小金库治理、政府信息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廉政文化进社区、会审会、科务会、公车清理、三公经费公开等反腐倡廉工作也都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对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反腐倡廉工作是可抓可不抓的事情,没有把反腐倡廉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从这次汇报材料来看,有的没有把反腐倡廉工作很好地抓起来,如果长期下去,难免不出问题。二是对行风建设和评议存在畏难怵头厌倦情绪。有的对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不同地存在着厌倦逆反心理,对安排的行风建设工作应付差事。从上半年评议结果来看,还有 10 个单位名次在 2 名以后,有的长期处在的落后状态,有的从前 2 名的位次一直降到 10名以后,这不得不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如果长期落后,不求进取,不仅拉了全市的后腿,也会拉了全省的后退。三是个别热点行业的问题有待解决。婚登中的搭车收费现象还时有发生,城乡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殡葬改革中以罚代化等问题,也经常收到举报,偶尔也会被新闻媒体曝光,给整个民政部门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四是对专项资金的监管整改力度不够。通过对 20**至 20**年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发现,依然存在滞留、挤占、挪用、冲抵办公经费、配套资金不到位、吃空饷等问题,民生项目建设中的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五是对反腐倡廉任务和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有的没有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一岗双责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有的对三重一大立项监督制度坚持的不够好,有的不按程序运作,有的招投标手续不全,有的合同签订不规范等等;有的财务预算执行不好,三公经费支出超支,小金库清理还不够彻底。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和把握,必须作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下大力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下大力解决好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民政局党组《 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强化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从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出发,从爱护、保护干部出发,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确保不出事,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2 、一如既往地抓好行风建设工作。 从我市上半年评议结果来看,形势不容乐观也非常严峻,行风建设长期落后没有起色的单位比重在逐步扩大,这种形势如得不到有效扼制,我们长期奋斗的结果就会付之东流。对此。特提出如下要求:上半年第三名的运河区、海兴县、河间市,第四名的肃宁县、南大港,第五名的港区下半年评议结果必须进入前 2 名;第七名的献县、市开发区;第十二名的黄骅市、泊头市要进入前 5 名。上述单位要深入调研行风实情,深刻分析落后原因,因地制宜,寻找对策。我们要向中捷民政局那样,在20**年因突发事件而影响行风评议名次,由第一名降至第七名的情况下,继续狠抓行风建设, 20**年、 20**年上半年又重返第一名的位次。由此看来,行风建设工作重视和不重视不一样、抓和不抓不一样、一般抓和重点抓也不一样。名次落后的县(市、区)民政局一把手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争取下半年取得预期位次。
3 、加大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 。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始终是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重中之重的工作。近三年,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的都有民政系统违规、违法使用专项资金的典型案件,成为审计、财政、司法部门锁定的重点,特别是去年省厅 86 号文转发了《省检察院抄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和预防调查报告的函》,披露了部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贪污烈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退军人优抚金的情况,说明我市在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严格执行《河北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对法律制裁的畏惧感,从现在到年底,对民政专项资金要开展一次查问题、找漏洞、抓整改、促规范自查专项活动,确保不出问题,切实维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要认真落实反腐倡廉责任分工。 今年我局牵头和参与市委、市政府的反腐倡廉任务共 12 项(其中:牵头的工作 2 项、参与配合的工作 10 项)、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2 项、经常性的任务 10 项。这些工作年底由市有关领导带队进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这项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共同努力才能做实做好。如果这项工作考核不能进入优胜单位,势必影响民政发展的工作大局,希望大家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照分工,加强调度,采取措施,强力推进,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2 、要认真落实科务会纪要制度。 从去年开始,省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科务会纪要制度,规范了科务会议事规则和程序,这是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该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评先选优、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都要采取集体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和会议纪要,报局纪检组监察室备案。对没有科(单位)会议纪要的,一般不上局会审会进行研究,请一定要坚持好、落实好这项制度。
3 、要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20**年 1 月到目前已颁布实施近 2 年的时间了,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今年年底要对各级各部门对《廉政准则》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局党组于 8 月 31 印发了《工作方案》,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看看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是否按要求进行了督查整改,是否按要求完善了各项制度。在这里需要重点强调两点:一是要加大三公经费支出的规范管理力度,积极推进公务定点接待、车辆定点维护和车辆定点加油卡制度,堵塞漏洞,节约公务开支,严格执行预算支出。二是要坚决杜绝小金库,有关单位一定要加强大宗固定资产处置、房屋设备出租出借、经营性收入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避免坐收坐支、帐外帐和小金库。
4 、要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立项监督制度。今年我局把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立项监督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订了《关于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立项监督的规定》,明确了立项监督的对象和内容、立项监督的程序、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等有关要求。省委书记张庆黎在省委常委(扩大)会上的讲话,提出的《约法八章》中就把三重一大问题列为第一条,可见我们的工作思路是符合上级领导要求的,必须严肃认真地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廉政准则》落实情况检查,我们还要对大额资金使用、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施工质量、预决算、审计和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希望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准备工作。
5 、要积极参加反腐倡廉各项活动。 今年我们继续开展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活动。在廉政教育方面,抓好正、反两方面的专题教育活动;在行风建设方面,要抓好公仆热线、阳光服务、三下乡和解难题办实事活动;在窗口单位评议方面,抓好中层干部和窗口单位的评议活动。下一步要继续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到亲力亲为,面对面地接受教育,面对面地听取呼声,面对面地接受质询,面对面地解决问题,打造勤政为民、廉洁民政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领导,圆满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年底还有不到 3 个月的时间,时间紧、工作多、任务重,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一定要多用心思、多做工作、多下功夫。
(一)要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思想。全市民政系统的反腐倡廉的成效如何,关系到民政部门的对外形象,关系到每个干部职工的荣誉。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与荣俱荣,与损俱损,哪个县(市、区)民政局、哪个科室、哪个局属单位、哪个干部职工在廉洁自律上栽了跟头,受到党政纪处理,受到刑事责任追究,都是全市民政系统的耻辱,这就要求全市民政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树立抓业务是本分,抓廉政是责任的思想,一手抓民政事业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二)要狠抓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会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每项工作列出完成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对重点工作使真劲、用狠劲,一环紧扣一环。特别是反腐倡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的县(市、区)民政局、科室和单位,更要下更大的力气和功夫,采取更加有力的关键措施,确保取得满意的效果。
(三)要总结好今年谋划好明年。到年底,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都要对全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既要总结成绩,又要查找不足,同时要提前谋划好明年的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要形成文字材料于明年 1 月 5 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同志们,让我们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民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